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精选34篇)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奖励分类:
a、经济奖励
b、行政奖励
c、公司特别贡献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
(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
(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4)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奖励20元、—当月执行
(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益者,奖励50元。
(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50元。
第三条公司特别贡献奖。
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奖惩项目设置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过,2次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功,2次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
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粪:
1.着装仪表:
2.办公环境:
3.考勤;
4.车辆使用:
5.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1、原材料仓库
(1)每日班后清扫拖净,保持清洁。
(2)存放物品排放整齐,贮存得当。有毒、有害物品必须隔离存放。空桶车每天班后擦净,摆放整齐。
(3)门、窗、墙体等每周至少擦拭一次,保证清洁。
2、成品仓库
(1)地面每天班后清扫拖净,保持清洁。
(2)搬运工具每日班后擦拭干净,并注意随时保持其卫生。
(3)卷帘门、墙体、上下窗、窗内平台,每周至少打扫一遍,保持其干净无尘。
3、后勤
(1)保洁
a厂区大院及厂区大门外10米范围之内地面每天清扫干净,做到无杂物、无积水,并注意随时保持卫生。
b办公走廊、厕所等在办公人员上班前整理、擦拭干净。
c会议室、接待室内地面、桌椅、饮水机、空调等每天擦拭一遍,保持清洁。门、窗户每周至少擦拭一次,保持无尘。
3、办公室
(1)地面、桌、椅、饮水机每天上班后擦拭一遍,保持干净无尘。
(2)门、窗、档案厨、空调等每周至少擦拭一遍,保持清洁。
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和奖励形式主要有:SQA·HND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等荣誉称号。具体评奖办法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院SQA·HND学生评奖办法》。第五十一条、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由他人代替 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二)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多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学生的处分一旦通报,将归入学籍档案送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英方,不得随意取消。第五十四条、学生对其处分有异议,可在通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复议。“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将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需要改变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学生对复查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查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院长办公室提出听证申请。院长办公室应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违纪申诉听证暂行规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五条、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离校,档案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
3.1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
3.2奖励的种类:
3.2.1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
A)拾获贵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扬者;
B)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C)所在部门或团队被评为公司优秀部门或团队者;
D)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绩者。
3.2.2记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功。
A)对于营运策略、生产流程、物料管制、服务项目等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产品与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对于原材料节约或废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创造发明、小改小革,经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E)发生非常事故或灾害或发现重大隐患、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机械设备故障时,勇于负责,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F)举报盗窃案件,检举营私舞弊、拿回扣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企图,及时制止或使案件得以及时破获,奋不顾身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者;
G)一贯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廉洁奉公,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突出者;
I)其他有显著绩效者;
3.2.3记大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大功。
A)发生意外事故时,不避艰险,为保护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B)对各项生产设备、工艺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效者;
C)预防重大故障隐患或抢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产显著增加,成绩卓著者;
D)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E)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方面有显著功绩者;
F)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避免重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G)其它维护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绩者;
3.2.4.晋级: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公司员工,可晋级。
A)对研究发明或革新生产设备、工艺或提高质量、改革管理,确有特殊功绩,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或管理能力,明显超出原岗位的要求,可以胜任更高级别岗位要求者,;
B)具备丰富业务或管理经验,对业务有特殊贡献,或使成本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能担当重任者;
C)在同一年度累计记大功两次者;
D)按考核制度应予以晋级者;
3.2.5其它奖励:如质量管理奖励、5S管理奖励、公司主题活动奖励等,根据具体的奖励标准和细
则执行。另外,年度"优秀员工",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前,由人事部按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此外公司还可根据需要设劳动竞赛或技能比武奖、创造发明奖、小改革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并经审批具体公布奖励办法。
3.3奖励的`标准:
3.3.1嘉奖:一次性奖励1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2记功:一次性奖励3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3记大功:一次性奖励600元,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公告表扬。
3.3.4晋级: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级-2级工资。
3.3.5其它奖励:根据公司相关奖励措施实施执行。
4.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4.1处罚的原则
4.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4.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4.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4.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2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2.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2.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2.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当月行政扣分达,或累计有2个月行政扣分达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计达X次者;
B)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C)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D)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E)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F)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G)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H)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I)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J)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K)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L)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M)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O)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P)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Q)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R)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S)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T)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U)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V)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W)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X)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Y)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Z)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AA)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AB)离职时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有严重影响公司业务的行为;
AC)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4.2.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5S管理处罚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3处罚申诉
4.3.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3.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5.奖惩办法
5.1奖励办法
5.1.1员工如获嘉奖、记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2员工如获记大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并颁给总经理签字的奖励证书,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3员工如获晋级奖励,由人事部办理晋级手续后执行。
5.2处罚办法
5.2.2其他非记件制员工的行政扣分,视同月度绩效考核的扣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来执行。
5.2.3其他各类处罚:其它各类处罚(如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经公司工会讨论通过后公布。
6.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及工会负责共同解释,非经公司工会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6.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2、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由综管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人综管部进行申诉。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 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
一、总则
1. 为促进和保持项目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项目部目标实现。为了使员工明确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的规范项目部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2. 奖励的目的在于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行为职责,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为每位员工之间更好的配合而做好本职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突出业绩的完成。
3.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项目部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利益。
二、原则
项目部奖惩原则依据分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即遵循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原则。
三、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四、奖励:
1.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现场安全设施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生大小事故,奖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
2. 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视情况奖励500元。
3. 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视情况奖励 200元。
4. 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严谨,未出现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予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300元。
5. 对于项目部内部预、决算人员,能够按时完成项目部工作,无错漏,视情况奖励300元。
6. 对于项目部内部资料人员,能够按时完成每个月上缴的资料,竣工后能够完成竣工资料的情况下,(时间以半个月或一个月)为准,奖励资料人员300元。
7. 在施工成本方面,如提出有效的节约施工成本,并达到原先的工作质量要求,给予个人奖励200元。
