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合集三篇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或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四、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五、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职工宿舍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不许使用220V的电压用来照明,低压照明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七、职工宿舍内不许安装插座,如手机、对讲机充电到办公室进行充电。

八、宿舍内不许私拉乱接。

九、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必须达到2.4m的高度。

北京韩建集团第二分公司

丹阳公寓项目部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用电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办公场所包括公司管辖区域内所有办公场所(含外租)、值班室、工作休息室等电器设备用电的安全管理。我司员工(含民工)和租用我司场地的外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3、职责

3.1技术部是公司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电器设备及线路的安全技术检测、鉴定,参与电器设备的验收,建立电器设备的管理台帐,审批电器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组织公司电器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监督指导各用电单位及个人正确、安全地使用电器设备,处罚违章行为。

3.2安质部是公司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协助技术部开展电器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参与电器设备验收工作,对违章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3.3物资供应站负责电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发放、废旧物资处理等工作。

3.4维修工程大队负责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技术性能的反馈。

3.5公司各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负责各自范围内电器设备的使用、检查、清洁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使用的合理、正确及安全性负责。

4、管理办法

4.1在公司管辖区域内,原则上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水壶、电茶壶、电水煲、自动加热开水瓶、电磁炉、微波炉、消毒柜等以及一经通电使用可产生温度达100℃(含100℃)以上的其他电加热设备。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必须经技术部审批同意,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方可使用。

4.2技术部要建立公司所管辖区域内的办公场所、候工室电器设备台帐。

4.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动办公场所原有的电源线路和乱拉接电源。

4.4办公场所需要增加用电设备或用电负荷时,必须向技术部申请并经同意后方能安装使用。

4.5技术部在审批电器设备使用时,要综合考虑办公场所或候工室的电源线路承载负荷能力,禁止线路超负荷使用。

4.6用电设备电源必须安装开关并设有符合电器设备额定功率规定的熔断器;额定功率在500W以上的电器设备,必须装设漏电过载保护开关方可使用。

4.7新装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方能操作。

4.8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卫生,禁止在电加热设备及功率500W以上的电器设备周围1米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9电器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打火、嗅到焦味时,先断开电源,报告技术部及工程维修大队,由工程维修大队安排持有电工上岗证人员实施修理。

4.10各办公场所要制定各自的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统一表格建立电器设备台帐,实施定人、定责、定点管理,定时检查、维护保养。

4.11在节假日期间,没人值班的办公场所、候工室,在放假前必须切断室内的一切电源;平时,室内无人时,断开饮水机、空调机等功率500W以上电器设备的电源;最后离开办公场所、候工室的人员应随手关灯以及断开其它电器设备的电源。

4.12禁止使用铜线、铝线、铁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中的电器设备保护装置失灵时,要及时更换或修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期限使用电器设备,禁止超期限使用。

4.13技术部每月对公司管辖区域内办公场所的电器设备设施、安全用

4.14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的,按公司《现场生产违章记录》办法实施细则处理。

5、附则

5.1本办法由技术部负责解释。

5.2本方法自200 年 月 日起施行。

6、相关文件

《现场生产违章记录》办法实施细则

7、相关记录

《电器设备安装、使用审批表》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遵守国家安全用电管理法规,明确用电管理科室,落实用电设施的选型、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管理的安全责任。

2、用电管理部门应在当地专业部门指导下,加强对配电、发电、用电、备用电源的安全管理,制订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凡有高压电、容易触电伤人的场所,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公共用电设施设备应粘贴铭牌,说明用途。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木,防止引发事故。

4、选用的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考虑发展需要,满足安全要求。安装用电设施必须由专业部门、专业电工进行,采取过载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等安全保护措施。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凡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5、员工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运行;不准私自拆装电气设施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大功率用电设备。

6、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应按其要求采用用电设备。防止引发火灾、爆炸、漏电等安全事故。

7、按规定请专业部门每年对接保护系统进行测试,确保接地保护安全可靠。

8、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已淘汰的用电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严禁使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电器、“三无”产品或无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志的电器产品。

9、发生用电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通知管理部门维修,不得擅自处理。故障原因未查明,不得强行接通电源。用电设施设备检修时,必须悬挂警示牌,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10、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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