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综治工作意见3篇

2024年综治工作意见(精选3篇)

2024年综治工作意见 篇1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努力提高规划科学化水平,强化规划的刚性,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修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xx〕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綦江城区控规修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限制控规修改

区规划局要努力提高控规编制与修改的科学性,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设“四区一城”的要求,主动优化完善城区控规。控规修改要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健全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支撑、提升城市品质、注重城市设计、传承城市文脉、突出现代山水田园城市特色。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控规。

(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拍挂)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得对控规确定的土地用途、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计容建筑面积等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因城乡总体规划修改、实施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修改控规,以及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致使控规无法实施确需修改,且经区政府同意不需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的,应当经区规划局会同区土地主管部门及所涉园城管委会共同研究,再依法进行控规修改;否则,应先由区土地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依法进行控规修改,修改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再依法对土地使用权重新通过招拍挂出让。

(二)禁止对已实施的綦江河、通惠河、沙溪河、登瀛河滨河绿地,翠屏山、龙脊山等重要山水廊道,公园绿地,重要广场用地的调减。严格限制对其他绿地与广场用地的修改。

(三)严格限制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工业、物流仓储、公用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等用地的调减。

(四)限制对居住及商业商务用地的调增,并严格控制其调增计容建筑面积总规模。

二、控规修改的类型

控规修改分为强制性内容修改和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

(一)强制性内容修改。修改经批准的控规中确定的土地用途、计容建筑面积、公园绿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强制性内容,以及纳入招拍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中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应按控规强制性内容修改程序办理。

(二)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修改内容不涉及经批准的控规中确定的土地用途、增加计容建筑面积、减少公园绿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强制性内容的,不涉及招拍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中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按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程序办理。

(三)虽涉及强制性内容但不涉及重大利害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控规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程序办理。

1.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

(1)根据专项论证、已批准的专业规划或城市设计,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公园绿地或优化其空间布局的;

(2)经论证,在一定范围内优化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布局,但不改变各类土地用途、用地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的;

(3)经论证,在一定范围内合理调整商住混合用地或住商混合用地的商住比例,但不改变主导用地性质,且不增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4)拟按划拨方式供应行政办公、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会停车场等用地时,根据项目立项批复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修改控规的;

(5)根据专项论证或已批准的专业规划,修改城市道路、轨道、市政管线等规划导致用地边界及规划指标相应修改的;

(6)经专项论证,或区政府已批准的市政工程项目,需对控规进行修改的(包含因市政工程项目修改导致公园绿地面积变化的);

(7)根据土地权属修正用地边界的;

(8)经区规划局研究后认定属规划编制失误的。

2.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后

(1)同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涉及多个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块,在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商住比例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各地块计容建筑面积和建筑密度进行统筹平衡的(含平衡后单个地块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

(2)同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在不改变各类用地面积、用途且满足相应规范的条件下,对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的位置进行优化修改的;

(3)结合具体情况对城市道路、轨道、市政管线等规划的线型、标高、用地位置及范围或对公用设施进行修改的;

(4)经论证,在不增加计容建筑面积,不影响安全、交通通行、地下管线铺设及满足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空中和地下增加过街建(构)筑物的;

(5)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用途用地的边界进行修正的。

三、严格执行控规修改程序

(一)强制性内容修改程序

1.申请

区级主管部门或园城管委会申请对职权范围内的用地进行控规修改的,应向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控规修改的理由、诉求,并提交控规修改初步方案。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认为需要修改控规的,应当按照前述管辖范围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级主管部门或园城管委会提出书面请求,经论证同意后由区级主管部门或园城管委会按前述要求提出修改申请。

区政府确定需要对控规进行修改的,由区规划局直接办理。

2.办理

区政府批转区规划局办理的,区规划局应当组织对控规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论证结论为不必要修改的,区规划局报告区政府,并终止该控规修改。论证结论为有必要修改的,区规划局将必要性论证意见报告区政府,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再组织编制控规修改方案,经审查、公示、征求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必要时,可将必要性论证意见和控规修改方案一并报区政府审批。

区规划局组织开展控规修改论证工作,控规修改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修改所涉及范围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2)按照区内各类用地布局合理、开发建设及居住人口总量控制的原则,对拟修改控规范围或相邻控规范围的用地布局、建筑总量进行总体平衡后,提交控规修改初步方案;(3)若涉及建设用地增减平衡的,应同步提交建设用地平衡方案;(4)其他必要性论证材料。

(二)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程序

1.申请

由控规修改申请单位向区规划局提出修改申请,也可由区规划局主动进行修改。

2.办理

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由区规划局组织审查,必要时,可组织论证并征求意见,并将修改方案报区政府批准。

区规划局组织开展控规修改论证工作,控规修改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文件,说明修改理由、涉及利害关系人的有关情况、诉求等;(2)修改方案;(3)修改所涉及范围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4)其他必要材料。

(三)公示及公布

修改控规强制性内容的,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将控规修改方案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修改控规一般技术性内容涉及利害关系人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控规修改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区规划局应当及时公布控规修改成果。