8. 对维护项目部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视情况奖励100元。
五、惩戒:
1. 未按照公司生产规章制度办事,未服从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给予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罚款。
2. 发现事故、险情未采取果断措施,未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给予项目经理300元,现场管理人员200元,项目人员100元罚款。
3. 项目部人员发现设计图纸有问题,未及时反馈信息,在主管领导劝说下强行按错误图纸施工的,给予其200元罚款。
4. 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松懈,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给予项目经理300元、现场管理人员200元、相关人员100元罚款。
5. 上班时间离开办公或施工场地30分钟以上,未向主管领导请示者,给予100 元罚款。
6.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者造成公司损失者,给予200元罚款。
7. 妨害施工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给予200元罚款。
8. 玩忽职守,至项目部蒙受重大损失者,给予300元罚款。
六、本制度制定、解释权在综合办公室。
1、目的
为加强质量管理及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司产品质量,达到客户满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责任感,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奖罚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所有员工。
3、奖罚原则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
4、本奖罚制度申明: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所有处罚均不可以替代客户处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
5、职责
5.1品管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生产主管、各班组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5.2主管生产经理、品管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6、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6.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6.1.1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
6.1.2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
6.1.3未按照客户工艺要求作业,致使不合格品流出遭客户投诉的。
6.1.4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6.1.5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造成公司品牌形象受损或经济损失的。
6.1.6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6.1.7因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
6.1.8因点料错误给后续工程造成影响的。
6.1.9上料员上错物料造成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0因操机员调机不及时致使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1炉前操作不当造成批量手贴不良并流入到炉后的。
6.1.12炉后目视不当并大批量不良流出的。
6.1.13因包装维护不当,造成产品受损,导致客户抱怨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6.1.14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6.1.15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6.1.16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6.1.17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6.1.18其它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形,造成损失的。
7、奖励细则
7.1作业员的奖励
7.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者,每举报一次,视情况经核实给予
奖励10元-50元/批。
7.1.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0元/批。
7.1.3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奖励
20-50元/次。
7.1.4月度工作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问题,给予奖励10元/人。
7.1.5在本职工作中对质量改进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经核实给予奖励10-30元/人。
7.1.6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2品管员的奖励
7.2.1月度质量统计中,当月无一次错检、漏检、误判,经核实给予奖励50元/人,(零星不良不计
其内,失误次数以合格率低于质量目标98%为准)。(原始数据来源于《FQC首件确认单》、《品质异常报告单》及《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组长负责月度统计。
7.2.2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
奖励20-50元/次。
7.2.3在本职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重大批次不良,避免了不合格品出厂,视情况经核实给予奖励20元
-50元/批。
7.2.4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5元/批。
7.2.5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3班组长的奖励
7.3.1月度统计中,本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成品检验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达成目
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
7.3.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组长奖励20元/批。
7.3.3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8、处罚细则
8.1作业员的处罚
8.1.1未进行首件确认而发生不合格,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2未按客户工艺文件和图纸要求生产的,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3生产产品质量异常(同一批次同一位置同一不良现象5件以上为异常),直接作业者罚10元次。
8.1.4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导致特重大品质异常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罚50元/次。
8.1.5恶意制造品质事故,当事人罚50元/次,情节严重的罚100元至500元/次。
8.1.6违反生产流程、工艺和操作规程者,造成公司损失的,罚20元/次。
8.1.7生产工序间未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罚20元次。
8.1.8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次。
8.1.9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次。
8.1.10因错点、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罚20元/次。
8.1.11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8.2品管员的处罚
8.2.1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罚20元/次。
8.2.2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批。
8.2.3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批。
8.2.4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8.3班组长的处罚
8.3.1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现场组长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8.3.2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或客户要求返工退款)造成严重损失时,相关责任部门组长应承担连带责
任,并视其情节扣罚30-200元。
8.3.3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一、员工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核目的是为了正确把握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绩。在开发人力资源的同时,谋求员工晋升、调动、奖励及惩处的合理与公正,从而完善公司的激励制度。
1.1季度考核季度考核的内容涉及: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独立性、成本意识、原则性、精神面貌、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沟通能力等方面。参加考核的人员包括总部直属的正式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外设厂和事业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其自行考核。季度考核的答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员工自行填写;第二部分由员工的直属上司填写;第三部分由员的直属上司与员工面谈沟通后填写。季度考核结果分为出色、优良、普通和差,四等。对出色和优良等者,公司将在季评结果公布的当月分别奖励其当月工资总额的10%和5%,对普通等者不作奖惩,对差等者,将扣发其当月工资总额的5%,连续两次获差等者将予以解聘。
1.2实习考核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的技术工人,在试用期结束时,必须进行实习考核。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如在试用期内员工请假,则试用期时间顺延。特殊情况可在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同意后提前或推后。但最短不能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能多于6个月。考核结果分为优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考核成绩为优等、一等和二等的立刻转正。考核成绩为三等的将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的考核成绩不能列人优等,而成绩依然在三或四等的应立刻辞退。考核成绩为四等的直接辞退。实习考核成绩将录人人事档案,作为员工将来晋升、晋级的参考依据。所有同意转正的人员将收到人力资源委员会发给的《转正定级通知单》。
1.3见习考核任职的所有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都需接受见习考核。考核时间为正式下文起6个月。考核结果分为同意转正和不同意转正。考核结果为不同意的,将延长见习期3个月,届时考核结果依然为不同意转正的将予以辞退,如为提升人员,则降回原职位。所有执行结果都将由人力资源委员会发文通知相关部门。
二、员工保密管理条例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所辖子公司、分公司等单位与保密相关的工作内容,具体范围见条例细则。
第四条目的:为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秘密不流失,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五条条例细则
1、总则保密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准确划分保密范围,确保公司核心机密安全;同时有控制地放宽非核心秘密,使保密管理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2、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是公司秘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将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主要包括:
(1)公司经营战略,远景规划,财务账簿,销售网络,总结计划;
(2)反映公司生产能力的方案、计划及特殊原材料等情况的计划、统计事项、产品实验报告,检验报告等;
(3)新产品开发项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工艺方案,及公司发生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4)引进的产品、设备、仪器,经过改进,性能、功能有显著提高的改进部分;
(5)公司财务、营销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方案、月度运行报告等;
(6)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包括生产线。外加工、各市场部人员运作方式等。
2.2凡是对内部公开,对外部保密的文件、资料,作为内部资料不划分密级。
2.3密级的规定,由起草文件或涉及密级资料的科室承办人员提出密级意见,然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划分为绝密的产品、技术资料、文件由总裁审定。密级的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保密时限,由行政总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整,文件资料和密级变更或解密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规定有保密的文件到时自动解除密级。
3、文件、资料的保密一切秘密公文、图纸、资料应准确标明密级,在拟稿、打字、印刷、复制、收发、承办、借阅、清退、归档、移交、销毁等过程中,均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绝密级的技术、经营资料,只限于主管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的直接需要的科室和人员使用,机密级的文件资料,限于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需要科室的人员。使用科室和人员必须做好使用过程的保密管理,而且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机密以上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印。
4、电话、计算机的保密通适内容不得涉及秘密;存有涉密内容的计算机网络、外存储设备、磁盘等应按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并采取相应加密措施。计算机网络使用按有关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则管理。
5、对外宣传、通讯、会议的保密公司宣传媒体不得涉及公司秘密,如对某一具体事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保密,应由部门总经理审定。召开秘密性会议,要严格控制会场,会议内容要记在保密本上(会后收回),如需参阅,另办手续。
6、对外交往的保密所有密件一律不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本公司人员亦不得代为转阅;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学习,应在行政总部规定接触范围内,并指定专人陪同,不准外单位人员随意进人涉密区域;对外交往中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保密培训和检查
7.1各部门、各科室要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和检查,对新进员工必须事先进保密培训,学习保密条例;
7.2员工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7.2.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7.2.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7.2.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7.2.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7.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2.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7.2.7不在公开场所或家属、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7.2.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7.3在秘密要害岗位工作和接触秘密的人员,要先审查后使用。
8、奖惩
8.1对保密管理做出贡献,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晋级提薪:
