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为了认真做好20xx年我镇防汛工作,确保我镇防洪安全,根据《西和县20xx年度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何坝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特签定20xx年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村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落实抗洪抢险预案相关措施。一旦发生洪水灾害,要快速启动本村防汛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洪水危险人员撤离,全力组织涉险工程抢护,果断指挥调度,确保在防御洪水标准内河道堤防不决口,确保在防洪水标准内水库和水电站不垮坝,确保河道、集镇、水库下游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群众汛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二、负责充实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防汛值班责任制及村干部包地域、包河段、包水库、包防滑地段的防汛分工责任制,并将责任人名单于5月底报镇防汛办备案。同时做好《防洪法》的宣传贯彻,加强村干部防洪职责教育和防汛知识培训,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防汛意识,提高防汛决策水平。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本村内河堤、水库、滑坡地段的防洪调度计划和防、抢、撤应急预案,于5月底前上报镇防汛办,并将宣传落实到户到人,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组建好以民兵为骨干的防汛抢险队伍,一般由30-50人组成。村级要备齐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做到专库储存、专人管理,每个村负责筹集编制袋100个,铁锨15把,木桩150个,老虎钳5把,扎绳一捆,铁锤2把,手电筒15把,砂石50立方米。
四、负责辖区内水库的防洪安全管理,加强对安全管理措施的督察落实。了解掌握安全运行状况,健全信息联络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五、负责组织开展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检查,明确安全责任人,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落实辖区堤防、水库、滑坡地段安全检测员、防汛安全员、防汛物资保管员、汛情信息报警员。
六、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做好本村辖区内的洪水调度和局部暴雨洪水的抢险工作。当辖区内发生暴雨洪水时,必须及时将雨汛情向镇汇报和水库单位传递。灾情发生1小时内报消息,1日内报灾情,大范围灾害最多不超过2天。
七、负责辖区内江河、水库下流河沟、排洪沟的清淤、清障工作,必须达到行洪断面要求。
八、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雨、汛情快速准确接收,并及时传送到各防汛监测点。
九、全面主动防抗干旱灾害,出现灾害后,要精心安排,靠前指挥,组织调度各类水利工程投入供水灌溉,协调动员群众全力抗旱。一旦旱情加重,要千方百计确保旱区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尽全力满足农田抗旱灌溉要求,最大限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
十、镇政府将把各村防汛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指挥不当,造成重大损失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防汛抗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为了认真做好20xx年防汛工作,确保我镇防洪安全,根据《陕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商洛市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山阳县20xx年度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天桥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特签定20xx年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发生一般洪水时,确保重要堤防不决口,已监测的滑坡失事不伤人; 出现超标准洪水时,按防洪预案全力以赴抗洪抢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各村委会要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汛安全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包地域、包险工险段、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汛包干责任制。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内主要河流、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御预案和“防、抢、撤”方案。
四、负责辖区防汛机构的组建,落实防汛职责、任务;组建以民兵为骨干适应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打硬仗的防洪抢险队伍;组织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及时消除度汛隐患。
五、每个村负责筹集编制袋500个,铁丝200斤,铁锨15把,木桩150个,老虎钳5把,扎绳一捆,铁锤2把,手电筒15把,砂石50立方米。
六、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的灾情收集报告工作。即灾情发生1小时内报消息, 1日内报灾情,大范围灾害最多不超过2天。
七、涉及有重点险工险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落实监测人员及责任,监测人员必须填写好监测记录。发生险情要及时发布灾情信号。
八、在有险情预警时负责组织受威胁户的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并转移财产,做好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九、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雨、汛情快速准确接收,并及时传送到各防汛监测点。
十、加强学习和宣传《防洪法》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提高防汛抢险、避险能力。
镇政府将把各村防汛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指挥不当,造成重大损失者,依照《防洪法》和《商洛市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为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防灾保安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的水库(山塘)在汛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运用控制办法调度运用,遭遇大洪水时要根据预报,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撤退;要制定安全度汛措施,遇超标准洪水时,要全力保住大坝,确保不出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二)加强对村(居)内小(二)型水库、大山塘的安全监测,水库要按照度汛预案调度,确保安全。防洪标准不足或有隐患的水库及山塘,要降低汛限水位和蓄水水位,并按防洪预案规定严格执行。
(三)检查、督促并按计划完成村内新建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和其它水利建设任务。制定险工险段度汛方案。
(四)做好村(居)所在地及居住地势低洼、易受洪水侵袭的居民防洪工作,及时组织清除所在地河边的行洪障碍。
(五)做好由于暴雨洪水造成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观察防范工作。
(六)配备充足的编织袋、铁锹、绳索、电筒等防汛物资器材,保障防汛抢险的需要。
(七)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八)及时修复水毁的水利设施,注意蓄水防旱。
(九)旱情发生后,坚持“先用活水后用死水”的原则,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及时调处水事纠纷。
二、奖惩措施
镇政府将对责任书执行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表彰,对执行及完成任务不力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