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外出旅游的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员工外出旅游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发生事故,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遵守国家法律及旅游地区的有关规定,听从导游的安排,服从旅游负责人的管理。凡未经导游和旅游负责人许可私自活动而出现的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在全部旅途中遵守时间,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团结互助,互谦互让,不打架斗殴,在良好的心态下保证团队能按计划行程游览。
三、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参加旅游,积极配合旅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检查。
四、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乘坐旅游车时不争抢拥挤,行车过程中不做影响司机驾驶和危及个人安全的行为。
五、旅游负责人严格履行个人的职责,特别是确保部门旅游人员安全的职责。
六、注意景区清洁环境卫生,自觉维护景区古迹完善及景区的一草一木,出现因损坏古迹或树木而出现的处罚,由损坏人个人承担。
七、私人贵重物品由本人随身携带并负责保管。
八、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六个月。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责任人及行政部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分公司/事业部/平台/职能部门:
旅游负责人:
日期:
行政部:
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单位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乡食安办书面报告,服从乡食安办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乡食安办销毁处理。
五、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食品经营单位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食品经营单位承担。
九、乡食安办有权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食品经营单位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食品经营单位、乡食安办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减少和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学校与班主任、教师、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学校要求学生上学放学必须由家长接送,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切实做好监督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3、如遇风、雪、雨、雹等恶劣天气出行,家长要特别注意学生上下学、放学路上安全。
4、孩子乘车出行要乘坐手续齐全的车辆。家长要注意查看孩子所乘车辆是否超员超载,证照是否齐全,教育学生不坐报废车和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等,经常提醒学生乘车时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不准出现黑校车,上下学不允许乘坐任何出租车,如果是私家车接送自家的学生,必须保证手续齐全。家长应全程监护学生校外出行,使学生按时到校,放学后及时回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家长需书面或电话向班主任请假。
6、12岁以下学生不准私自骑自行车上学后外出,更不准骑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严禁追逐打闹玩耍,不准在路上并排行走。
8、学生不准私自到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如马路上、坑塘边、变压器附近、铁路边等。
9、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各班主任根据以上情况,要确保和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出行责任书,出现问题,要负一定责任。
X年XX月XX日
乙方: 代表:
二00 年 月 日
本人自愿加入本次聚会出游活动,大家都是自愿结合出游,相互之间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我声明:在活动中一切行为均属于个人行为,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导致本人受伤或财产损失 时,一切责任由本人自己承担,与组织者及其旗下组织和他人无关,并且由本人独自承担 关于本人在活动中的任何法律责任。
为了全体同学们的出游安全,本次活动特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1、一切行动听指挥,参加出游的同学们必须听从活动组织者的安排;
2、在路途当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乱跑,嬉戏打闹;
3、一定要注意不要到深水地方去,不得游泳;
4、按时点名,如有其他事由需提前离开,请向活动组织者请假;
5、保护环境,不得在野外乱扔垃圾、有意破坏自然环境;
6、去厕所或其它离开集体时要结伴而行;
7、不得和陌生人接触;
8、不得随意损坏公共设施;
9遇到危险时及时向组织者汇报;
10、不得随便在出游地点购买物品,以免上当受骗;
11、一定要带好随身携带的钱和相机等贵重物品;
12、注意饮食安全;
13、定点返回,离开集合时,班干部一定要清查本班人数;
14、在集体游戏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统一出发、统一归队,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担,均与组织者无关。
X年XX月XX日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各位家长:
大家好!
为了弥补学生学习的不足,强化学生基础知识训练,提高学生知识水平和考试成绩,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对六年级学生进行无偿补课,但为了确保学生在补课期间的安全,敬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学生,学校共同承担教育责任,特要求学生和家长明确以下要求:
1、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3、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乘机动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负责。
4、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5、学生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6、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7、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8、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9、严禁学生***、玩电、玩炮、玩锐利器具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11、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学生自己负责。
12、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13、本责任书学生、家长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4、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如有发现一切后果家长负责。
如果学生和家长同意学生补课,请在下面签字确认,并履行以上条款。
甲方:坪寨小学乙方: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校长:舒睿联系电话
课任教师:贺平联系电话
江绍富联系电话
马场乡坪寨小学
二O**年三月十日
因我校没有为学生提供食宿服务的条件,部分学生在托管班食宿,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因学生在外托管发生以下情况造成的个人伤害均与学校无关:
1、学生在外托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校外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
3、校外托管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管应承担一切责任;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管中心,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托管中心和学生家长共同负责。
4、托管中心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违反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托管老师负责。
5、托管中心老师要严禁学生***、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器物,因此发事故的,由托管老师负责。
6、托管中心老师应准时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应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师,不应随意离开。学生家长不得安排亲属朋友临时直接从学校接走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
前通知班主任和托管中心(只能用学校和托管中心登记的电话),由托管老师签字确认之后方可离校。否则学校有权不予批准学生离校。
7、托管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如因饮食卫生方面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托管中心完全负责。
8.托管中心必须注意环境卫生,定期消毒,按时通风,如果造成托管学生大面积暴发传染病的,由托管中心与家长共同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就学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如家长不能及时赶到,托管中心老师需代行护理陪床、缴纳费用等家长职责。
本状一式三份,托管中心、家长、学校各自留存一份。
托管中心负责人(签字) 家长确认(签字)
学校公章
x小学
二○一 年 月 日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发生道路客运群死群伤运输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与xx市交通运输局签订x年道路春运安全生产责任书,保证履行如下职责:
一、在春运期间40天内(1月19日~2月27日)建立24 小时春运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移动电话24小时不关机,保持联系。
二、保证按照营运客运线路规定的线路行驶。
三、严禁驾驶员过度疲劳驾驶车辆,凡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一次驾驶不超过 4小时,24小时内累计不超过8小时。严禁晚上10时至早晨6时在三级路(含三级路以下公路)行驶。
四、保证客运车辆卫生整洁、文明服务、规范经营,不乱收费,不发生拒载事件。
五、保证客运车辆不超载,严格按照核定的载客人数配载旅客。
