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汇编13篇

学生安全责任书(精选13篇)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安排,20__年国庆节假期定于10月1日——10月8日,10月9日开学。假期中,我们把孩子完全交给你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敬请各位家长在暑假期间督促、教育好子女遵纪守法,注意安全,使学生的身心得以健康成长,确保万无一失。现提醒家长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不准在水边戏水、捉鱼、划船等。

2、不准骑自行车上路,禁止驾驶机动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准乘坐“三无”车辆。

3、不准***、不准私自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4、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

5、严禁小学生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6、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未经家长同意,学生不准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8、按照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另有“一封信”。

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在假期中确保学生安全,让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从小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

责任书有效期自20__年9月30日起至20__年10月8日止。

家长(签名)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学生(签名)____________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2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的安全,家长、社会、学校都有责任。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已反复地进行了安全教育,学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识。为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请家长主动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们不管在学校、家庭、社会都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安全规则,使他们在学校是好学生,在家庭是好孩子,在社会是好公民。

一、家长必须教育学生在上课、节假日期间遵照执行以下安全公约: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禁止小学生驾驶机动车辆;行车走路不闯红灯,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上学或放学时,禁止在公路上打闹、追逐、做游戏、弹珠子等不安全活动,过危险的路段应特别小心。

3、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

4、课间休息时,不在教室、走廊嘻闹和做游戏活动,不做有损身心健康的活动或游戏,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以防伤人。

5、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6、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有序,不准在楼梯上跑、跳、拥挤或打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过马路的学生,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学生。

9、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注:家长,学生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家长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班主任(签章)学生监护人(签章)

学生(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3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补课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们补课的实际情况,制定补课《学生安全责任书》。

1、全体补课学生都要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由家长亲自写请假条,学生若有特殊情况,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翻越围墙、门窗、校门和各种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车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搡等。

4、上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单车返校,严禁骑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过马路时的安全,违者责任自负。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9、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10、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2、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14、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5、任何学生不得随意将校外生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违反以上规定,由学校及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取消补课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和学生各执一份,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与学校共同做好补课工作以达到最好的补课效果并履行自己的责任。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学生安全责任书》如有变更,将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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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4

为了确保在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乘车;不得自行去考场和回住宿点。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打、玩,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带队教师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个人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以免被盗;特别是准考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学业终了。

11、任何同学不得滋事打架,如遇到突发问题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或带队老师,任何同学不得私自处理。

12、家长同志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要毕业了就不服从管理的思想,有事报告老师,文明调解,尊重三年来教育自己,帮助自己的老师和同学。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且学校将严肃处理,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5

____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灾易发季节,禁止学生在校外***、点坡火,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玩耍、聚会,严禁学生抽烟,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一旦发现火灾,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活动。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个人***或在校外林区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学生签字:鲁甸县乐红中学20__年3月1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7

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危险事故发生,请贵家长、班主任和学校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要求住宿生与中午在校内就餐的学生,禁止吃饭时间(包括早、中、晚)出校门。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间私自出校门),出现事故,责任自己承担。

二、要求全体学生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的规定,严禁校内违纪现象发生(如打架、上网),禁止学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员造成事故,学校将根据《重大违纪现象的处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确需出校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签字假条,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政教处、大门各一份)。②走读生:班主任签字假条,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处、大门各一份)。同时,学生应通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才能离开学校;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

四、在饭空和课余期间要教育学生严禁打架斗殴、吵闹、起哄及与校外人员非正常联系,滋事生非。

五、禁止学生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六、严禁到校外各种水库、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七、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安全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自然灾害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是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护、防拐骗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能力。

八、学生上学和放学回家的路上,学生安全管理,由家长负责。

九、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乘座“三无”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车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严禁学生出门带火种;严禁学生在防火期内上山;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时间,由家长负责监督管理学生的护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开学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组织签订完毕,交学校政教处统一存档。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8

本学期工作现已结束,暑假即将到来,为确保全体同学的假期安全,力争度过一个欢快、和谐、平安的暑假,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暑假安全责任书。

