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听课制度(通用3篇)
听课是教师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交流的极好方法,也是领导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指导的有效途径。
听课数量:
学校校长、教导主任每周听课4节以上。教研组长每周听课2节。任课教师每周听课1节。青年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
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任何教师可随时到任意班级听课。
2、集体听课。学校(业务组)组织的校级(业务组)性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汇报课等。
3、新教师、青年教师与指导老师跟班听课。
听课要求:
1、听课可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人听课。
2、听课人要在上课前进入教室,遵守教学秩序,尊重任课教师,任何人听课均不得影响教师正常授课。
3、听课采取随机或跟踪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重点听青年教师的课。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组织处理。
4、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并及时、认真负责地做出课堂评价,填写在听课记录上。
5、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6、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充分给予肯定,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7、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教务处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纳入考评。
听课是一种直接的从课堂情境中获取相关的信息,从感性到理性的一种学习、评价及研究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师参加校内外听课能直接学习他人教学经验,博采众家之长,共同探索教学改革途径和培养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因此每位教师要挤时间多听别人的课。为了扎实开展听课评课,促进教学,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听课要求
1、坚持互相听课制度,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内要听本组每个教师一节课。
2、听课形式:推门随堂听课(校长、教导、教研组长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公开课听课(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和优质课评比)。听课无论是否事先授课教师,授课教师都应欢迎,不得借故拒绝或回避其他教师听自己的课。
3、听课时要做到听、看、记、思有机的结合。
(1)、听教师的语言是否流畅、表达是否清楚。是否体现新课程的理念、方法和要求。是否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是否有知识性等错误。是否有创新的地方。教师的思维是否宽泛,学生的是否踊跃。
(2)、看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和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如教态是否亲切自然,板书是否规范合理,教学手段运用是否熟练。学生学习是否得法。处理课堂偶发问题是否灵活巧妙。
(3)、记教学实录和教学评点。听课记录应全面、具体、详细,包括情境创设、教师点拨与引导、师生的双边活动、教法选择、学法运用、练习设计、教学反馈、课堂的亮点与失误等,还有对被听者的评析。
(4)、思考教师为什么这样处理教材,成功的地方和不足或出现错误的地方,并预测对学生所产生的相关性影响,等等。
4、听课后要认真及时填写《听课记录》。
5、听课后要积极参与评课,反馈要实事求是,以鼓励为主。
6、外出学习、听课后,要及时整理,出经验与体会,并向组内教师传授。
7、听课教师要严肃认真,尊重授课教师,不做其它与听课无关的事情(如批改作业、看书报等)课后可交换意见,进行评课。
8、校内外的观摩课、公开课可计入听课节数,但开会、讲座、分析、参观等教研活动不能计节数。
9、提高评课质量,及时组织群体互评课,研讨式评课,评课时尽量做到与新课程标准相结合,与课堂教学情况相结合,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相结合,与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相结合,与学校课题研究相结合,与远程教育资源的恰当运用相结合。
二、评课要求
评课实质是对课堂教学成败的实际原因作切实中肯的`分析和评价,并能从教育理论的高度对一些现象做出正确的解释。评课应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评教学思想。即从教学思想这一角度出发,依据课堂教学活动的实例,评议教学思想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2)评教材处理。即从教学内容处理角度,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得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难点是否突破、内容定量是否妥当等。
(3)评教法运用。即从教学方法处理的角度,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用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心理特点、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是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等。
(4)评学法指导。即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法指导的情况进行评议。
(5)评教学过程。即从教学结构这一环节出发,评议教师在教学组织活动中,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的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的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6)评教学效果。即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能力的形成程度、学生思维的发展程度等。
为了提高每个教师的课堂水平,提高上课的基本功,达到取长补短,人人有提高的目的,特定听课评课制度。
1、教研组、学校安排的公开教学活动不能推辞。承担公开教学的老师在备课过程中,本教研组给予协助。
2、凡在本校开展的各公开教学活动,空课老师应当尽量参加听课,本教研组的老师必须参加听课,同学科的老师为听课需要暂时调整自己上课时间时,相关老师应当给予帮助。
3、每个教师每周听课至少一节,新上岗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近三年来的教师听课不少于15节,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听课至少2节以上。
4、听课以后,各教研组要及时组织评课。评课之前,授课人要先说课。评课发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联系教育教学理论,联系本校教学实践,客观评价课堂教学。多提出对教学过程、教学设计的不同看法进行讨论,更加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提倡在听课、评课的基础上撰写教学案例。
5、外出听课的老师应当认真记录,深入反思,回来后应当把听课的收获传达到没有出去听课的老师,并且要上汇报课。
6、听课、评课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方法,也是教研组重要的活动内容。教师应当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听课数量,在评课中踊跃发言;教研组要对听课、评课情况详细记录,作为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