证 明
,男,汉族,现居住在沙河镇西关村四社,1948年出生,1968年参军入伍,中共党员。小学文化程度。系职工(入党人员)同志的大伯。
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解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道德品质高尚,政治立场坚定,无犯罪前科和违法乱纪问题,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邪教组织,没有损害过群众利益,历史问题清楚。
特此证明
20xx年x月x日
关于 同志家庭社会情况的材料证明
中共 学院党委:
收到贵党委所发的“函调证明材料”,很高兴我党组织 同志之 同学能成为贵支部的中共党员发展对象,现就 同志之父母 的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证明如下:
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及表现情况如下:
证明单位:
年 月 日
被调查人所在党支部(如__村党支部,__社区党支部) ___________:
写一证明材料(详见
调查提纲) +之父(母)+被调查人姓名
商
单位名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
_____学生党支部
____年__月__日
邮政编码:541004联系电话:0773-
函 调 回 信
:
你处所要之证材料已写好,共页,现连同调查提纲转去,请查收。
(盖章)
附注:
机关:
名称: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