一、具体要求

1、遵守交通规则,横穿公路时不闯红灯,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江、河、池塘、水库游泳洗澡,不得在水边戏水打闹,以防溺水。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得翻越围樯、窗户。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触电、防盗、防突发自然灾害。

6、不与不良人员交往,慎交网友,防止上当受骗,学会自我保护,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

7、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清洁、变质的食物,不乱买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游戏,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9、未经家长同意不准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0、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携带藏匿管制刀具、不酗酒闹事,不吸食,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1、不抽烟,不饮酒酗酒,不赌博,不看低俗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不进营业性歌舞厅、酒吧。

12、不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二、责任承诺

我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上述具体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如违反以上要求,一切后果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学 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xx年X月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9

五原三中在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1.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2.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珍爱生命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毒品,远离网吧,远离黄色影视录相等,消除个别性格偏执的学生,在遭受失败与挫折时产生轻生或报复的念头与行为。

3.学校经常对老师进行爱生教育,引导老师改进育人方法,改进教学方法,对个别有意无意用语言或举止伤害学生的老师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2.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3.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2.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职员工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3.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一份,家长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有效。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0

学生安全问题是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关心的首要问题,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拟定此学生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学生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校内外安全。有关学生的安全问题,汉薛小学提出十不准:

1、不准吸烟、在宿舍内点燃蜡烛、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坏消防设施的现象发生,以免引起火灾和灭火不利造成的伤害。

2、不准私自加用电器、更换电器损坏开关及其他公共用电设施,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3、不准爬楼顶钻窗、攀登高危设施、在楼道打闹拥挤和到建筑施工区游走,以免发生扭伤碰伤和砸伤事故。

4、不准跳墙,不准在操场投掷区外投掷和投掷区内任意穿行,保证体育训练等安全。

5、不准打架斗殴、勾引外校人员进校寻衅滋事,保证人身安全。

6、不准私自外出、夜不归宿,避免发生各种伤害。

7、不准到水库、塘湾、沟坝玩水,以免发生溺水事故。

8、不准吃无卫生保障的小摊食品,滥用药品,以防中毒。

9、不准在行进中违反交通规则,以免出现交通事故。

10、不准到校外上网、看录像,以防发生意外。

以上十条,希望同学们认真执行,学生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对学生进行管理和监督。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1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XX0、XX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X学校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2

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 学校____年级(____)班 学生姓名: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和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有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并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1.独自或伙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栏杆,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的。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的。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家长和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走廊、梯子、过道间拥挤,在校内追逐打闹,在校内 外打架斗殴的。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的。

7.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车上学的。

8.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的。

9.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

10.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和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

11.在校园内***(住宿生不准在寝室内生火、点蜡烛、点蚊香)、玩电(住宿生不准在寝室乱搭电源线)、玩甩炮、火炮等。

12.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13.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4.在上学、放学时,如遇到恶劣天气,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亲自护送孩子上下学。来校与回家的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1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发生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此责任书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X年9月1日止。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__ 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障碍(由学生父母亲自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3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管站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凡要托管学生不认同本责任书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管站。托管站与学生只是托管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管站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托管站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管站有过错的,按托管站过错的大小确定托管站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管站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管的设施有关,但托管站的设施并无缺陷;(2)托管站或托管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到了托管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管站回家,非托管站或托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管站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管老师和托管站共同负责,托管站还可根据情节对托管老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托管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负责任。

7、托管站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管站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日常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管站,托管站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

8、托管中心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违反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管站不负责任。

9、托管站严禁学生***、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托管站、托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托管站或托管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10、托管中心老师应准时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应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师,不应随意离开。学生家长或亲属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临时直接从学校接走学生,应提前通知托管中心。

11、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2、学生在托管站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托管站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托管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15、其它未尽事宜,经学生家长与托管中心双方友好协商可在以下增补:

家长确认签字: 启翔学生托管中心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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