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团委工作意见(3篇)

2023年团委工作意见(通用3篇)

2023年团委工作意见 篇1

根据《20xx年共青团**区委工作要点》和“深入开展‘123’目标任务的决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现就今年开展团委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xx年我办团委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团xx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共青团**区委下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为基础,加强阵地建设为依托,加强队伍建设是关键,推进品牌工作,广泛开展“为青年办实事,为发展作贡献的“主题实践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以实际行动努力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123”目标任务。

“1”是选一件实事,即根据各社区、辖区各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共青团工作精心选择一件有意义的,可以推进部门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实事,明确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收到的效果,脚踏实地地开展下去。“2”是树立两个典型,从不同行业中不同范围培养和树立两个青年先进典型、典型既要具有推广的经验和价值,也要具有影响力和说服力,并且能够成为广大青年的学习榜样。“3”是抓好三项工作,一要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和违法犯罪工作。我们必须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组织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如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创建“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来推进各项工作;二要抓好社区青年创新创效工作。我们要从思想上端正青年态度,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开展和强化科学培训,培养青年创业成才;三要抓好团队自身建设和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大对团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力度,扩大培训的范围,塑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团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团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123”目标任务,根据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使之真正落到实处。

三、以人为本,服务青年,发挥优势,服务社区。

1、做好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组织青年企业家、青年致富带头人等群体,吸纳安置下岗青工、待业青年。指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创新理念,帮助青年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动员青年企业家开展“一对一”帮扶,为青年创业的各个环节提供服务。

2、服务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动员青年志愿者、青年企业家和青年文明号采取“一助一”、“一帮一”长期结对方式,加大对失业青年、残疾青年、特困家庭子女的服务力度,开展“情暖社区阳光行”送温暖活动,深化“希望工程”,开展“进城农民工子女助学”、“希望之星”、“希望工程结对救助”等资助项目。组织社区志愿者与未成年人建立各类结对帮教、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实际困难。充分利用“三·五”、“五·四”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大型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重点突出“尊老、助残、助学、拥军、扶贫帮困、绿色行动”等主题内容。

3、深入开展青少年文化活动,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线,积极组织开展充满活力,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主要是组织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等,推动文化潮流健康发展。

4、广泛开展创建活动,争当先进个人。办团委根据辖区单位情况,对照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严要求,高标准,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行业中选择创建,对能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为区级“青年文明号”推荐对象;对获得区级青年文明号满一年以上的集体,力争年内在我办创建成1——2个合格的区级青年文明号标兵,办团委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在我办还要开展“文明楼院”、“学习型家庭”和“文明店铺”的创建活动。旨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了激励更多的青年投身到西部经济建设的实践中,我办团委还要开展“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发展能刻苦学习业务,努力钻研技术的“青年岗位能手”,能积极参加团内各种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的“优秀团员”等,在全办范围内营造鼓励青年事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更多的青年人才在社会的大舞台上演绎一个个艰辛创业的激情篇章。

2023年团委工作意见 篇2

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城市管理整体合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安永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城管委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修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2、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督促、指导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3、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做好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城镇管理局

1、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整治和引导规范户外经营行为。按照“消除聚集点、盯住易发点、减少固定点”的思路,全面取缔批准外的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重要部位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确保道路通畅、秩序井然。2、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县城主要路段要实行环卫全天候保洁,确保县城干净整洁。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90%以上。4、与沿街单位及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5、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以县城主要街道两侧的广告、门头牌匾为重点,坚持统一标准、体现特色的原则,适度超前规划,提高设置质量,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广告牌匾及时责令更换,达到广告设置规范、式样美观的效果,展现湟源新形象。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县城亮化工作。7、加强县城道路、广场、绿地等灯杆、护栏、配电箱、路标牌、指示牌、灯箱广告、检查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和

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更新。8、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9、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地物料清运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垃圾、物料遗撒污染路面和乱倒垃圾行为。10、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确保餐厨垃圾不流向社会。11、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城管协调工作会议。

12、负责督促落实城管委办公会议的工作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公安局

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清理车辆占道经营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旦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的报警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3、在县城合理设置标志标线,进行车辆有序管理。4、加强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停放车辆管理。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引导出租货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5、突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县城东西大街、南北大街、建设东西路三条“严管街”无乱停乱放现象。6、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7、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参与联合执法;及时受理并现场处置城管执法中的突发性事件,对暴力妨碍依法整治、拆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处理。8、加强对特种行业的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四)住建局

1、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废水、建筑垃圾、砂石料、泥土对城市的污染,做到所有施工工地卫生制度落实,工地围挡、隔离护栏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如设置围挡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工地不得开工,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2、根据规划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在县城及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及管理工作。

3、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20xx年制定的《西宁市城市管理办法》,加大满足县城需要的蔬菜市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力度。

