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精选7篇)
为了搞好我校师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和师生切身利益,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环境,积极服务学校教育教学中心任务,特拟此责任书,望相关人员严格要求自己遵照执行!
1、 食堂、商店营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证上岗。中途患传染性疾病者,应主动申请,脱离原岗位。
2、 食堂、商店营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工作服。
3、 讲究公共卫生,保持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周围干净整洁,不乱丢、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
4、 按规定规范合理操作,经常检查生产设施设备。
5、不用腐烂变质的食品,餐具、炊具经常保持干净。
6、 食品初加工过程要达卫生要求,熟食要煮熟,生食和熟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7、 商店销售的食品,饮料要有产品质检合格证、生产日期、生产单位等。
8、 自觉接受各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及时整改。
9、 以上各条,相关人员务必严守,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学校追究其相关责任。
校方领导签字: 。 责任人签字:教师:
从业人员: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幸福所在。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并担负起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对于孩子的安全,学校、教师的责任时间为师生在校期间,责任空间为校园内,放学后是家长的责任时间。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做到家校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要教育孩子按时到校上课,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来左去右”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提倡家长亲自接送,中低年级的孩子家长必须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如果家长因故不能亲自接送,要与所委托的接送孩子的人员有书面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保证学生安全。
三、家长要明确孩子上放学的时间,做到按时接送。
早晨到校时间:7:40以后
中午放学时间:11:40,到校时间:12:50以后
下午放学时间:4:25
四、建立学生请假报告制度,如果孩子有事或因病不能按时上学,家长须亲自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如果学生上学期间,家长因故须中途接孩子回家,家长要亲自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告知班主任老师是谁来接孩子。
五、为了保障家校的联系通道,班主任老师已建立了本班的飞信群,请家长要保障手机信息的通畅,换手机号码要及时通知老师。
为了您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学校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
班级: 学生:
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安全隐患,现要求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学生住宿管理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寄宿生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提高防范意识,明确防范责任,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拆卸改装宿舍里的电气设施,宿舍内设备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2.禁止在宿舍里使用和存放电炉、电热杯、微波炉、热得快、吹风机、电夹板、电热宝、电热水袋、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酒精炉、音响、炭火炉等电器设备。
3.禁止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和管制器械。
4.离开宿舍时切断宿舍电源;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点蜡烛、点蚊香、吸烟。
5.禁止将流动食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牌,自觉抵制淫秽、邪教等非法内容的各种资料。
6.保管好个人物品,不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不擅自留宿外人,拒绝让陌生人员进入宿舍。
7.宿舍无人时,必须关好门窗,锁好宿舍门和箱柜,休息时要插好门栓。
8. 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晚出、不晚归、不夜不归宿,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或专业部请假。
9. 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秩序,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服从宿舍工作人员的管理。
10.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不擅自挪动、拆装和毁坏消防设施,不堵占消防通道。
11.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检查,接受有关部门的整改意见。
12.其他有关事宜,自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几点,全体住宿学生要认真执行、坚决做到,否则由此而引起的认识安全,财产安全等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肇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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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月__日
儿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会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做好儿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重庆市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定本学年家长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教育孩子爱护清洁,讲究卫生,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爬车、吊车,不到危险场所玩耍等。
二、教育孩子到校期间,严禁带危险物品入校或在校内玩耍;严禁在校内做剧烈运动及不安全游戏;严禁触摸校内、班内电器;严禁攀登楼梯、窗台玩耍。做到有事、有病请假。不准随意旷课、不随意出校门,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擅自留校。
三、节假日期间,教育孩子在家中不随意使用电器、煤气灶等,注意用电、用气安全;不独自外出游玩;不到建筑工地玩耍;注意作息时间、饮食卫生;不进电脑游戏室;不看不健康的刊物及录相,不参与迷信活动。
四、培养孩子具有健康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
五、预防食物中毒,教育孩子不购买“三无”、超过保质食品,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积极与学校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希望家长按照以上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使他们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家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起到监护人的作用。
五、我校幼儿、学前班学生上学、放学时间:5月1日前上课时间为早上8:20,下午放学时间为2:40;5月1日后上课时间为早上8:00,下午放学时间为2:40,希各位家长按时接送自己的孩子。
此书签定后由学校保存。
学校(公章):沿溪镇坡口小学校
班主任(签字) :
学生:
家长(签字) :
二00 年 月
图书室是进行教学的重要基地,为确保图书室安全,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使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并优化学校环境,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责任书。
一、所有在图书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统一认识,确保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图书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二、图书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明显、方便取用之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各种安全设施不准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经常保持图书室设备、设施、室内、室外环境清洁卫生。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保持走道畅通。严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挡消防安全通道。
四、图书室应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对进图书室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严禁在图书室内大声喧哗、抽烟﹑吃食物和乱丢果皮。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图书室。
六、发生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险情,应立即报警。
学校(章):
管理员(签字):
贵家长:
您的孩子在我校---年级就读,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使您的家庭幸福美满,我们特制定本责任书,以期引起家长和学生的重视,与家长一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一.在校内:
1.到校后,不到放学时间,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到校门外去玩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给老师请假,写出请假条,经老师允许后才能外出.
2.课间玩耍时不得推、拉、拥、挤、追逐打闹,不做不安全的游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否则,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上体育课时,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训练,不得私自活动,否则,发生事故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上、下楼梯不能跑、更不能爬在楼梯的扶手上往下滑,否则,发生事故班主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校外:
1.不***、不玩电、不玩水、不到危险、偏僻的地方去玩耍,不到公路上去玩耍。
2.不到公路上、街道上骑自行车。
3.有事外出,必须向家长打招呼,不能随便在外留宿。
4.不购买不卫生的饮食,防止中毒。
5.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以防止坏人的引诱和拐骗。以上九条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做到,否则责任自负,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自觉遵守。
本责任书经班主任与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即告生效,每学年签订一次。
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您家庭的幸福,诚请家长积极配合。谢谢合作!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____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灾易发季节,禁止学生在校外***、点坡火,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玩耍、聚会,严禁学生抽烟,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一旦发现火灾,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活动。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个人***或在校外林区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鲁甸县乐红中学
20__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