8.1.1一贯严格执行保密条例,坚持原则,坚决保护公司秘密者;
8.1.2发现他人失密、泄密或出卖公司秘密,能及时举报,采取补救措施的。
8.2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视性质、情节的不同,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级直至开除。
8.2.1为谋取私利,将公司秘密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卖给别人,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8.2.2在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造成秘密失窃者;
8.2.3保密观念淡薄,警惕性不高,致使秘密失窃者。
员工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包括见习/试用人员),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原因(出差人员除外),所有人员都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卡,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条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罚工资100元,违纪三次作开除处理。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扣罚当月全部奖金。
第三条员工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当月薪资总额的10%,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公司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第四条公司员工请事假规定为:三天以内由直属上司批准,三天以上向直属上司申请,由直属上司向上级主管呈报批准。员工请假需报行政科登记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将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每次扣罚工资1-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每月累计迟到20分钟以上则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不超过“分钟作为全勤),累计迟到时间超过20分钟者,每迟一分钟扣工资0.5元,全勤者当月发给全勤奖金10元。
第六条生产车间应填写《旷工人员记录表》,
将当天旷工的普通工人的名单报人力资源委员会,以便人力资源委员会停其工卡,如旷工人员的工卡需重新开通,则要由车间填写《恢复员工工卡申请表》报人力源资委员会。员工请假规定
第七条休假
7.1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与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7.1.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7.1.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7.1.3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团聚的时间。路程较远的,可另外给路程假。路程假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路程1000公里以下为一天,1000-20xx公里为两天,依此类推。
7.2婚假
7.2.1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
7.2.2未达晚婚年龄合法结婚的员工,享受婚假3天。
7.3产假
7.3.1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105天;
7.3.2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为90天;
7.4丧假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7.5公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一年工龄可享受一天假期,逐年递增,直至十天为止。员工在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7.6探亲假及其路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均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假期途公休日和法定节假,均不顺延。
第八条休假手续和待遇
8.1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2婚假要提前十天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3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4休假完毕后,必须到行政科注销。
8.5违反8.1-8.4各项,又无正当理由,未经部门总经理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8.6休假期间的工资。婚假三天、丧假及公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其余(晚婚假)时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8.7第一胎符合晚育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8.8第一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但未达晚育条件的产假期间,享受50%的基本工资。
8.9由于避孕失败要进行人流手术,休假期间享受100%的基本工资,并报销医药费、手术费。
8.10生产线女工每季度查环一次,每次每人计发误工费5元。
8.11休假的路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8.12员工因工伤,其医药费据实报销,病休假间发放基本工资。
8.13如果探亲假、晚婚假、产假适逢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则法定假日的工资待遇,按本市8.6制度办理。
第九条各种假期不得累积,只准一次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xx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车司机操作天车的,考核200元;该车天车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1)天车动车前不鸣铃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车的主要构件磨损超标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天车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天车登机无联锁保护或失灵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天车吊重物在人头、重要设备或机动车上方通过的,考核100元。
(16)天车工作时调整制动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盘、坯钳使用完毕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车钢丝绳未按期涂抹润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气系统或禁火区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煤气区域或禁火区域无警示标志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2)没有煤气监测设施、防护设施而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3)吹扫煤气管道未使用软连接及吹扫后未彻底断开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4)各种可燃介质管道用作接地线使用或搭挂临时线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煤气设施动火无动火证或有动火证未落实监火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6)禁火区域吸烟或随意动火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7)煤气监测仪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灵不及时修复又无安全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0元。
(8)带煤气作业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9)煤气管线泄漏未及时发现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
7、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围
(1)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未按照标准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气、氧气区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摆放不符合规范的,考核责任人50元。
(4)现场各种安全装置及设施缺损的、安全标志损坏或不按标准设置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故意损坏或随意移动安全装置(过桥、盖板、栏杆、护罩及井盖)、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卫生不合格的,考核责任人50元。
(7)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垃圾、杂物、废弃物品较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考核责任人100元。
(9)非岗位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员听到天车示警后不避不让的,考核100元。
(12)吊运非常规物品不使用专用吊具或违规使用各种吊具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火灾危险区域未设置灭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毕后未及时进行更换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设备未停机进行检修或清扫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携带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生产现场的,考核100元。
(16)过正在运转的皮带、辊道或其他运行设备、设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检修时未挂检修牌或随意开动挂检修牌的设备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8)检修设备未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事先未制定相关安全措施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9)运转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时不对所用设备、工具进行安全确认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护栏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种车辆违章载人,搭乘运行中皮带、料车和翻斗车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产作业区域内打闹、戏耍、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种带故障设备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启动皮带运输机、辊道、电机不发启动信号的,考核100元。
(27)未经批准,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钢水、铁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积水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9)用氧气吹扫人身、设备、地面的,用氧气为各种车辆轮胎充气的,考核200元。
(30)生产作业区域内乱烧、乱扔各种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业考核范围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业踏板或护栏安装不牢靠,考核责任人100元。
(3)高空作业抛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业有坠物可能,无高空作业防护网、地面无人监护或设置警戒带者,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险区域作业,不执行监护制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9、隐患整改考核范围:
(1)隐患整改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各部门必须对本系统进行定期的隐患自查活动,及时排除隐患,如不按期进行,考核责任人100元。
(3)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5条考核程序:
1、责任单位、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单后如有异议,可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诉。如无申诉视为认同考核。
2、公司内部考核由公司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外协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公司财务部将对罚款单独进行立账,所收缴的罚款作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附则
第6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各厂家现场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7条严禁各级检查人员收取现金罚款。
第8条安全生产部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三、附则
1、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一、总则
1、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2、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3、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4、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奖励
1、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2、有下列变现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5)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6)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7)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8)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9)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三、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处罚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9)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1)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2)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2、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五、检举与处分
1、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2、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3、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公司奖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基本原则
1、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4、公开、公正、及时。
管理
5、奖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综合部提请奖励;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推荐奖励;
6、惩处: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违纪员工提请惩戒处理;所有员工如发现其他员工有违纪行为,有权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提出投诉和检举;
7、综合部负责对提请奖、惩事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认真复核、审查,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奖惩由总经理提出,综合部办理。
奖惩权限
