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考勤管理制度(精选23篇)
考勤对象:
水利工程学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学生
一、课堂考勤办法: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部分汇总而成。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学工办、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经任课老师、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工三a344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工办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凡是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年级、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学工办,并且在每周一由学工办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5、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本年级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查询记录,若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到学工办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学工办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况之列的,由本人上报学工办处理。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德育评分细则第四节中(三)的第8条规定,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旷课一学时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
1) 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不作为、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 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顶撞、恶意辱骂等行(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违纪处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每学期已注册后,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下列处分:
1) 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5学时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 一学期累计旷课26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5学时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 一学期累计旷课56至70学时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一学期累计旷课71学时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抽查过程中,学风督导小组成员如有包庇,或者对工作玩忽职守的,由学工办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如果多次失误并导致严重后果,则撤销该成员职务。
5、根据《水利工程学院“优秀班级”评选办法(试行)》评选细则的第八条规定, 班级学风建设方面,加减分细则如下:
1) 班级成员不按时上课,出现早退、迟到、旷课现象减0.5分/人次。
2)班级成员不按时上早、晚自习,减0.5分/人次。
3)班级成员在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并被监考或者巡考人员当场抓获,减2分/人次。
6、学习委员统一隶属于学习部,各个班级学习委员的年终测评外加分将由学习部根据学委工作表现统一分配。
为保证公司正常工作运行,规范员工的.作息时间,严格工作纪律和办公秩序;以规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为原则,公平公正、科学高效考勤管理方针,制定本考勤制度。
1.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三班倒人员除外)使用钉钉考勤;职工上岗同时办理钉钉账户录入;考勤、出差、请假、加班、外出应照常钉钉打卡签到。
2.考勤时间:
2.1白班人员,每天四次指纹签到。
冬季:10月1日~下午4月30日
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为7:50~8:15;下班打卡时间为11:55~12:10
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13:20~13:35;下班打卡时间为17:25~18:0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为7:50~8:15;下班打卡时间为11:55~12:10
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13:50~14:05;下班打卡时间为17:55~18:30
每周实行5天工作制度(特殊情况特殊计算)
2.3随着季节的变化,如有其它变动办公室会另行通知。
3.权限管理
3.1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管理工作
3.2办公室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及核算工作;
3.3办公室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对
一、保持教室清洁。每天清扫1-2次,清洁工具使用后,应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齐。各类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课表等应按要求贴好;桌子要调在同一高度,安装牢固,排列整齐,非经有关部门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帘要按规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课后应立即把黑板、讲台擦干净,不要等到打预备铃时才擦黑板;值日生应经常做好教室内外及走廊的保洁工作,做到无纸屑、无灰尘、无杂物。
四、讲台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放置与教学无关的杂物。
五、保护室内外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要及时报告,并负责赔偿。
六、教室内电教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生不得随便使用或移动。
七、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值日生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一)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二)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三)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四)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五)加班:经领导核定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六)请假:经领导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四条作息时间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第五条打卡规定
(一)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脸部识别打卡,工作日内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钟外打卡,视为迟到、早退。
(三)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30分钟,书面警告一次;
迟到或早退31—6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迟到早退60—90分钟,按一天事假处理,超过9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员工忘记打卡可填写《补卡申请单》,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审批未通过或未提交《补卡申请单》按缺勤处理;
(五)员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逾期不办理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六)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迟到,属实的,经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全勤奖
(一)为鼓励员工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特设立全勤奖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当月全勤奖:
1、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
2、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次数超过5次的;
3、当月有旷工行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条加班
(一)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
(二)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且得到上级直属主管
领导以上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视为无效加班
(四)员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调休或冲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计加班:
1、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计加班;
2、无打卡记录支撑的加班时间,不计加班;
3、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的时间,不计加班。
第八条调休
(一)调休需坚持先加班后调休原则,员工调休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审批;
(二)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上午半天与下午半天各计0、5天。
(三)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四)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自行调休超过1天以上,按严重违纪处理且立即解除劳动。
第九条旷工
(一)凡属于以下情况,均属于旷工;
1、用不正单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4、被公安部门扣留者;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休息者;
6、各种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归者;
(二)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旷工一律按旷工时间工资的3倍扣除工资。
(三)月内累计旷工2天,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为严重违纪,给予辞退处理;
