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读物管理制度(通用3篇)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滕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为加强学校校舍维护管理,提高校舍使用效益,特成立“龙阳镇中心小学校舍维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总务处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维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⑴、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完好无损。
⑵、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
⑶、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顶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⑷、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
⑹、勒脚、散水坡应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⑺、屋面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到要求。
⑻、水、电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3、加强校舍档案管理,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料。因此,校舍档案由专职档案人员保管,专柜存入,并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防高温工作。
1、校舍管理和建设必须按规划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审批手续健全,专项资金专项使用,严格进行管理。
2、教学及办公用房的使用由教务部门提出安排使用意见,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批准。
3、生活公用房的使用由总务部门拟订安排意见,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批准。
4、校舍使用要求做到爱护公房,不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公物,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或处罚。
5、实行校舍卫生包保责任制,德育处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卫生工作。
7、从长远的角度考虑校园建设和环境的美化,力求把校园建成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乐园。
一、管好全部财产,充分发挥其作用,是学校重要内容,是总务处的重要职责。校内管理好坏体现了学校管理责任感,要以严格认真、主动积极的态度,做好校产管理工作。
二、管好校产、物尽其用,减少损坏、丢失、浪费,使有限的物资条件,发挥最大的作用。
三、健全物资登记制度,按照课桌凳(椅)、办公桌、橱窗书架、图书资料、教具、文体器材等分别写清名称、数量和价值。新购物品及时注册,损失或处理的物品及时注销,努力做到财物相符。
四、实行统管与分管结合的办法,学校全部财产都登记入册,由总务处统管,严格执行赔偿奖惩制度。
(1)、课桌凳(椅)、办公桌椅、门窗、班内图书等均由班主任管理;认真履行校产使用合同书;
(8)、水电设施、饮水用品、维修器材、煤炭及其它积压物等均由总务主任负责保管。
1、后勤工作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总务主任具体负责学校的后勤工作。
2、后勤工作必须为教学服务,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开源节流,自力更生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3、管理、维修好校舍和教学设备,教育师生爱护公共财物,制定合理使用设备等规章制度,利用假期合理安排学校的各项设备的维修,做好开学后各项物品的准备。
4、搞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校舍的检查和财务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5.加强对后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的思想。
学校后勤管理是教育教学的“先行官”,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使学校的后勤管理更有效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1、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报销应凭正式凭据。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制度,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的违纪行为拒绝执行。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付均由校长审批,限额大的必须经校委会或教代会审额。
2、学校添置大型设备及维修、基建等需经校委会或教代会决定,并在教师会上公开。
学校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帐,并进行分类登记。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帐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
学校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总务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需要时,向各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
学校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所有资产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遗失和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应予先考虑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要的物品,尤其是簿册征订更要分发及时,以保证能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及时,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每学期的簿册征订工作,教导处预先作好安排,总务处做好具体的征订计划。
3、学习资料征订,由教导处根据教委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同意统一征订,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征订,如确实需要的.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1、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和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
2、单价不足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殊物资。
3、凡自制、捐赠或调拨的财产,符合上述所列的,都必须计价列入固定资产。
1、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分管总务工作的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校资产管理员实行统一管理。
2、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1、固定资产购置参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购置时申请人须填写“购物申请单”并签字,经校长审批签字后,凭申请单到财务领取资金。
2、数额在20xx元以上的单件物品,要有立项,并按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购置。固定资产的购置均须由技术人员和总务采购人员共同采购。
3、采购时须开具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完整(注明规格、品名、单价、数量)。
2、校资产管理员验收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登记备案,并在“购物申请单”和发票上签字。
3、采购人员持经采购人和管理员共同签字的“购物申请单”和发票,经校长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办完财务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1、个人或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须经校长审批同意后,到校产管理员处办理领用手续。固定资产一经领用后,领用人即负有对此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责任。
2、根据学校制度,每学期末由总务主任、财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数量、使用情况进行清点核查,领用人须配合核查。管理员应及时向学校汇报检查情况。