(五)教育局

1、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品质规范教育。

2、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城市管理义务宣传,参加维护市容卫生环境的义务劳动。

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六)交通局

1、负责城区公交汽车、出租车营运秩序管理,教育驾乘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经营,做到车容车貌整洁、停放整齐有序。

2、协助、配合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七)财政局

1、负责将城市管理所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好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八)商务局

1、牵头做好商贸专业市场的规划布局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专业市场日常管理。

2、做好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督促经营单位做好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促销活动的规范管理工作。

(九)工商局

1、负责抓好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规范管理,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在商贸市场成立物业公司,并加强管理,做到市场内部环境整洁有序。

3、配合城管部门开展好对城市市容秩序的集中整治行动

(十)环保局

1、负责实施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

2、负责开展我县环境保护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县城内污染源并督促其落实整改。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一)水务局

1、配合城管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县城内湟水河及河沟的规范管理、清污疏通等工作。2、负责搞好县城内供排水管网的管理工作。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二)卫生局

1、负责餐饮行业、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2、加强“五小”相关行业(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公共浴室、小娱乐场所、小旅馆)卫生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3、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社区、学校等行业的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卫生意识。4、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三)农牧局

对县城内的肉食摊点加强监督检疫。

(十四)旅游局

负责协助、配合城市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重点配合做好各旅游景点的环境卫生和市容管理工作。

(十五)宣传部(广电局)

1、加大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开辟城市管理专栏,宣传政府城市管理的举措和投入,加强政府与市民的沟通。2、加强市民公德意识教育,着力提高市民素质。3、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城市管理意识和爱护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教育。4、开展形式多样的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和公益活动,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六)林业局

负责搞好县城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的绿化工作。

(十七)创卫办

1、继续落实创卫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建卫日”、“周末劳动日”和重大节假日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制。2、加大对县城各责任单位卫生区域的监管力度,保证县城内干净整洁且无垃圾死角。

(十八)城关镇(包括社区)

1、对背街小巷、家属楼院及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背街小巷、家属楼院内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院落及小街小巷无乱贴乱画、乱凉乱晒、乱堆乱放、乱吐乱扔、乱倒垃圾、乱停车等现象,院落卫生及小街小巷卫生整洁,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路整齐美观,无有碍观瞻和影响行人问题,组织人员每天对背街小巷、家属楼院的环境卫生进行保洁,每周五(创卫日)进行集中清扫。2、加强市民的道德教育。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九)法院

1、积极受理城管案件,对城市管理工作中无法执行的行政处罚进行强制执行。

2、对城管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县政府法制办

1、审查修改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2、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3、负责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错案责任的追究。

(二十一)各乡镇

按照县政府城镇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及各项管理工作。

四、基本措施

(一)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城管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和确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分析研究和通报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城市管理工作经验,布置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分析和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有关重大工作问题。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根据宁政【20xx】131号《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县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城市管理资金投入,设立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将城市管理行政经费、工作经费、执法队伍装备、培训经费和行政执法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道路环境卫生基本作业经费和绿化带管护经费由县财政依据作业量和作业标准足额拨付;城市管理方面的罚没收入等,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返还给城管部门作为经费补充。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切实加强机动车辆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建筑施工管理、环境污染治理、流动摊贩治理等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履行好城市管理职责。

(四)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由县政府办公室及目标办负责,每年年初与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年终目标考核项目,实行目标化管理,细化落实管理权限、职责、人员、内容、标准等事项,强化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职能。

2023年团委工作意见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工作全局。新学期团委将依据学校20xx年工作计划,以学校教学工作为轴心,同时紧紧围绕上级团委工作要求,认真细致的开展团员工作;发展、挖掘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增强团员意识,树立校园文化新风尚。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核心,发挥团委在德育工作中的作用,杜绝团员违纪,在德育实效性和人文性上狠下功夫,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具体工作:

1.广泛进行传统美德教育与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学生的爱国主义意识、社会公共意识,环保意识等。

2、强化安全、卫生、纪律教育,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

3、加强组织建设,提高组织能力,完善“团委——(学生会)——团支部”的管理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

4.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完善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5.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办好“校园之声”广播站,对广播站成立组织机构,订立严格制度,明确责任,定期考核,宣传机构有计划、有安排,做到系列化、制度化。

6.深入持久地开展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把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强化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培育团员意识的浓厚氛围,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7、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心理健康的中学生。

8、深化主题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2月份:团员统计及团员证的注册 学生会培训

3月份:学雷锋活动 青年志愿者活动

4月份: 团校团课活动 文明礼仪教育

5月份 发展新团员 纪念“五?四”活动全校团员大会

6月份 毕业班团员组织关系转出

9月份 新生团组织关系的转入及团籍的管理。尊师感恩活动

10月份 收缴团费、志愿者活动、业余团校活动

11月份 感恩节活动、志愿者活动

12月份 发展新团员 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团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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