9、奖惩处理决定的权限归总经理。具体程序为:综合部根据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提请和其他员工的推荐、检举,进行审核,并填写《员工奖惩审批表》,经有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10、总经理有权直接奖惩员工。
奖励
奖励分为四种:
嘉奖——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记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
记大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3000元奖励;
晋级——晋升工资或职位。
11、嘉奖:
(1)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显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
(3)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
(4)对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务,受到客户表扬,有具体事迹者;
(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其它应予奖励者。
12、记功
(1)节约物料或废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术革新、成果显著、效益明显的;
(3)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4)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处置,防止损害发生者;
(5)其他应当记功者;
(6)一年内嘉奖三次者;
(7)上一条款业绩突出者。
13、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4)其他应当记大功绩者;
(5)上款业绩突出者。
14、晋级(工资或职位)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3)其他应当晋级者;
(4)上款业绩突出者。
惩处
惩处分为下列四种:
罚分——扣罚操行考评分(最低1分,最高10分);
记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50%工资;
记大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工资90%或降职级;
开除——解除聘用合同并扣发当月工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分;
(1)未履行本岗位职责,情节轻微者;
(2)迟到、早退者;
(3)不按规定着装者;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6)不服从上级指示,情节轻微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上班时间躺卧休息、聊天、嬉戏、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者;
(9)破坏工作环境卫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12)在车间、大厅吃东西者;
(13)不按规程、规范操作,情节轻微者;
(1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15)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16)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轻微者;
(17)其他应当罚分者。
16、记过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顶撞上司、对上司和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侵占、贪污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过失或违章操作使公司财产、利益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拨弄是非,散布谣言、影响团结者;
(7)一月内旷工累计一日者;
(8)一月内罚分累计五次者;
(9)一年内罚分累计十次者;
(10)与客户发生争吵者;
(11)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仪器、电脑等,非经使用人员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并造成损害者。
(12)其他应当记过者;
(13)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7、记大过
(1)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
(3)遗失经营合同和重要文件、机密资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二日者;
(5)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仍不听从者;
(6)在公司里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7)其他重大违规、违章者。
(8)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9)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8、开除
(1)对领导和同事进行暴力、恐吓,严重妨碍工作者;
(2)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破坏上下关系者;
(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5)渎职、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涂改重要文件或票据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内记大过三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0)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5)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
(18)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功过相抵
19、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记过一次;
20、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后过;
22、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内的为限。
特殊事项
23、发明创造及专利,按专项制度奖励。
24、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按年纯利润的 %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贡献大小分别记录嘉奖、记功、记大功一次(其现金奖励部分不再发放)。
25、对损坏公司财物且价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规定处罚外,还应照价赔偿;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确定赔偿比例。
26、单项制度有奖罚的,以单项制度为准;情节严重的,按此制度办理。
27、对同一事件不重复奖罚;年终评奖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门主管、员工上级对所属员工奖罚负有10%连带责任(自身行使职权的奖罚不负连带责任)。
29、对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明确质量责任,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 人给予奖励。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人员。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三、实施程序
1、奖罚由质量管理部门在《奖罚单》上填写奖罚理由,送到主管人事行政相关人员处拟定奖罚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2、 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予以通告并将《奖罚单》送财务部执行。
3、 质量事故定义
3.1 按事故损失分为:
a. 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 500 元的。 b. 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500 元而少于 20xx元的。
c. 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 20xx 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质量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加工、返工和处理的'一切费用的估算值)
四、 内容:
1、 奖励:
1.1 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得到适当的奖励:
a 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奖 100 元;
b 及时发现技术设计以及工艺错误,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减少质量损失者,奖 100 元;
c 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奖 200 元;
d 能保质保量出色完成任务具有很强的质量意识的,月度质量事故为零的,每月奖 100 元;
e 在一年当中,因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奖 200 元;
2 处罚:
2.1 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100 元;
2.2 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每次最少罚款 100 元;造成经济损失属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2.3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自检和互检,出现质量问题,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50 元;
2.4 未严格按检验标准检验,检验方法不对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出现质量问题者,一经发现对责任人每次罚款 50 元;
2.5质检人员检验认定不合格的物资,私自出库造成质量问题的,一经发现对仓管人员每次罚款 50 元;
2.6 出货检验中,配件与装箱清单不符,少装、漏装或者错装,造成质量影响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50 元;
2.7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员按 50 元/次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2.8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员按 100 元/次处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按 50 元/次的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2.9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员按 200 元/次处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人员按 100 元/次的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3 质量责任区分:
3.1 当质量事故是质检人员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质检人员责任。否则按上 2.1~2.9 进行处罚。
3.2 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责任。否则按上 2.1~2.9 进行处罚。
3.3 当质量事故是操作人员自己发现的,并即时报质检或班组长处理的,如属非批量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小于 500 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员责任,否则按上
4.2.1~4.2.9 进行处罚。
3.4 当质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艺技术或工艺计划资料指引误导的,可同时免除生产和质检责任,如属严重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 100 元/次处罚;如属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 200/次处罚。
3.5 如果是原材料造成的不合格,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操作者处罚100元/次,质检人员50元/次。
3.6 如果后工序发现前工序质量事故,并继续使用,责任由使用工序承担,处罚操作者100元/次。
3.7 当发现品质异常,质检员要求改善而未停止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没有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责任者和班组长。
3.8 如属外协厂责任,所有经济损失由外协厂自行承担。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xx年 7 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岗位职责。
第二条 行政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 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 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 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二节 奖励
第十条 凡评为年度优秀员工者,将发放优秀员工奖金200元。
第十一条 考评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住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住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8、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9、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二条 奖励程序
凡评为优秀员工者,由行政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物业经理,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 处分
第十三条 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4、不认真填写交班记录。
5、当班时间禁止玩手机、看报纸。
6、丢失公司财物。
7、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8、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第十四条 乙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2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当班时间睡觉。
2、擅离工作岗位的。
3、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住户投诉时,与住户争辩、吵闹。
4、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5、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6、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7、不服从领导的指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8、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第十五条 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并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住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住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住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住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
9、连续旷工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安排的。
11、私自在外兼职或伪造病假、事假。
12、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3、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4、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 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主管签发报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生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累计2次)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
3、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4、员工年度内被书面警告(累计3次)的将取消年终优秀员工评比、评选,取消年终奖。
第十七条 处罚程序