四、加强控规修改论证工作

(一)区规划局应当组织专业机构开展控规修改论证。

(二)控规修改论证中应当加强专家咨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工作。

(三)控规修改论证中应当遵循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形象品质、促进产城融合等原则,同步加强城市空间形态研究,落实城市设计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同步进行空间组织形态论证:

1.因土地用途调整或计容建筑面积增加,总计容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且容积率增幅超过25%的;

2.城市景观轴线、门户地带、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等风貌敏感区或其它有必要进行空间组织形态论证的区域。

(四)控规修改论证中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线的研究,涉及地下市政管线调整的,一并纳入控规修改内容。因土地用途调整或计容建筑面积增加,总计容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且容积率增幅超过50%的,应同步进行地下管线承载力论证,并将审定的评价结论相关要求一并纳入控规进行控制。

(五)控规修改论证中应当加强交通影响评价论证,并将审定的交通影响评价论证的相关要求一并纳入控规进行控制。修改控规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同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论证:

1.旧城区改造、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单个用地地块容积率调整后>3.0的;

2.控规修改导致地块周边主要交通流向发生重大变化或停车配套设施减少20%及以上的;

3.在交通敏感区域新增大型场馆、交通换乘枢纽和其他人口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的;

4.其他有必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

五、加强对违反控规行为的查处

(一)对不符合控规要求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应当依法没收或拆除,具体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规划、设计中弄虚作假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单位,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停止受理其承接的规划编制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报建,并纳入诚信管理,具体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条、《重庆市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xx〕15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控规修改申请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在申请控规修改前认真研究,严格把关,承担责任。

区规划局应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控规修改的技术审查工作,建立已批准控规的动态维护机制,加强控规修改后的成果入库管理。

各有关部门应配合区规划局做好控规修改有关工作。

七、加强监督

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等区级主管部门,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东部新城管委会等园城管委会和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有关工作,并接受区纪委、区监察局等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要求的,均有权向监察机关举报。对违反本办法要求的单位,有权机关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城区以外的各镇人民政府参照本通知执行。涉及市级有关平台公司储备用地的控规的编制与修改,对口的区级单位应征求市级有关平台公司意见,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在控规修改审批前需报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论证。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年综治工作意见 篇2

20xx年综治工作计划一一、全面实行领导责任制,村综治工作计划。要继续按照上级综治办的要求,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严格的检查监督,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重点整治,解决突出治安问题;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清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把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和治本的作用,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

三、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抓好治保会、调委会等保安力量和群众性自防自治组织的建设。着力推进居民住宅区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巩固综治联系户工作,扩大综治联系户工作覆盖面,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四、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深入排查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及时掌握社会动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分析会,加强督促检查,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防止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站有关暂住人员登记、办证、查验等各项基础工作,推动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出租私房,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落脚点、活动场所的管理,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六、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完善定期排查和回访制度,落实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场所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及外来人法律意识。

一、全面实行领导责任制。

二、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三、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

四、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五、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六、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完善定期排查和回访制度,落实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20xx年综治工作计划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主义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为使我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根据上级综治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一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稳定当做头等大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管理,预防各种违法、违纪的案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研究落实综治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抓综治工作,与各科室签订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全年召开2-3次科室以上干部综治专题会,真正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促进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重点整治工作的宣传;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六五”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做到懂法、守法,依法执业、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三是采取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加大平安创建活动宣传,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构建平安单位起到舆论宣传引导作用。

3、积极参与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保持社会治安平稳。按照《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在全中心上下掀起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热潮,并把“平安单位” 创建活动纳入职工的岗位责任制,规定对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确保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4、加强整治力度、确保创建成果。一是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严格管理和防范,实行职工楼长负责制,户户联防制,采取不定期的排查和巡逻守护工作。确保全年无发生重大盗窃、重大火灾等事故。无刑事案件和治安违纪案件发生。杜绝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等“六害”,自学抵制非法邪教活动,遵纪守法。二是建立健全节假日值班制度,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进行清理、登记,防止重大事故和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方法措施

1、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年初与各科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2、加强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职业道德教育,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道德情操,认真落实省、市、县委综治工作意见和一票否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综治创安责任感、紧迫感,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进一步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考评制度,将平时检查与年终综合考评结合起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发挥工会、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协助搞好治安工作。

4、开展向先进人物及身边名人事迹学习,陶冶自己,鞭策自己,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无私奉献精神。

5、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特别要学习好卫生专业法规,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6、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对重点要害部门,建立防范制度,制订防范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消除一切隐患。