连续旷工3天的,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自动离职的人员暂时不结算薪资,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从薪资中直接扣除,薪资不够扣除的`,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条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二)请病假最小单位为0、5天,病假期间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第十一条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须请事假,由直属主管及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
(二)请事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额,应优先选择请年休假;
第十二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早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
3、员工再婚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四)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五)婚假、婚检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丧假
(一)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二)丧假一般为3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一次性使用完;
(三)丧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四)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孕期产检假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
2、孕期产检假按正常工资发放。
(二)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怀孕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72天产假;
7、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100%发放;
(三)陪护假
1、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享受15天陪护假;
2、陪护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六条年休假
(一)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年休假天数,公司每年1有1日配给当年休假天数。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为5天;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为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年休假为15天;
4、员工不满1年,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为5天,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为3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2个月的;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3个月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4个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单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资计发;
(四)年休假按原则要求在配给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给年度休完,可累计跨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计;
第十七条工伤按
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法定节假日
1、春节3天
2、清明节1天
3、元旦1天
4、国庆节3天
5、劳动节1天
6、端午节1天
7、中秋节1天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十九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请假、调休需提交纸质的请假申请单;
(二)员工请假、调休,如困不可预见因素未能及时提交纸质请假申请单,应采取电话请假,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且上班第一天补齐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二十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核准;
(二)员工请假1天以上3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复核准;
(三)员工请假3天以上,部门负责人初审、总经理复核、董事长核准;
第六章弹性上班时间
第二十一条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0:30,则第二天上班可以推迟9:30
第二十二条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记录,否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要求,按迟到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废止与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
附件一:补卡申请单
附件二:出差申请单
附件三:请假申请单
附件四:加班申请单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下列规定:
一、考勤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5:30
(如有调整,以行政部发文通知为准)。
二、每周工作日
五天,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休息日。
三、具体规定
1、公司员工考勤分为任务目标考勤和作息时间考勤两类,业务部、工程建设维护中心员工将根据其工作实际情况化分出任务目标考勤类员工,其他员工将同公司其他部门员工纳入作息时间考勤类.作息时间考勤类员工每天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公司签到.
2、公出:如因特殊情况第二天需直接外出办公而不能打考勤者,必须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行政部备案。
3、迟到:考虑到市内交通堵塞问题,两次迟到不扣罚工资,但取消全勤奖,从第三次起,根据迟到次数每次扣罚工资10元。迟到超过一小时及早退若无适当的理由按旷工处理。
4、旷工:员工无故不上班,且没有向有关部门请假或无法出具有关的证明以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20%;旷工一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50%;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理。
5、因病、事假不能坚持上班者,需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休息。若病假超过二天者,应持医院有效证明补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以便行政部作考勤依据。
6、员工在登记考勤时,不能弄虚作假。否则,作假的时间部份作为旷工处理,最后考勤的结果统计,由行政部确定后交人力资源部。
7、除公司表扬公布外,对当月全勤的员工,应该由总经理在当月分配(上月的)奖金时考虑奖励,或由公司颁发50元奖金;对全年全勤的员工,年底将由公司颁发500元奖金。
8、行政部经理负责处理日常的考勤工作方面的争议问题,重大问题向总经理申报处理。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规范考勤记录,为每月工资计算提供合理依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考勤制度》适用于正式投产前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时间
1.夏季作息时间(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工作时间: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3:00-17:30
2)办公室人员时间(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时)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2.冬季作息时间(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2:30-17:00
2)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时)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3.其它工作时间制度
1)不定时工作时间
主要为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兼职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部长级以下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员工需填写《不定时工作时间申请表》(见附表1),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时间的,由部门制定相应岗位的工作时间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综合管理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工作时间表,作为考勤标准执行。
部门工作时间变更,必须在三日内报综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外上班的,均视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须当日填写加班单(见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紧急加班除外)。各部门加班单上交时间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员根据实际打卡或考勤表记录加班时间。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签到两种。原则上,生产部门员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结合的方式,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采用打卡方式。综合管理部食堂员工采用考勤表方式进行考勤。部长级(含副职)以上人员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实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未打卡者综合管理部视具体情况分别做迟到、早退和旷工处理。
一卡通员工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全体人员,炼钢厂、镍铁厂、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其中:综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员实行考勤表记录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递交的排班表,制作统一格式的考勤表(见附表5)。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各部门。各部门班组长、车间主任负责点名考勤、记录。考勤表经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每月15日之前交给综合管理部,作为核算薪资的依据。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处罚50元。
五、考勤异常
考勤异常包括:迟到,早退,旷工,在岗未打卡,打卡未在岗,出差,请假,休假等。
1.迟到、早退、旷工等
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离岗;旷工:无故缺勤或未准假缺勤。