员工有违纪行为,由行政部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物业经理审查,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十八条 处罚的取消
员工在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物业经理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 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口头、书面向行政部提出申诉。行政部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广州群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日
一、目的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所有员工;(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职能的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各部门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一、目的: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生产制造全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它部门。 品质部:由质检部和技术部组成
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品质部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由质检部按本办法相关处罚条例出具书面处罚或奖励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交公司人事部门以及处罚人或受奖励人。
三、质量管理的范畴
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产品在合同签订、生产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交付使用等环节中因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损伤、丢失、损坏等事件均属质量管理问题,具体条款如下:(罚款上限不高于工资的12%)
1、生产技术准备
(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设计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 1000元以下的处罚设计人员月薪2%,审核人员1%,
20xx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责任设计人员月薪8%,审核人员承担6%, 10000元以上,责任设计人员月薪12%,审核人员承担8%,
(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重新下发图纸,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月薪4%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10000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月薪12%的处罚。
(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设计人员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技术部相关设计人员月薪1%的处罚
3、原材料供应
(1)物资采购未按作业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2)外购件(含委外表面处理)进厂,未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致使外委外购件流入生产环节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50元。
(3)物资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4、生产制造
(1)多次报检不合格(连续2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操作者组长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操作者月薪的1%。组长月薪的2%
(2)批量品质异常,处罚按质检员月薪12%,组长月薪的5%
(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产品标识、铭牌不清、不齐的,外观质量不佳、包装不合理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5)品质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5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质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8)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9)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10)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5、质量检验
(1)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品管处罚50元。
(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品管处罚30元。
(3)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品管处罚50元。
(4)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品管处罚100元。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品管处罚30元。
6、其它部门责任
(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公司酌情处理。
四、产品质量事故的分类: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4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一定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达到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返修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3.1处罚的原则
3.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
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3.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3.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3.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1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1.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1.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1.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b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c)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d)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f)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h)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i)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j)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k)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l)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n)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o)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p)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q)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r)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t)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u)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v)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w)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x)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y)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z)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4.1.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2处罚申诉
4.2.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2.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1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xx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5 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xx〕42 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滨尔哈石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形成“领导负责、部门协调、学院主抓、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特制订滨尔哈石油学院就业工作奖惩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高效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学院把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稳定和发展”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
(二)认真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就业工作负总责。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层级责任制,推动就业工作全员化进程,发挥二级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主体作用。
(三)完善就业工作制度。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特点、专业特色、毕业生的主要就业行业与区域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就业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办法及保障措施等,完善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学校、学院、专业三级就业工作统计制、实行统计月报制,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四)认真做好对外宣传与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会议和广大校友等多种途径及手段,做好就业宣传工作,让社会和用人单位充分了解我校的学科、专业和学生,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努力开辟就业渠道,拓宽就业市场。主动为毕业生拓市场、挖信息、找岗位,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平台,广泛收集和及时发布毕业生招聘信息,增加学生就业机会,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平台。
三、奖惩办法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将作为二级学院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
系,对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能完成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二)将毕业生就业率作为学校调控教学资源、制定招生计划和申报新专业的重要依据。对就业率未能达到要求的专业将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
(三)学校根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公布的就业率统计情况(时间截止到每年 8 月 30 日),对学院及个人实施以下奖惩:
1. 毕业生就业率达 95%(含)以上,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80%以上(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 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 30 元对辅导员奖励。
2. 毕业生就业率在 90%(含)---95%(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5%(含)以上,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 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 20 元对辅导员奖励。
3. 毕业生就业率在 85%(含)---90%(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0%(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 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 10 元对辅导员奖励。
4. 毕业生就业率排在全校前三名的二级学院分别奖励 10000 元、8000 元、6000 元。奖金奖给院长(或副院长)以及对就业工作贡献大的本学院教职员工,具体分配比例由院长决定。
5. 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省平均就业率基准线的,无其它责任事故出现的情况下,该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及带该届毕业生的辅导员在当学期考核按照实际考核成绩降一等级评定。
对于就业材料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其责任,错误率达到省厅问责标准,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对该学院第一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 对具体负责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原奖金悉数退还学校。
奖励给辅导员的奖金按照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年限发放,带四年全额发放奖金,带三年发总奖金的 3/4,带两年发总奖金的 1/2,带一年发总奖金的 1/4。如辅导员所带毕业生时间不足一年,按实际所带毕业生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比例发放。
《办法》中的第三(7)中的四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三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二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三、大四年级;一年指带当届毕业生大四年级。
《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办。
注:
就业率认定办法同省教育厅认定办法(升学等同于就业),学校将委托第三方进行阶段性就业率核实工作。
协议就业签约单位性质包含:党政机关、科研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单位聘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艰苦行业企业、部队、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
高质量就业包含考研、出国留学、征兵、国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可依照省教育厅认定高质量就业标准做调整)。
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
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权限:
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
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
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