六、切实做好客运车辆的技术管理,确保春运前进行二级维护,通过综合性能检测,保证车辆的技术性能完好才能上路。凡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七、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站例检制度,认真做好班车回场检验工作,保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
八、做好“三危品”的堵查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车,真正把危险品堵在站外、车外。
九、服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十、严格执行《xx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十一、责任书一式二份,交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xx市交通运输局(盖章) 签订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甲乙双方合作门店明确安全要求,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为甲乙双方合作门店店的负责人,对该门店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经营。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产生的问题,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乙方应在合作门店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管理制度和上网人员登记制度。
四、乙方负责执行、实施和监督该合作门店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相关制度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负责执行、实施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作门店的信息网络安全及上网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包括:
1、落实以下网络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安装网络安全管理软件,不擅自停止、删除、修改,保持正常运行,及时过滤色情、淫秽等有害信息;
(2)落实技术措施防治计算机病毒和防范网络攻击,及时更新和下载系统补丁。
2、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执行并监督场内巡查制度,如发现在合作门店上网的消费者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第十八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3、负责执行并监督以下事项:
(1)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应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
(2)不经营非法网络游戏;
(3)不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负责落实信息网络安全制度和相关工作章程,对安全系统定期巡查,设立安全记录和事件通报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对有害信息、黑客入侵等有效的处置办法。
4、负责其它与门店信息网络安全有关的事项。
5、不得进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第15条所列举的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二)负责门店的生产安全管理事宜,负责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的门店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手册等,具体执行、实施和监督门店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包括:
1、负责门店的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
2、负责执行和监督以下制度:
(1)门店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内营业;
(2)门店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门店不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的活动。
(4)按规定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5)门店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6)变更门店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应按照规定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3、负责执行和监督与本门店治安、消防、安全、卫生等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与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卫生等主管部门就门店的信息网络安全、门店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等工作进行汇报、沟通、交流和联系;并负责定期向各主管部门查询、了解门店的具体表现及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及受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情况,并在所辖门店涉嫌违法违规时,第一时间处理相关交涉、申辩、复议等事宜。
五、其他事项
1、本安全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合作门店合作期(以《连锁网吧合作协议》/《深度加盟协议》有效期为准)内有效。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分公司安全工作负责人签名:(单位印章)
年月日
日常管理直接负责人签名:(单位印章)
年月日
为了确保走读学生(在学校上学,未在学校住宿且没有参加学校早晚辅导管理的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安全责任感,针对走读学生拟定以下责任书。
1、走读生到校时间分别为:春季早上8:50、中午14:00;夏季早上8:30、中午13:00。离校时间分别为:春季上午12:50、下午17:00;夏季上午12:20、下午17:30。
2、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3、凡走读的学生,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4、凡走读学生,未经学校值班领导或教师允许,不得在校借宿和上早、晚辅导管理。
5、严禁走读学生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
6、在上学和放学回家途中,遇意外情况,必须及时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告知学校或家人,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7、学生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负责督促其子女按时回家、按时上学。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8、凡走读学生早上必须按时到校,不准在外逗留旷课,放学后必须及时回家,不得去同学家借宿或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9、凡走读学生,在上学到校、放学离校时若有安全事故发生,按国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
10、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签名:
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20xx年9月1日
吊车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必须按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检查、操作。
2、严格遵守十不准吊的原则:
(1)、超过额定负荷不准吊;
(2)、多头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浅不准吊;
(3)、吊绳拴不稳和附件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准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准吊;
(5)、歪拉斜挂不准吊;
(6)、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上放有活动物不准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具等,不拴紧、捆牢不准吊;
(8)、带凌角快口的物件不准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准吊;
(10)、各种液体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准吊;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乡人民政府乙方:
(签章)(签章)责任人:
责任人:
年月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的思想;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1、 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
2、 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3、 项目各级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检查,月、季和年终有考评。
4、 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班组长签字: 工人签字:
签名时间: 签名时间:
1、在组织管理本仓库的正常运作过程中,同时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制定仓库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与指标,参与制订并实施仓库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计划;督促和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搞好文明生产。
3、组织和负责对本仓库员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安全操作、劳保用品使用的培训教育,提高仓库保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4、负责组织对仓库的各项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保障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防护用品等都处于正常状态。
5、落实和制定本仓库的防火工作以及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整改措施,严格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6、及时报告发生在仓库内的安全事故、组织抢救工作和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建立和健全本仓库的安全管理网,执行仓库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制度,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选用合格的管理人员,组织仓库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活动,并确保培训合格率百分之百。