部门或个人领用的固定资产因超过使用期限或自然损耗需报废,应完整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总务主任审核,报请校长审批后方可到校管理员处办理报废手续。
1、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分管固定资产的领导和校资产管理员协助下办理交接手续。
2、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任手续。
3、对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1、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2、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一切日常事务,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系统录入登记工作,及时办理各项财务和对帐手续,做到帐物一致。
3、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各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的日常事务,并及时与校固定资产管理员保持沟通与联系,协同进行学期固定资产清点工作。
学校电教设备是学校贵重财产,是实现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切实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学校应对电教设备实行严格科学管理。
一、电教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严格入库检测,实行分类编号、建帐建档,做到帐、册、卡、物相符,年终清点。
二、电教设备应定时保养,应按常规保养办法定期实施通电、润滑、清洗、调校等,注意防尘、防磁、防潮、防震、防霉变。
三、电教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建立设备借用制度,设立借用登记册,做到借用登记、遗失赔偿、归还销帐。高档贵重设备应建立专门使用管理办法,不得借作私用。
五、电教设备已确实无维修价值,不能使用时,应按有关的财务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1、电教设备及电教教材、资料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物质条件,管好、用好电教设备、资料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
2、借用时,借用人要检查试用,确定器材或资料无损坏再借走。若是不影响使用效果的破损应在借条上注明。
3、因责任心不强保管不善或不按规程操作,造成损坏的,要追究责任。可修复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不能修复的、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4、对于不易买到的电教器材,在使用过程中造成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值赔偿。
5、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意外造成损坏或丢失的,上报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免于赔偿。
6、由于器材老化而造成的损坏,请使用人及时填写器材汇报单,交电教管理部门,确保机件及时更换,不在赔偿之列。维修要有记录。
7、凡损坏、丢失的设备、资料,应按报损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登记入帐。
一、管理人员和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均应熟悉多媒体设备的性能、使用、维护方法。
二、教师使用该多媒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使用多媒体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如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具体责任人,并照价赔偿。
三、学校管理人员应定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做好维修记录,妥善处理偶发事故。
四、教导处收集、积累资料,向全校师生提供教育教学资料。
五、严格室内财物管理,建立软、硬件档案,器材专物专用,严禁外借或移作他用。
六、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雷及电路安全的日常工作,严禁大功率电器及危险品入室。
一、计算机教室是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场所,专供师生教学、培训使用。
二、学校要加强对计算机教室的管理,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教室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安全工作。
三、做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及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据齐全、账物相符。
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有防尘、防潮、防高低温、防晒、防静电等措施。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
六、严控外来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的使用,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
八、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下班离开教室时,管理员要负责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九、禁止擅自拆装硬件,凡有人为损坏,查明责任、照价赔偿。
十、禁止使用人员对计算机教室机器的系统软件进行删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安装应用系统软件,禁止通过本教室机器传播病毒、攻击性程序,以及有不健康内容的文件。
为营造良好的第二课堂氛围,充分发挥课外活动在学生素质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思想性、专业性和群众性,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安排在非学习时间,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院两级活动的统一安排。
2、学生课外活动须坚持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组织内容不健康,违校纪校规的活动。
3、学生课外活动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班主任同意,以专业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跨学院或在校外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社团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团同意。
4、学生课外活动须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并要针对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制定安全预案,活动结束须及时总结。
5、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须以安全为前提,活动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责任,活动范围原则上应在校园内开展。室外活动应事先经得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
6、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自筹经费,提倡勤俭节约,活动过程中注意保护活动周围的环境,活动中正确使用和尽心保养开展活动所需的设施,器材等。
7、学生课外活动须按计划认真开展,切实保证活动效果和质量,对影响较好,意义较的活动,学院经讨论研究给予表彰奖励。
1、音乐器材要定人定位专人管理,所有器材要登记造册,编号入账,定位定室存放。
2、器材的使用要建立责任制。课堂教学、学生使用的器材要责任到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贵重器材慎管慎用,学生使用时应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4、器材室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器材要定期清理,整列有序。器材室要经常通风透光,保持清洁卫生。
5、分级部使用的器材要有自己的`小管理室,配备橱柜,有专人管理。
6、音美教学挂图要专橱存放,注意防火、防潮、防蛀、防鼠咬,应用时不要损伤图面,使用后折叠规范,注意及时裱糊和维修。
7、建立健全借还使用手续。本单位任何人借用器材都应填写登记簿,借用和归还时应注明日期并检查器材完整度及其使用情况。外单位借用器材,须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管理员要严格认真履行借还手续,按期索回,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8、对新购进的音乐器材要及时登记造册,报损器材应按学校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