本着人性化管理的原则,员工一个月内允许2次5分钟内的迟到;如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超过2次者开始执行处罚。
每月累计迟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罚当月工资200元;每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工资20元;迟到(或早退)10到30分钟以内扣工资30元;迟到(或早退)30到60分钟以内扣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1.5倍;旷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3倍,并给严重警告处分;月累计旷工三天的扣罚半个月工资,并予以留用察看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给予除名且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2.在岗未打卡
上下班忘记打卡或遇急事无法打卡,但不影响出勤的,员工需要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写《考勤补录单》(见附表4),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考勤补录单修正考勤记录,否则将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由本人填写特批单交分管副总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
3.脱岗
考勤记录正常,但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办理私事。一旦发现人员脱岗,扣除当月工资10%,并作通报处分。脱岗由部门自查发现的,只对脱岗员工本人予以处罚;如被综合管理部发现,则对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
4.公出
外出办理公务当日无法考勤。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公出单修正考勤记录;
5.出差
经领导审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没有考勤记录,综合管理部根据出差单修正考勤记录;
6.请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月休假、年休假等。
六、考勤报备
部门及班组长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记录。使用考勤表的部门和车间、班组,负责人每月3~4日将本部门、车间考勤表交综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员,与一卡通考勤进行核对。如发现经常违反考勤制度的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逐层上报。对连续三日旷工者,必须上报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员工本人的请假单、出差单、考勤补录单等,要及时报送综合管理部。
1.上报不及时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2.虚报考勤或帮助他人弄虚作假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班组考勤统计人员和直接主管分别处以100~500元罚款。
3.请假期间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虚作假者,双方均处以3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4.各部门员工的人事异动情况,部门需及时填写异动单并报至综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内未上报而造成员工考勤异常,按每人/次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七、考勤公示
1.综合管理部每月对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员进行两次考勤公示。公示时间为每月16日和30/31日对半月考勤进行公示。
2.综合管理部每月5~7日对上月度考勤进行公示、确认。对考勤有异议人员必须在公示期间到综合管理部核对,如果差异,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进行修订,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考勤进行签字确认后,送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八、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的监督检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上报总经理,作为违纪处罚和工资核算的依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 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 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 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 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 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
1、 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 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 病假
1、 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 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 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值班、加班
1、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 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 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 婚假
1、 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 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 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 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 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 工伤假。
1、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丧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 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 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 公假
1、 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 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考勤。
1、 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 前台打卡登记
8:40 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 8:40~9:00 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 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 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其他办公地点
1、 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 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 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条 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 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项目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须认真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督检查签到情况。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 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_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 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 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 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_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__公司
20__年九月三日
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星期天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会将以1x1.2倍的方式计算加班费。
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1、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教职工评聘职称、晋级、考核、评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廊坊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2、考勤是对教职工到校、到课、到岗、到会等出勤情况的考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对学校教职工上、下班全员采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签到、签退进行出勤管理,按处室、年级组(备课组)实行坐班制。
3、教职工应按时到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一线教师应按时上、下课,随铃声进入课堂,严禁拖堂。上课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接打手机或与外人会谈。
4、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坐班制度,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办公,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办公室内玩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节目。
5、考勤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适用范围
6、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章职责划分
7、各科室、年级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组坐班考勤的执行,教务处负责对教师上课(包括早读、晚自习)情况进行考勤,行政值班人员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年级工作人员的坐班情况,办公室负责人脸识别考勤机的管理和坐班考勤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工作。
8、理论学习、教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家长会由本年级负责考勤、班主任活动由政教处负责考勤,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由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布。