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交大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 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 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 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政治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 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 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教爱教、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 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 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 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 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 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大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反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 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 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 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__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1.1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成本意识,以形成预防为主和主动改进质量的氛围。
1.2 实行制度管理,使质量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合理、有据,杜绝乱罚现象。适用于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质量活动相关的所有员工及部门。
3.1 重奖和首次错误注重改进轻罚、重复错误实行重罚的原则。即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或进行质量方面小改小革的予以重奖,以鼓励员工创新和持续改进;对首次出现错误没有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较小且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提交、落实、执行到位的纠正措施的,减轻处罚;对因工作质量不负责而引起的简单、重复质量事故予以重罚,以加强员工的责任心和提高工作质量。
4.1.1 质量管理部负责内反馈没有争议的质量问题的奖惩的核实和提报。
4.1.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内反馈有争议的和外反馈质量考核、赔偿的核实和提报,组织重大质量事故及责任不明确问题、售后服务、退换货问题的责任追究,质量奖惩审核、批准的承办,奖惩通报的拟定和发布,奖惩投诉的落实等。
5.1 售后费用:是指产品售出后,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明确的售后条款内容应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赔偿费等。
5.2 客户索赔:客户因质量问题,依据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的索赔、考核费、罚款等。
5.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或问题。
5.4 新产品:指新开发的产品或产品性能有重大改进且产品型号发生变化的产品。
5.5 新工艺:指制定工艺时本公司没有应用过的工艺或新设计的工装。
5.6 内部反馈:指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信息反馈(是指产品交付之前和交付过程中)。包括设计、工艺、采购、物流、制造、检验、销售合同的签订与评审、发货、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7 外部反馈:指产品出厂后和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反馈(产品交付后)。包括产品运输、外部存放、外部检查、交付、使用、服务、销售合同的履行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9 主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直接行为人。
5.10 次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一般作用的直接行为人或校对、审核人员。
5.11 管理责任人:指因管理失误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人员和(或)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5.12 连带责任人:指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领导、间接领导及主管领导。
5.13 合理纠正措施:指其内容含有事故描述、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实施责任人、完成时间,且描述清晰、原因分析准确、纠正措施可行且能达到目标、完成时间合理的纠正措施。
① 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降低质量成本有直接效果的、在质量的`小改小革方面做出成绩的实施人(需成立质量提升项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和取得成果的QC小组,由所在部门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后提出奖励通报。
② 发现质量问题的人(不含本工序检验员),可口头报告检验员和本部门主管或质量经理,经前述的知情人员确认后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奖励通报。
③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奖励的,由质量管理部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④ 通过会议形式提出的奖励,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
① 检验员、管理部门、本部门主管检查发现或其他发现人报告的质量问题,发现人和责任人的主管核实后告诉责任人,由发现人或责任人的主管填写《不合格处理单》或以电子文件形式,写明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产品编号及问题描述,签名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②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处罚的,明确责任以及质量事故类别,由质量管理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退换货问题、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召开分析会,通过会议形式提出处罚,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并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a)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及以下,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b)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以上,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审批后的质量奖励/考核通报,由质量管理部分发给财务及相关责任部门,并张贴在公告栏予以公示,奖励/考核金额由财务直接在责任人或部门当月工资中分发或扣除;。
被奖、罚人员或部门对奖、罚有异议的,从通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出差、请假顺延)可向质量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过时视为默认。质量管理部门接到申诉后三日内核实并给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主管质量的常务副总仲裁。
主管质量常务副总接到申诉后调查取证,给出仲裁意见,仲裁结果在公司内为最后裁决,相关部门或人员必须执行。
6.2.1 QC小组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公司评审的,一次性奖励小组500元;在省级或主机厂家获奖的,公司再奖励1000元。
6.2.2小改小革解决了质量问题、提升了产品性能、降低了成本的,一次性给予100~300元奖励。
6.2.3 发现影响产品性能和(或)结构设计强度的重大质量隐患并提出论据者,奖励200~500元/次。
6.2.4 后工序发现产品一般质量隐患、一般质量缺陷,奖励50元/次。
6.2.5发现产品重大质量缺陷,奖励100元/次。
6.2.6 举报违反工艺纪律、隐瞒质量差错的,奖励100元/次。
6.2.7制造实施前发现设计、工艺错误避免造成损失的非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奖励50元/次。
6.2.8对解决质量难题的个人或组织(不含立项解决的问题),提请公司会议讨论给予特别奖励,除奖金外,还可给予公司嘉奖。
b) 对次要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分别按直接责任人处罚额度的50%、20%处罚;
c)有明确带岗关系的,徒弟发生质量事故时师傅承担罚款的30%,徒弟承担罚款的70%。
d)无法追究到个人但能够追究到作业班组,由该作业班组共同承担,作业组班的责任为平均责任的2倍。
a) 对不按本规定执法或乱罚、私了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b) 对出现质量事故后有意刁难,干扰核查人员工作的事故责任人,每次处500元罚款。
d) 个人一年内因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质量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受过质量处罚的,取消评先资格。
e) 班组一年内累计被处罚人达到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本班组评先资格。
f) 对样机、样品试制阶段出现的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酌情减轻处理。
7.2 本规定要求与公司其它制度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为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和智能温室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和智能温室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东升智能温室种植与町春产品装配物流服务工作员工。其制定的原则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功必奖,奖惩严明,公平公正。员工奖惩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由公司经理与主管具体实施。
第二条 奖励条款
1、半年、全年年终奖
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误少、无违规行为,工作成绩较好。
评选范围:东升科技园员工。
奖励方式:由公司根据年度发展状况,奖金300-1000元。
2、监督检举奖励
要求:对工作生活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或实证检举(据实举报,恶意举报严惩)
参与范围:全体职工
奖励办法:提供图片、实证经证实:
违反处罚条款1、2条,奖励5--50元;
违反处罚条例3、4条,奖励20―200元;
违反处罚条例5、6、7条,奖励50―300元;
有效避免及挽回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3、建议及创意奖励
要求:促进企业发展或工作进展的意见及措施
参与范围:全体员工
奖励方法:凡提出建议或工作创意,一经取纳奖励50―1000元;突出贡献根据情况另行奖励。
第三条 处罚条款
1、考勤处罚
1)考勤制度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
2)严禁上班脱岗、不上班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3)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4)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5)员工出现无故连续旷工3日者,视为自动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奖金。
6)脱岗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2、其他处罚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者;
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者;
4)影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结轻微者;
6)损坏公物者(损失100元内);
7)违反安全、卫生规章,不穿着规定工装、配备指定器具上岗未造成损害者;
3、其他处罚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500元。
1)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致影响公司权益者(罚款加赔偿损失);
2)对同事排挤、暗示及言语攻击或诬害、伪证,挑拨事端未造成损害者;
3)工作疏忽造成物资无故丢失和损坏者(损失金额500元以内),需根据实际价格赔偿并予以处罚;
4)疏忽造成安全隐患、经营环境不整洁者;
5)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舞弊行为没有及时揭发、制止,导致不良事件发生者。
4、其他处罚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并罚款200-1000元。
1)擅离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害者。
2)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较大损失者(损失金额1000元内)。
4)不服从主管人员管理监督,未影响他人及温室内秩序者。
5)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7)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未造成损失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含)以下损失者;
5、其他处罚四: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及罚款20__---10000元,并予以辞退。
1)因触犯法律而被司法机关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温室财物、徇私舞弊,责任人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者。
5)殴打他人或聚众闹事,不服从管理或怠工。
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7)造温室设施设备、物资无故丢失、损坏,除接受罚款外,还要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者。
8)煽动怠工或罢工、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和甲方(温室)形象,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
9)未经许可兼任其它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0)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6、其他处罚五: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在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
2)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员工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4)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劳动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的。
第四条 附则
1、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依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执行,必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员工对本管理制度产生疑义时,由办公室做出说明。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营造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规范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年度无死亡、重伤事故,全年轻伤事故控制在5‰以内,轻微伤控制在月5‰以内。完成全年目标的,年中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奖3000元,成员奖20__元。
2、安全工作纳入月考核之中,考核针对公司(部门)和个人进行,每月中旬由安全保卫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考核数据。
3、全公司月工伤控制在5‰以内未超标的,安全保卫部部长奖300元,副部长、安全员各奖200元;每超一起工伤事故,分别扣罚部长、副部长、安全员50元。
