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本居委会居民,其自有房产坐落于xx县xx镇xx村组,土地面积xx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xx平方米,三层砖瓦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x平方米,因房屋刚刚建成,未办理房产证,特此证明。
X居委会
年 月 日
兹有(地址) 房屋产权属于(甲方) 所有,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 ,该房屋无产权证,无房产纠纷。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姓名: , 身份证号码: ,在以下地址: 省 市/县 旗/区/村/居委会 /栋 (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邻、西邻、北邻 )拥有房屋一套,产权属于 所有,面积为 ㎡。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名称:
证明机构联系电话:
经办人:
日期: (盖章)
兹证明我村,在我村建有房屋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产权归 所有,房屋产权证明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