20xx年综治工作计划三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努力开创医院综治工作新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师市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师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医院总体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开创医院综治工作新局面,特提出如下要点: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兵团和师市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师市政法综治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医院“”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平安医院为主题,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为核心,以加强医院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扎实推进综治各项工作,为医院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一个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一个主题(以构建平安医院为主题),落实三个牢牢把握(牢牢把握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为医院“”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提供有力的社会稳定保障;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结合点,把维护稳定的着力点放在调节好利益关系上;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完成好八项主要工作(处理好五种关系;化解好人民内部矛盾;打防控好敌对势力;做好“严打”工作;搞好普法工作;开展好“平安建设”;建设好综治保卫队伍;实现好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实现“五个安全”的目标(确保政法安全,对敌对势力、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的好,及时粉碎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图谋;确保社会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沉淀激化、引发社会对抗,尽力化解不安定因素;确保治安安全,保持刑事案件平稳,治安乱点由乱到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公共安全,治安灾害事故控制为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经济安全,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依法从重从严查处经济犯罪)。

2024年综治工作意见 篇3

尊敬的坪乐乡党政领导、尊敬的饶书记、彭主任:

当前,乡党委广纳雅言、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开展好办公室工作多次组织座谈会,倾听意见,领导的重视使我倍受鼓舞,信心倍增,同时也深感办公室工作之重要,责任之重大,值此承上启下、广集意见之良机,我想就个人对党政办工作的所思所想提几点个人想法和建议,以供领导参考。

1、关于接待工作的建议:

1、群众来访接待,建议根据到访具体情况,做好“四个一”标准,即:

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送,

一把椅子相让,一席话语相顺。

党政办公室人员第一时间绥和矛盾,当群众的贴心人,为群众释惑,为领导分忧。

2、上级接待,建议进一步加强以下工作:

当前,我乡上级的接待工作在乡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的正确领导下运行良好,但由于食堂与办公室的衔接过程中存在一些细小的问题,从长远看,这或许将会影响我们的接待工作,为此,在目前上级接待工作正常运转同时,我建议进一步强化以下工作:

一是总参:即总体参照我乡前后接待标准,比照同类乡镇接待水平,根据我乡具体实际,制定具体的接待措施和接待标准;

二是总后:乡上级接待由办公室总体开展接待工作,一是食堂就餐人数、标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分工协作;二是端茶到水人员要具体明确;

三是总督:由办公室内部人员分工,总体督促食堂安排餐宴,严格食堂接待菜谱的数量、质量、卫生;督促食堂按时作好餐宴准备,保证按时就餐不误;并进一步完善食堂的财务报账手续。

3、重视村支两委同志到乡的接待工作:

村是乡组成的基本单位,是乡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是乡依靠的重要力量和有力支撑,村支两委的同志为坪乐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维稳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贡献大家有目共睹,然而,我们在实际的接待工作中,往往认为村支两委是我们自已的同志,忽视村支两委的接待工作。为此我建议,加强乡对村支两委同志的接待工作。

一是村支部书记、主任到乡小会议室开会,办公室必须泡茶,以示尊重;

二是村干部、乡村老师到乡咨询事宜、办理事务,办公室必须按照接待群众到访的“四个一”标准,按实际情况给以相应接待,杜绝权位思想。

三是在乡财政较能担负、财政宽松的情况,适当提高村干部到乡食堂就餐接待标准。

4、购买办公室物品的建议:由于现在办公室接待时,泡茶工作存在饮水机供开水不足、不及时问题,建议财购买保温瓶两个,烧水开壶一个。

2、关于信息工作的建议:

1、恢复办公室以前的文件收发登记,并及时送领导传阅,及时归档;

2、做好一信通发送信息和办公室电话登记工作;

3、不断培养、拓展办公室人员“三通”能力,即:“通上情、了下情、懂乡情”的能力。

一是制定办公室人员接待工作排班表,让办公室所有人员分别与乡领导陪同参加上级到访接待工作,以便熟悉相关上情的基本情况;(具体如附件二)

二是建议领导适时抽派办公室人员陪同领导下乡,熟悉乡、村的基层情况,为领导收集科学的一手材料。

三是加强与站所人员沟通,由乡主要领导适时组织党政办人员与站所人员交流、座谈,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

4、及时将乡重要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下情上达。制定并逐步完善奖励措施,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加大物奖励,不断鼓励乡机关干部撰写坪乐信息。推动办公室信息工作。

3、关于卫生工作的建议:

办公室卫生工作事关党委、政府形象,党政办公室的卫生工作是展示党委、政府形象的窗口,为此,为进一步搞好办公室形象,防止办公室卫生工作相互推诿,我建议分周开展办公室卫生值班工作,使每一名同志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建议如附件一)。

乡镇党政办公室作为乡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外交往和后勤服务等繁重工作,处于协调机关各部门、连接领导和基层的枢纽地位,是机关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参谋中心、运转中心和指挥中心。具有参谋、助手、协调、服务、把关、督办等六大职能,因此,党政办公室的工作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党委、政府的整体运转。值乡党委广集意见之机,经几个月来彭主任的指导和关怀,为力尽办公室人员之工作职责,遂提以上几点个人粗浅看法,供领导参考,因党政办工作千条万绪,还有很多工作未能提及和涉入,不足之处,恳请领导批评指正为感!

附件:一、办以室卫生值班表

二、办公室接待工作分配表建议人:夏长久

十一月三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