4、公司月工伤应控制在2起以内(按400人计算),每超过一起,扣除公司车间月奖金500元,每减少一起,奖励分厂500元。单起事故费用超过一万元或当月总费用超过一万元的,另扣1000元。
5、公司当月工伤未超标的,奖励生产副总300元,车间主任200元;车间当月无事故的',奖励翻倍;车间全季度无事故的,奖励主任300元;车间班组当月工伤每超标一起,扣罚生产副总100元,主任50元
6、各级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员工开展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训,公司每季度、车间每月、班组每周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有记录。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凡无记录或弄虚作假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责任人分别为生产副总;主任;班组长)。
7、凡出工伤事故的,每起事故,所在班组班组长罚款50元;所在车间车间主任(科长)罚款50元。部室发生工伤的,每起部门负责人扣罚50元。
8、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公司(部门)、车间(科室)领导每人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元,完成全年安全目标(具体目标签定责任书)的,年底2倍返还,未完成的,不退风险抵押金。
9、公司在各车间设立专职安全员,在车间设立兼职安全员,在事故多发岗位或危险源点聘请安全监督员。兼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督员公司每月分别给予200元和100元考核奖。
10、各级安全员和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纠正和报告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对屡教不改的由公司作出处罚或处理。
11、公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评比活动,并对安全工作有特别贡献和突出事迹的单位和员工进行奖励,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利和安全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年终,公司对安全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12、工伤事故的确定:凡医疗费用超过100元或休息一天以上的工伤均属工伤事故。重伤事故的界定:工伤鉴定为1—4级;轻伤事故界定:工伤鉴定为5—10级;轻微伤事故界定:无级别的工伤。
13、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5日内填报工伤报表和相关资料,逾期不报的每次罚款100元(由生产副总或部门负责人认定责任人,未上报或分不清责任人的,由生产副总或部门负责人承担)。
14、身兼多职领导的考核按其职责分别考核,月奖罚不叠加,奖罚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
15、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工程技术部在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工程进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合同条款及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订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对各项目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进行检查、考评、督促。
2、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制订进度奖罚制度,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公司采取更换项目经理等强硬措施。
第四条项目部应根据公司总工办下达的阶段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施工段落、施工部位、施工队伍、施工时间。
第三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五条各项目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1、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绘出总体计划网络图、横道图,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2、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进度计划要求,分别编制季、月、旬施工进度计划,并上报总工办及分管领导审批。以在实施中对照检查,指导施工,完善管理,促进工程进度。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等各种资源保证措施,科学组织,均衡生产,确保计划任务按期完成。
4、加强合同管理,及时计量,确保施工足额用款的需要,为工程施工提供资金保障。
5、用现代科学手段管理,运用网络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数据库。用电脑分析、处理工程数据,以便正确决策。
6、密切加强同地方政府、监理、施工单位的联系,为工程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7、在雨季或遇到洪水等恶劣气候条件时,采取调整分项工程施工等措施,力争将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六条总工办随时对项目部以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进度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如果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应以书面要求限期整改。
第七条各项目部及时向公司总工办上报工程进度统计旬报、月报、年报,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核查、备案。工程进度统计报表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填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八条凡未完成旬报、月度、年度(包括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项目部均需进行专题“进度情况分析”,“进度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
2、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
3、能否保证合同工期。
4、赶上某个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和实现这一目标计划的保证措施。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九条施工中公司将按照相关目标任务及奖惩办法的文件规定进行考核评比,通过奖励先进、处罚落后、抓两头、带中间来促进工程的圆满完成,奖惩6个月兑现,具体办法参照相关文件分别执行。
第十条为促进度、保质量,要求项目部内部要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采取树典型、立样板、学先进、促后进,以及“比、学、赶、帮”等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创优和工期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总工办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二条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遵照本办法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自颁布之日起,其他同类条款同时废止。
工程进度奖惩办法
1、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条款和项目部的计划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要进行经济处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周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500元的.处罚,月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1000元的处罚,季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20__元予以处罚,年度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5000元予以处罚,总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10000元予以处罚。
3、周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300元进行奖励,月进度每天提前一天按照500元进行奖励,季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1000元进行奖励,年度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20__元予以奖励,总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5000元进行奖励。
4、工程所需材料,各施工单位必须在三天前报到项目部,否则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由各自承担。
5、由甲方或其他不可抵抗的因素造成无法完成进度的则不予以处罚。
6、施工单位的每个控制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网络图中的相应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1000~20__元,关键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20000元(合同中进度考核款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扣罚)。施工单位不服从项目部协调,而影响其他施工队伍施工进度者,每次罚款20__元。施工单位每周六、每月25日前不报周、月工程进度计划及本周、月完成工程量报表者罚款5000元。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的生产秩序及对员工在日常工作行为进行考评,制定本条例。
范围:
生产车间
责任:
生产部长、车间主任、班长、QA主任、QA检查员、操作工及其它进入车间的人员。
内容:
1、总则
1.1实行罚款记分制。
1.2每人每年“工作行为质量”的基准分为100分。员工在工作中违反某项条例时,则根据本条例规定罚款并扣除一定的`分数。
1.3本考核办法执行人:生产部长、车间主任、技术员、质量部长、QA主任、QA检查员。
2、通则
2.1有下列情形者罚款10.00元并扣2分。
2.1.1更鞋时未将工作鞋和自己的鞋子放在自已的柜子里者。
2.1.2生产区的大门开门后不随手关门者。
2.1.3未按规定穿戴洁净服者(包括穿戴不全及头发挂露、口罩、手套)。
2.1.4进入洁净区手不消毒者。
2.1.5进出一般生产区不穿工作服、鞋或穿戴不规范(扣子未扣,帽子未戴等);外部人员进入车间由生产部及质量部负责;如出现上述情况,扣罚相关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
2.1.6去卫生间不更鞋、不脱工作服者。
2.1.7洁净区内操作工自带水杯放在操作间,并裸露在操作室者。
2.1.8生产结束批生产记录就要上交给车间技术员。
2.1.9车间出现异常情况要马上通知车间主任,如有隐瞒情况要接受处罚。
2.2有下列情况每人罚款20.00元并扣3分。
2.2.1容器桶内未附或外贴物料标签或填写错误者(品名、批号、规格)。
2.2.2清场或清洁检查,QA检查员认定为不合格,未及时进行再清洁,并擅自离场者。(责任为参与清场人员,班长)。具体参照产量工资表规定。
2.2.3不服从车间主任及车间管理人员(含班长)调派者;如擅自在原岗位继续操作者,则在原岗位所产生的计件工资作废并通报批评一次,同时作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指污辱、谩骂等),按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2.2.4在制剂车间生产区内嘻戏打闹、吃食物、吸烟、打牌、上班时间睡觉者。
2.2.5各工序清场时必须提前做好防护措施,用水直接对电源开关、插头插座进行冲淋者;情况严重者,交公司按厂纪厂规来处理。
2.7.8药材重量或品种投料错误者;情节严重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3工序考核条例
3.1班长考核条例
3.1.1班长应时刻对本辖区进行巡检,抽查本工序生产产品质量,掌握本辖区内生产情况,并及时更换或监督操作工,更换各操作间的状态标志牌(真实),否则每次扣5元并扣2分。
3.1.2洁净区中间站管理员应管理好中间站、物料暂存室,外包班长应管理好包材存放室、打印标签,做好定置管理。如室内物料放置散乱无标识,每次罚款5.00元并扣2分;
3.1.3外包班长对接收的物料(药品、说明书、标签、包装盒、大箱)要进行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及数量的校对,如未核对准确每次罚20元,并扣2分。造成严重错误时,按实际损失金额的10%-50%进行相应处罚。更换批次要及时清场,如发现混批处罚50元,并扣5分.
教室纪律:
1、课上起哄、接教师话茬,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发生师生冲突等行为的,或被逐出教室的,扣2分;
2、外出学校不请假的,每次扣5分。
3、迟到早退同学,每次扣1分。
4、上课不认真听讲,睡觉、照镜子、吃东西、传纸条、交头接耳、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管理的、玩打火机等扣1分;
5、自习课(午间休息、晚自习、早自习)纪律,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分,并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分。
6、每旷课一节扣5分,请假需由班主任批准,否则当旷课计算;
7、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每次扣1分;
8.故意损坏班级、学校公物,每次扣2分;
9.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
卫生纪律:
1.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除值日人员各1分,寝室长扣除1分。
2.教室卫生每天扫2次,倒垃圾2次。卫生区每天打扫2次,未扫干净或者少一次的`组上每个成员各扣1分。并罚扫一周。
3.教室或卫生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积分扣1分。并罚扫地1个星期。
4.教室或卫生区卫生在值周老师检查时被扣分的,责任到组上的全部人,相关责任人相应扣除学校所扣分数的5倍。
5.带垃圾食品进教室或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每次扣1分;
6.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者,每次扣1分;
7.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则扣责任人1分,查不出则扣座位人1分。
集体纪律:
1.做早操、课间操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扣积分1分。
2.班级纪律卫生凡是受到值周老师批评的,口头警告,并立即改正。如果扣分,有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的,责任人扣5倍分数,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全部人员扣5倍分数。
3.晚就寝时抓到讲话的,查寝不在的,扣1分,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个人纪律:
1、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1分。
2、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的,扣1分;
3、敲诈勒索、打架、抽烟、偷窃他人物品的扣10分。
4、进入网吧、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每次扣5分。
5、考试作弊,扣5分
6、寝室、教室物品损坏由个人承担,没有人承认由寝室或全班全体成员承担。
7、携带不该带的物品(手机、不健康书籍、录象带等)到校的,扣5分
8、上课铃响后还没有就座的,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扣2分。
奖励办法:
1、连续一周无迟到早退、缺勤积分加1分。
2、连续两周无拖欠作业,无课堂违纪现象积分加2分。
3、考试总分进入班级前10名或成绩较上次排名前进10名以上的加5分。
4、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2分
5、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3分。
6、文体比赛,个人代表班级参加,依照参加态度、为班级争得荣誉状况和个人取得成绩加5分。
7、被教师表扬者,每次加1分
8、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每次加2分。
9、完成指令性任务较好者,视情况加1—3分
(以上奖励,均由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加分)
10、纪律被学校评优秀,全班同学可各加2分,班干部加3分。
11、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寝室成员各加2分,寝室长加3分。
12、卫生被评优秀,全班同学可各加2分,劳动委员加3分。
13、其他未写入此制度的行为视情况予以奖惩。
日常记录工作由李晓琪、张小军完成,每周进行一次统计并公布。
学期末,根据各同学的累积总分,评定三好学生,优秀班干,操行文明学生,学习积极进步奖等荣誉称号并记入***。此记录将作为班主任学期末对班级同学打分、成绩单评语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 奖励(以分计算,每分为一元人民币)
店内每月进行“优秀员工”的评比,将给予当选者精神及物质奖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也会得到店内嘉奖,奖励方式有:通报表扬,现金奖励,晋职加薪等.
