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教师签订责任书通用三篇

学校与教师签订责任书(精选3篇)

学校与教师签订责任书 篇1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学校与课任老师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责任,教育督促学生注意校内外的人身安全,杜绝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1、上课时要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学生要及时询问去向,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

2、针对上课时出现的意外情况,如生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教师要及时作出处理,并组织好学生,切实保障好学生的人身安全。

3、维护好学生秩序,避免出现起哄、拥挤、下位等现象,不得让学生随意离开课堂。确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汇报。

4、要维护好课堂秩序,防止出现打架、斗殴等伤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事故。

5、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6、有实验课的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来进行实验,要保证实验过程中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别是有危险的化学药品以及注意实验操作过程中的用电安全、防火等一切安全隐患。

7、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按照值班工作分配,及时、按岗、认真值班,填写好学校安全工作日记

学校教师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因工作疏忽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度考核、晋级评优均实行“一票否决”制,课任教师将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适用时间为:20xx年2月21日至20xx年7月15日。

校长签字:

任课教师签字:

学校与教师签订责任书 篇2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对任课教师安全工作的责任,切实落实“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校课堂无安全事故。根据县教育局的指示,对学校各级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在学校内形成安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中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你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为确保你所上课课堂管理到位和学生的安全,具体责任如下:

1、课堂责任人负责组织对本班学生的教学纪律管理、课堂组织教学的管理,并对所在班级上课过程的安全负责。

2、课堂责任人负责在所在班级宣传有关学校安全制度和管理制度和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和有关防火防盗、安全用电、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知识。

3、课堂责任人应经常检查上课班级的电器线路,通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课堂责任人要对本班学生所发生的一切可能避免的防火防盗、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进行经常性的教育。

5、课堂责任人要认真组织、管理好上课班级的一切活动,并对此进行安全教育。

6、课堂责任人要利用时间培养本班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并对上课班级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7、课堂责任人必须认真落实好学生出勤情况,做到学生缺课有请假手续,不得让学生随意中途离开班级或学校,若有不经学校领导和老师批准,学生偷偷离开学校,任课教师要立即向年级校长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把学生追回。如未找到,必须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

二、以上各条必须遵守,若有违反造成损失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和危害的轻重,对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具体如下:

1、任课教师对本班学生进行所有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对由于没有尽到责任所发生的事故,按其情节对任课教师进行处理。

2、学生在班级内打架:任课教师及时处理的不予追究责任、任课教师不在班内并出现事后的,视事故大小给予处分;任课教师在班内不处理且对事故熟视无睹的给予警告、通报处分;班级内事故出现流血的给予停职并例会通报处理。

3、本班内学生有携带匕首、短刀等不利于学生安全物品的且任课教师上课时没有发现的,后被政教处发现没有出现伤害事故的处以警告处分;出现流血事故的或危及生命的对任课教师处以停职处分。

4、班内学生请假,对请假理由一定要与班主任核实或电话与家长核实,对不认真或敷衍、随意给学生请假后又出现事故的对任课教师处以停职处分。

5、要履行随堂点名制度,停电时及时维持班级纪律和稳定学生的情绪,对违反的任课教师给予警告处分;

6、对以上没有涉及到的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的大小对任课教师进行组织处理。

××中学(章)

任课教师:

x年 x月 x日

学校与教师签订责任书 篇3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50元罚款。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20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200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总经理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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