9、教职工请假(含病假、事假、法定假、公假等)由相关科室、年级组负责管理。
第四章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
10、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采用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的方式进行考勤,每天四次。考勤机设在教学楼、办公楼和学校传达室,教职工视情况可到任何一部考勤机签到、签退。
11、坐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冬春季l4:00--17:40,夏秋季l4:30—18:1012、签到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l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科室人员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1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之后三十分钟之内签到视为迟到。
13、签退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11:20—12:20,下午:冬春季17:20—18:20,夏秋季l7:40—18:40
科室人员
上午:11:30—12:30,下午:冬春季17:30--18:30,夏秋季17:50—18:5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退,之前三十分钟之内签退视为早退。
14、坚持人性化管理,对下列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A、子女为一周岁以内的哺乳期女教职工按规定签到及签退,每天上下午各照顾45分钟,时间自行掌握,以不耽误工作为准;
B、需要接送三年级以下小学生上下学的教职工,每天照顾一个小时,时间自行掌握,但不能耽误工作(包括各类会议、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进出校门时需在警卫室登记离校、返校时间。不登记者视为因私外出;
15、学校安排的各类会议、集体活动、业务学习等按学校安排执行。
16、加班及各类值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否则不视为加班或值班。
第五章请假
17、考勤内容:
A、迟到:上班时间前未签到;
B、早退:下班时间前签退;
C、病假:因病不能到岗工作;(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D、事假:事先已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不能到岗;
E、旷工:不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无故不到岗工作、工作时间因私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及病(事)假期满后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且未履行续假手续;
F:机动假:每周设定半天机动假,便于教职工因私外出办事(一线教师无课,科室人员不耽误正常工作),机动假须由所在的年级组、科室办理请假手续;
G:公假: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凭通知或公函,经科室、年级审批,由学校委派出差、外出开会、参加活动、办理公务等,记作公假,按到岗记;
H:婚假、产假、丧假等依具体规定。
18、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岗。
19、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A、一线教师:
一线教师请假,填写《廊坊一中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年级登记、教务处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班主任需同时向政教处请假);
(2)请假1至5天,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5 天以上,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B、一般教工:
一般教工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科室主任批准、办公室备案,科室保留存根备查;
(2)请假1至3天,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3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C、中层干部请假办法:
科级干部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2)请假1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D、校级副职请假,由校长批准、办公室备案。
20、理论学习、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等活动,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按相关规定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通知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21、请假期满,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时经批准人同意后由请假人本人在请假条“本人签字”栏目内签名,交本处室组备查。
22、逾假应及时履行续假手续。
第六章考勤数据
23、奖励性绩效工资比照基础性绩效工资值计算,以后根据考勤结果按月足额发放,出现下列情况,按规定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减除:
A、迟到、早退两次视为事假半天,事假减除20元/天,病假减除10元/天,旷工减除50元/天,旷课减除50元/节;
B、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减除20元/次;
C、请机动假,按周计算,每周只限一次,不减除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1次,视为事假,不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D、当月没有上班的减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24、学校另设全勤奖。全勤奖按周计算,按月发放。本周内无迟到早退,无任何请假(包括机动假),无任何照顾的教工,奖励50元。
第七章附则
25、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各科室相关情况汇总统计,考勤结果每周统计一次并公示,每月汇总。与职称聘任、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26、考勤结果与本人实际情况有出入,由本人于公示后三天内持当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办公室核实更正,逾期不更正者按公示结果计算。
27、各科室、年级每周一将上一周的请假情况统计表交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及时统计出勤情况。各科室、年级的请假条存根每月交办公室一次,以便核查。
28、特殊假的具体规定:
A、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的教工结婚,凭结婚证按请假程序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l5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B、产假。法定育龄女教工生育,单胎顺产,假期为90天;遇难产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l5天;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45天;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增加产假30天。假期遇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休产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C、丧假。教职工因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去世,假期为7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29、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市场部、各门店、配送中心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1)苏宁市场部(包括原行政部、谈判部、财务部)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行政部签考勤卡,员工到岗后应及时签到,到岗后未签到者按未到岗处理。(午休时间无论是否休息,必须签卡)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总部人事主管负责。
2)配送中心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办公室签考勤卡,签卡方式与总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负责。
3)门店在严格执行>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两部分组成。促销员执行考勤卡签卡制度,其他员工(包括业务人员、库管员、收银员)执行打卡制度。签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项同上,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门店人事主管负责。
二、违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如下:
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30元。
2)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上者(含半小时),按当日旷工处罚,扣除5倍的日均工资。
3)不按规定签到、打卡者每次扣罚30元。任何员工不得拖人、代人签到或打卡,否则对双方各处以50元罚款。
4)各部门负责打卡、签到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保安人员)必须严格自律,市场运营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考勤管理进行检查,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操作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各处以50元罚款。
三、各部门员工应自觉遵守青百公司>和苏宁电器>,对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上述两制度中的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须将当月考勤上报市场运营管理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员工,罚金将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审批程序:员工请各种假(含存休),均应写出请假条,先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再按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严禁电话请假。)
二、请假内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否则将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有公立医院证明,具备医院建休证明、病历和收费单据(三者缺一不可),方可办理病假手续,手续不全者按事假办理。
五、其它请假按>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审批权限:
(一)对促销员请假的审批权限:
(1)半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柜长批准。
(2)1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经理批准。
(3)2天至5天由门店店长批准。
(4)5天以上的请假不与批准。