1. 工作勤奋,品德优良,维护集体荣誉,有具体表现者,10分
2. 提供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客人表扬者,10分
3. 在酒店组织的各项技能比赛成绩优异者,10分
4. 拾金不昧者,奖10分
5.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店内采纳实施,使店内效益增加明显者,奖50分
6. 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奖10分
7. 见义勇为,奋不顾身抢救,保护店内财产,维护店内利益者,50分
8. 有其他优秀事迹,足为其他员工表率者,奖20分
9. 店内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较强,考核达标者,奖30分
★ 处罚(以分计算,每分为一元人民币)
1.考勤处罚:
1.1以点名时间(早上9:30 下午4:30)为准,晚到者,视为迟到,扣5分。
1.2凡没有经过书面申请,经店长批准签字而无故没有到店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三天的工资。扣10分
1.3员工因有事需向店内请假.请假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签字生效者方可视为事假,事假期间扣发当日工资,一天扣发奖金的10%,并不参加当月优秀员工评比。.
1.4因病请假,请病假者须出示医院的病假证明,病历,处方签,医药发票,病假扣除当天工资,一天以上不参加优秀员工评比。
1.5员工因有事,在上班中途擅自离开店堂,未经书面请假批准者,视为早退,扣5分;早退时间超过半小时者,视为旷工一天.
2.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将给予1分处罚
2.1规定时间内清洁卫生未完成者(上午9:30,下午5:30),扣1分
2.2摆台不整齐者,扣1分
2.3备餐柜上有除菜单、纸盒、零点单以外的其他物品或上述东西未备齐者,扣1分
2.4桌上无烟灰缸或烟灰缸不干净者,扣1分
2.5上班时间靠在备餐柜、墙壁上者,扣1分
2.6无故离岗.串岗.扣1分
2.7上班时未按规定着工装(上衣是工作服,裤子7分以上),扣1分
2.8上班时间未戴头花者,扣1分
2.10工作时间内吃东西,闲聊,打闹者,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者。扣1分
2.11接打私人电话超过两分钟者.扣1分
2.12上班时处理私事,会客等.扣1分
2.13未经店长批准私自调休或换班者.扣1分
2.14不遵守店内规章制度但情节轻微者.扣1分
3.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5-10分处罚。
3.1工作时间睡觉或消极怠工.
3.2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等活动.
3.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3.4偷吃,偷拿酒店的食物,饮料等物品.
3.5对客人或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不良影响.
3.6隐瞒或无视客人投诉.
3.7不服从领导安排,拒绝或不按规定完成领导指派的工作.
3.8伪造病假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3.9一个月内连续累计3次迟到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辞退(开除),视情节严重并给予50-200元罚款.
4.1蓄意破坏酒店设备,设施和资料等财产,造成较大损失.
4.2聚众闹事,参加停工或非法罢工活动.
4.3违反酒店安全制度,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4.4遗失或向他人泄露店内内部机密文件技术等.
4.5盗窃客人,同事或店内财物,侵占店内财物等.
4.6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
4.7遗拾不报,或私藏遗物.
4.8玩忽职守,营私舞弊,使店内蒙受重大损失者.
5.本制度按实际工作情况增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卫生洁净、防病健康、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针对居住宿室做得好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经济奖励,对做得差的宿室要给予批评和处罚,从而使宿舍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广大员工要认真遵守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入住需知》及其它宿舍管理规定,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安全、讲公德的思想意识,人人争做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典范。
第三条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宿舍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
(一)按照宿舍巡查表内容认真如实填写,每日不定时巡查宿舍各区域电器设备使情况并不准低于三次(早中晚),对重点区域不准低于五次,否则给予责任人20-50元的罚款;
(二)对发现员工不按照规定使用电器设备要及时劝说制止,危害到人身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报告;
(三)对巡查不负责任、隐瞒不报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将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200元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奖励标准
(一)评比优秀宿舍的依据: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持公共区域和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在宿舍管理及宿室安全、卫生检查中,根据宿管员每月提供的《宿舍检查登记表》及
人资部日常工作例行检查的情况,结合保安部安全检查作为参考。
(二)奖励标准:由人资部和各宿室长每月对宿室进行一次评优活动,每栋楼评选优秀宿室两名。
1.当月当选优秀宿室给予100元奖励;
2.连续二次当选的给予150元奖励并在酒店例会上进行通报;
3.连续三次当选的`给予300元奖励并在安委会上表扬;
4.连续四次当选的给予500元奖励;
5.被评为年度优秀宿室在年度总经理办公会上给予表彰并发放1000元奖金。
第五条处罚标准
(一)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违反空调、电暧器使用规定情节较轻的一次说服教育,二次警告,第三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本宿舍居住人员50—100元的罚款;
(二)宿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有违反立即要求责任人停止设备使用并将设备移出房屋间,应适情节并给予100-200元以上罚款,并在安委会上通报批评;
(三)日常例行检查中,室内卫生不合格三次以上、不按规定摆放、乱写乱画等不良行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责任人员20—30元的罚款;
(四)每月进行一次最差宿室评选活动(依据评优秀宿室流程及办法)
1.当月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50元的罚款;
2.连续二次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80元罚款,人资部将宿室人员的姓名通报给部门经理;
3.连续三次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120元罚款,并在总经理例会上提出批评;
4.连续四次的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160元罚款并在
安委会上提出批评;
5.年度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200元罚款,并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通报。
第六条对不接受处罚的人员由人资部终止其住宿资格。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