8、服从公司管理部及本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及时反馈信息,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
9、积极贯彻执行公司关于仓库管理的相关规定(此规定见附件)
1 0、如有违反相应规定和职责的,部门经理每次处以600元罚款,部门副经理每次处以400元罚款,相应违规员工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责任人(签名):_____ 日期:_
上级主管(签名)________
仓库主管签字_____________
20xx年___月___日
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敬老院责任
1.敬老院应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在院民中培养和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排查院内设施设备、地质灾害、防洪度汛、危房等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2.敬老院应强化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要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日常演练,确保能拉得出,用得上。
要对汽油、烟花爆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专室专人管理,严禁供养人员和工作人员私自拥有和带入宿舍。电器设施专人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用电规范和要求用电,院内不得存在裸露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房间物品及生活用品应整齐摆放,不得堆放其他杂物,严禁院民私自开火做饭,严禁供养人员吃倒床烟,防止失火、触电等事故发生。
3.敬老院要强化食堂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敬老院不得聘用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炊事工作,炊事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不符合要求者,应调出炊事工作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
厨房操作间及食品贮藏间应安装防护栏,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应保持食品储藏间干燥、通风、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严禁将农药等有毒物品与食品放在一起。
严格执行食堂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严格采购和使用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病死的家禽、家畜,禁止购买和食用野生菌,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建立蔬菜食品进入检查登记制度,坚持每餐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
4.敬老院要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人员以外伤亡事故。 敬老院不得收养并及时将新发生的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送相应医院隔离治疗,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公共传染病预防和防雷工作。
加强厨房刀具管理,严禁将刀具带出厨房,禁止供养人员私自拥有管制刀具。
对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处方供药,院民不得私自购药,应由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为不能自理的院民配药或送药。
坚持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警管理,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防止供养人员院外安全事故发生。
敬老院不得组织供养对象集体外出参观旅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草坝镇人民政府
1.加强敬老院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督查敬老院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帮助发现安全隐患和工作问题限期责令整改,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查处敬老院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
草坝镇人民政府
敬老院院长签字:
镇长:
专职副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物业防汛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工作,保障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要求,村委会与各小组签订20xx年防汛目标考核责任书如下:
一、小组长对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落实抗洪抢险预案相关措施。一旦发生洪水灾害,要快速启动预案,及时组织有洪水危险人员撤离,全力组织涉险工程抢护,果断指挥调度,确保在防御洪水标准内河道堤防不决口,最大限度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二、负责充实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同时做好《防洪法》的宣传贯彻,加强社员教育和防汛知识培训,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防汛意识,提高防汛决策水平。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本小组江河堤防、水库、滑坡地段的防洪调度计划和防、抢、撤预案,并宣传落实到户到人,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四、负责组织开展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检查,明确安全责任人,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
五、在社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做好本小组内的洪水调度和局部暴雨洪水的抢险工作。当小组内发生暴雨洪水时,必须及时将雨汛情向村委会汇报。
六、全面主动防抗干旱灾害,出现灾害后,要精心安排,靠前指挥,协调动员群众全力抗旱。一旦旱情加重,要千方百计确保旱区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尽全力满足农田抗旱灌溉要求,最大限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
全面完成以上工作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如因工作不力,未完成某项任务,或贻误时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严肃处理。
清河社区村民委员会
代表:
小组
代表:
二0xx年一月十日
编辑本段电焊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使用时严禁碰线。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需要,要做好防护措施。
3、如电焊机有故障时,应将电源开关断开后,请电工进行检查和检修。
4、使用完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收好焊线地线等。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 严格责任界限 , 健全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 , 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结合我校实际 , 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
甲方:肃南县铧尖明德小学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甲方职责: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传染病预防、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在校的不安全动态,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及设施设备。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适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8.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上好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搞好必要的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 , 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乙方职责: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用电、传染病预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双休日私自外出或结伴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不良现象应及时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指正,并加以制止与管教。发现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7.对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体质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由家长接回。放假、返校时间必须由家长接、送到校门,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幼儿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持接送卡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接、送学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学校,不允许委托无关人员接送孩子,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10.学生在上学、放学接送途中,家长需确保学生安全。学生由家长亲自接送,接送学生时家长不得饮酒醉驾,不得乘坐“三无”及超员车辆,摩托车接送保证一人一车,学生必须佩戴头盔,如出现对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家长自行负责。
11.家长或监护人应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告知或听取学生在家、校的具体表现,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长或监护人应经常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铧尖明德小学
乙方(学生):
(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