(5)促销员2天以上的请假,必须逐级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同时门店部门经理必须通报厂家经理,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批准。
(二)对其他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
(1)3天以内(含3天)总部、门店、配送中心分别由市场运营部部长、门店店长、配送中心经理批准。(各级管理者请假3天以内的,由直接上级批准)
(2)3天以上由苏宁总经理批准。
(3)超过20天者由青百总经理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员工请各种假期间和薪资扣罚标准:
1、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全部日均工资。
2、病假:按请假天数,扣发日均绩效工资。
本人月工资×60%
日均绩效工资=×请假天数
30天
3、旷工:按旷工小时计算,每旷工一小时,按本人平均小时工资的5倍扣罚工资。
4、其它请假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个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体营运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管理制度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文章转自实用文档频道__09)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
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60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第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劳动考勤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信息的收集、汇总及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应主动配合综合管理部开展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其中12:00—14:00为午餐、休息时间。有工作任务时,员工应自觉缩短午餐、休息时间,加快完成工作任务。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实行轮流值班制。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钉钉”同适用。员工正常出勤没有打卡记录视为考勤异常,需于2个工作日内填报考勤异常说明表(即事由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部备案。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钉钉”报部门负责人审批。每月2日前,各部门将上月部门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交综合部备案。
第五条员工考勤记录作为个人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钉钉”为准)。
第六条员工迟到、早退30分钟及以内,每次扣罚3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6次或全年累计达到12次,按严重违纪,予以解聘处理。
第七条员工旷工1天,处以两倍日薪的等额罚款。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按严重违纪,予以解聘处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事由单》,并在“钉钉”上按流程审批后执行;特殊情况需来电请示,并于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未经审批的请假作旷工处理。
第九条事假。每位员工当月请事假5天以内(含),按请假天数扣发工资。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当月绩效工资不予发放;当年事假超过20天,予以解聘处理。
第十条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病例、诊断证明书)。
为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完善学校管理体制,经领导会办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电子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二、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缺签(含迟签)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计划生育等为公假,公假一般以通知为准,由副校长签单离校。
2、事假需事先向校长室提前申请填单,班、课、事务安排好分别由政教、教务主任、副校长签字同意后交签字副校长处收存,方可离校。无班、课、事务的也要由政教、教务主任签字,未签的视为无效假条。凡后补假条的也视为无效。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学校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视为旷职。除长病假外,其余一律由本人安排好自己工作。
4、长病假需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由领导班子会办,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离校。教师长病假的处理按县局关于教职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等)凡名不副实的,以旷职论处。
三、具体细则
1、学校举行的各种会议,教职工必须无条件参加。旷会一次扣款60元,会议请假一次扣款30元。
2、全体教职工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参加电子考勤。迟、缺签一次罚8元。
3、请假均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请假(含迟签)超过5次以外的正常扣款,每学期未签(学校核减、请假、迟签等)总次数超过75次的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一年内不得评优表彰。本规定从本学期起执行,20xx年职称申报、评优表彰等均适用于此。
3、考勤年龄:男教师为50周岁、女教师为48周岁。
4、考勤结果每月底汇总一次。
四、考勤记载情况视作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安排、职称晋升、评优晋级等依据。
五、解释权归校长室。
1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班前点名,根据考核情况将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记录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门负责人核对上月考勤,核对后员工签字予以确认。
3每月第二天各部门负责人将考勤簿上交财务。
4财务部,总务部员工及管理人员考勤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在打卡机上打卡,外出办事须向上一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5部门管理人员核对本部门考勤完毕后,需在考勤薄上签字确认。
6迟到
6.1十分钟以内为迟到,每次罚款十元。
6.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二十元。
6.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五十元。
6.4超过六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6.5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7早退
7.1提前十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次罚款十元。
7.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二十元。
7.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7.4超过一个小时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7.5一个月内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8旷工
8.1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并罚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相应处罚之外,并开除。
8.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9公休
9.1员工每月享有三天带薪假及春节三天、劳动节两天、国庆节两天、元旦一天的带薪假。
9.2员工正常休班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休班,特殊情况须调休的由个人协商换休,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9.3部门负责人休班由店经理安排批准。
9.4节假日休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休(春节假期本月调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调休)。
9.5饭店副总经理休班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10事假
10.1事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资。
10.3假期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病假
11.1因突发疾病无法到酒店当面请假时,由当事人或护理人以电话的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病情、就诊医院或诊所、请假期限等。
11.2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向店总经理详细说明情况及请假期限,请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补填《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就医医院或诊所的病历,报店总经理办理补签手续。
11.3员工病假十天以内(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带薪假,须按日工资扣除假期工资,病假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4请病假员工最迟于请假的当日将《病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核实,店总经理批准后准假。完假第一天将医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交部门负责人存档。
11.5饭店员工病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一个月之内由店总经理批准;一个月以上,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工资。
12工伤假
12.1员工因工受伤(违规操作除外),经判定属工伤,依据医院证明指导
确定假期。
12.2员工工伤假期在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发基本工资,十五天至一个
月发基本工资的80%,一个月以上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
13婚假
13.1正式员工工龄满一年,享有三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享有七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且为晚婚的享有十天带薪婚假(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四周岁)。
13.2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申请交办公室存档。
14丧假
14.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婶去世,享有三天带薪假。
14.2丧假当天请假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5产假
工龄满二年以上女性员工享有六个月产假,产假必须提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产假期间员工只保留工龄,产假结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岗位。
16员工实习期休、请假
16.1实习期间当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带薪假(根据部门安排);培训期不享有带薪假。
16.2培训期、实习期间因病或因事可据实请假,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请假两天之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工资结算扣工资(扣款金额=岗位工资÷30天×请假天数)。
17加班
17.1饭店职员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由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报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资按加班天数×(岗位工资÷30)计算。
17.2春节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资=(岗位工资÷30×加班天数)×2;并在同月内享有相同天数的带薪休假,本月轮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有休班;
入职、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
19在劳动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饭店有招工的`权利同时饭店有权辞退、开除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0入职
20.1经人力资源部面试、复试、考核合格的员工须准备以下物品办理入职手续,
20.1.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0.1.2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0.1.3有效健康证,户口为饭店所在区以外的员工须提供有效暂住证;
20.1.4泰安四个办事处以外的女员工须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20.1.5有专业专业技术证书要求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证书;
20.1.6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证书;
20.1.7物品保证金。
20.2员工入职后须经七天的入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计入考勤,考核不合格饭店只提供伙食,不计工资。
20.3经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须持《试工通知单》到仓库上交工装,仓管员在《试工通知单》备注一栏内签字确认,离职员工持《试工通知单》及物品保证金收据到办公室请店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离店手续,到财务部领取物品保证金后离店。
21辞职
21.1试用人员辞职应提前七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报告,并说明辞职理由,部门负责人将辞职报告交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尽力挽留,挽留无效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办理离店手续
21.2在职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报告,并说明辞职理由,部门负责人将辞职报告交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尽力挽留,挽留无效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办理离店手续。
21.3被辞退员工离职前须按照酒店交接管理规定的要求与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2辞退
22.1因员工不能适应企业发展或企业决策减员等原因经饭店办公室提出,饭店总经理批准,各相关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做好被辞退员工的思想工作,被辞退员工由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带领办理辞退手续。
22.2各部门不得无故辞退员工,若须辞退员工部门管理人员须向饭店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部长级以上员工辞退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22.3被辞退员工离职前须按照酒店交接管理规定的要求与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交接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22.3.1饭店为员工配备的物品交接;
22.3.2业务渠道交接;
22.3.3文件资料交接;
22.3.4未完成及已完成工作交接;
22.3.5相关协议交接;
22.3.6其他公司认为需要交接的内容。
23开除
23.1凡严重违反各项管理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后果严重的经饭店研究决定或总经理批准可对当事人作开除处理。
23.2饭店不予给被开除员工结算工资仅退回物品保证金。
23.3被开除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付赔偿责任,公司保留申诉的
权利。
23.4被开除员工离职前须办理离职手续,并按照酒店交接管理规定的要求
与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4自动离职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5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员工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饭店办公室申请在饭店内部调换工作岗位。在调换新岗位一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饭店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6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饭店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7员工辞职、被辞退或被开除,在离开饭店以前,必须交还饭店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饭店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辞职、被辞退原因离开饭店的员工离开饭店半年内不准回饭店工作,开除、自动离职原因离开饭店的员工饭店永不再用。须回饭店工作的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制度参照常林集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员工。
二、 本制度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使用,天数连续计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章 休假
三、 请假手续办理
(一) 要求
1. 员工请假时,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请假条》,获得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2. 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在上班时间前通知主管领导及部门考勤员,并在休假3日内及时补办相关休假手续,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流程
(一) 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时间遵循年历规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由本人填写《调休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休。
(二) 法定节假日
1. 现执行法定节假日明细:
2. 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时,支付当日岗位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不再补休;
3. 原则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线的生产操作岗、生产支持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岗位),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 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执行,对于不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加班的员工,将不予认可; 对于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的员工,将予以安排调休,不再额外支付加班费用。
(三) 事假
1. 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 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 原则上,单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计超45天者,取消岗位,如返回视情况重新竞聘;
4. 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计超15天以上者,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四) 病假
患疾病的员工医疗分为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两类。
1. 门诊治疗:
门诊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3天,请病假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诊断证明。超3天后,按事假对待。
2. 住院治疗:
(1) 原则上,住院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15天,请假时需取得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住院押金单据等;办理连续请假手续时,还需提供上一
次医疗期内的医药费用单据。
(2) 需住院治疗却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住院医治的职工,如取得市级及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疗”的待遇。
(3) 由于急诊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在病休3天内补办,方可按病假对待,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4) 医疗期:
A.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B.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C.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 薪资标准:
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方式计算,期间不享受绩效奖金:
A. 本企业工龄20年及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B. 本企业工龄10年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90%;
C. 本企业工龄10年及以下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
D. 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在规定医疗期内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病假救济费。
4.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资源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五) 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工伤假。
1. 职工发生工伤时,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在8小时内将《安全事故报告单》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填写《工伤责任认定表》。事故发生部门24小时内将《工伤责任认定表》分别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备案,没有备案记录的,不予发放工伤工资。
2. 工伤医疗期薪资:
(1) 休工伤假期间,岗位工资福利补贴不变,但不参与绩效奖金的分配。为了便于执行,工资标准参照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如果员工的岗位工资低于社保缴纳基数,则执行员工的岗位工资。
(2) 休工伤假满6个月但未超医疗期,因工伤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间依据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期间必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每次请假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
3. 复工后,因工伤复发再休假时,应到市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如不够评残标准,不再享受工伤假,按病假对待。
4. 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医疗期超过二十四个月仍不能工作者,参照事假标准执行。
(六) 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条款,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享受法定的产假。
1. 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须凭准生证原件、产假期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的缴纳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 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含节假日、公休日)。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职工请产假除按规定的第一款要求审批外,还须到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审核。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7天,护理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4.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 自生育起1年内,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需以书面报告形式呈现,明确开始及结束时间。
6. 产假薪资
女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生育后,于2个月内提交相关生育资料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女职工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的家属如无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关资料,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一部分生育医疗费。
(七)年休假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 年休假的休假天数:
(1) 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
(4) 以上休假天数指工作日。
2.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1)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公司规定内的工伤假、婚产假除外,下同)累计2个月以上的;
(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3个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4个月以上的;
(4) 在校实习生、刚工作未满一年的。
3. 相关规定:
(1) 职工依法享受的各种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
(2) 各部门在当年度内须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完员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 年度内员工因故需请事假的,须在年休假休完的条件下申请。
(4)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2条列举的情况之一,将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 公司1年内可以承担1次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回家往返路费(家庭住址距离公司驻地200公里以上),报销标准参照本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规定》。
5. 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八) 婚丧假
1.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 以上情况需持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休假。
4. 凡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丧假假期为3天。
5. 需去外地参加丧礼可算上来回路程,婚丧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六条月休假
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七条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一、因公负伤;
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第十八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产假
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75天
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护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3天
输卵管结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时放环17天
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二十六条探亲假
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
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第八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当地最低社会保障金。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或新规定的,按国家、地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超市员工上班时间安排:
早班:7:30――20:30
晚班:10:30――24:00
以上班次每周轮换一次,超市服务员每两周休息一天,不得连休。
1、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2、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3、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分钟到4小时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4个小时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天论。
5、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职处理;擅离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工资不发。
6、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每月考核的依据。
7、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次扣5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扣100元。
8、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9、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店长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各类假条的保存工作。
10、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办公室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具体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员工生病请假需填写请假条。
2. 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
事后补交请假条。
(二) 事假
1.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批准。
3. 员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请假,经经理批准后,事后补办手续;
4. 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6. 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应将节日假扣除。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
11、 辞职申请应提前1个月向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本人、接任者和负责人共同办理工作交接。
考勤管理制度
上下班时间和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中午1点,下午2点至傍晚6点。公司允许各部门适当调整,分批安排员工在中午12点开始午餐或午休。
2、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每月的工资计算以当月考勤情况为依据,员工的考勤统计以员工打卡记录为主,结合参考《请/休假申请表》,《出差申请》,《员工外出情况登记表》,《客户接待工作事项表》等资料。
3、除下列情况外,其他没有打卡的将被视为迟到、早退或者旷工,并按相应的规定处罚。包括:当天出差或者有外勤任务且已向行政人事部报备的;事前申请的假期已经获得所有批准的;因个别情况已事前征得总监级以上的同意并在行政人事部报备的;特殊情况如遇突发交通阻塞;其他正当且可接受的理由。
4、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和打卡。每天打卡两次,员工必须在早上9点前打卡上班,在傍晚6点后打卡下班。
迟到的处理
1、员工无故迟于早上9:15打卡上班的记迟到。迟到不能在事后以任何假期冲抵。
2、在一个自然月内,员工迟到2次以内(含2次)的,如单次迟到在30分钟内的(含30分钟),必须于当天下班后无偿加班2小时或以上,加班时间不计算为补休且不计算餐费补贴。当天迟到但没有按规定无偿加班2小时或以上的,记当天旷工半天,扣除旷工的相应工资和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并记录在该员工的档案中。如单次迟到在30分钟以上的,记事假半天,扣半天事假相应的工资和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
3、在一个自然月内,员工迟到3次以上的,按如下规定执行:
当月迟到第3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当月迟到第4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4%。当月迟到第5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5%。当月迟到第6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6%。当月迟到第7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0%。当月迟到第8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2%。当月迟到第9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4%。当月迟到第10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6%。当月迟到第11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8%。当月迟到第12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0%。当月迟到第13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2%。当月迟到第14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5%。当月迟到第15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8%。当月迟到第16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0%。当月迟到第17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5%。当月迟到第18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40%。
4、如遇恶劣天气、偶遇交通阻塞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经核查属实的,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早退的处理
1、员工无故早于傍晚6:00打卡下班的记早退。早退不能在事后以任何假期冲抵。
2、员工当天有签到记录没有迟到,但没有签退记录的,如没有在翌日下班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批准的《请/休假申请表》,记当天旷工半天,扣半天旷工相应的工资,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并记录在该员工的档案中。
3、员工当天没有签到记录也没有签退记录的,如没有在翌日中午1点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批准的《请/休假申请表》,记当天旷工1天,扣1天旷工的相应工资,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并记录在该员工的档案中。
请假
补休假
1、员工如需申请补休假不超过半天的(包括半天),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确实有可休的假期,提前1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然后交行政人事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补休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2、员工如需申请补休假1至3天(含3天),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确实有可休的假期,至少提前1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然后交行政人事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补休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3、员工如需申请补休假3天以上,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确实有可休的假期,至少提前2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再呈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才可以休假。补休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书面申请,须打电话向行政人事部查询确有可休的假期,然后知会部门经理需要休假。员工在回到公司后必须补填《请/休假申请表》,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签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5、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相应补贴,如确实因急事或者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被视为旷工的行为包括:没有事先申请补休假;申请补休假未获批准的;未如期复工、既不续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
事假
1、员工如需申请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须至少提前1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然后交行政人事部获批准后,方可休事假。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2、员工如需申请事假2天以上,必须提前至少2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再呈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才可以休事假。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3、请事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即4小时。
4、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如确实因急病或者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被视为旷工的行为包括:没有事先请事假;请事假未获批准的;未如期复工、既不续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
5、部门经理和以上级别的员工申请事假必须事前得到总经理的书面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才可以休假。
病假
1、员工如需申请病假,须提前半天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如因急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员工须打电话或发信息知会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员工必须在病愈回到公司后补填《请/休假申请表》,和履行相关手续。
3、员工无故、或者在没有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延长医疗或病休时间的,当旷工处理。
4、原则上公司允许员工每年有5天的有薪病假。一个自然月内最多可享受2天有薪病假。
5、请病假1天以内(含1天),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6、请病假2天的,必须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7、请病假3天的,必须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请病假的第3天工资以80%发放。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8、请病假累计天数4至6天的(含6天),必须补充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请病假的第4至6天工资以70%发放。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9、请病假累计天数7天以上的(含7天),必须补充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请病假的第7天和之后的病假天数,工资以60%发放。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10、如下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如确实因疾病或者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件除外。被视为旷工的行为包括:没有请病假;请病假未获批准;未如期复工、既不续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经公司核查有弄虚作假成分的行为、而员工不能提供可信服的解释等。
因公出差/外勤
1、员工外出工作必须事先告知直属上司、部门经理或者内勤,如均不在的话,须知会行政人事部。
2、员工因公出差或外勤的,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员工外出情况登记表》,由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通知,必须在出差/外勤时电话或者信息通知行政人事部,回公司后补填《出差申请》/《员工外出情况登记表》,部门经理和相关领导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4、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如所属部门或者行政人事部没有人知晓员工行踪的话,则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相应补贴。
加班管理制度
1、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的工作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要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超时工作,部门经理、主管总监和行政人事部有责任杜绝没有必要的超时工作。
2、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工作的,不列入加班。
3、如因项目赶工或者确实有需要加班工作的,员工必须事前履行加班申请手续,填写《加班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同意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存档后,方可加班工作。加班每周申请一次,且必须在每周一的17:00前提交并获所有批准。
4、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请在当天提交加班申请,请部门经理予以特别注明。
5、如没有按规定和时间提出加班申请、或者加班申请没有全部获得批准而超时工作的,公司将不认定员工的超时工作为有工作需要的加班,将不计算加班时间和不计算加班餐费补贴。
6、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招待活动等不属于加班。
7、员工在出差期间恰遇休息日或节假日而必须继续工作的,需事先履行加班申请手续并获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
8、加班时间以2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加班不满2小时的不计作加班。工作日加班时间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休息日、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每天不能超过7小时,超出范围的不计作加班。累计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
9、工作日加班2至3小时的,可享受20元的餐费补贴1次。休息日、节假日连续加班2至7小时的,可享受20元的餐费补贴2次合共40元。
10、为保障员工安全,晚上加班超过21:00的,请员工搭乘出租车返家,公司报销当次回家车资。
11、公司原则上采取补休的办法作为加班补偿。员工如需申请补休,请履行相关手续。
12、原则上每季度清算加班补休一次,如确实因为工作需要未能安排补休的,在获得部门经理及主管总监同意后可将加班时间顺延至下一季,但必须向行政人事部报备。
行政人事部特别提醒:
1、作为公司的一员,所有员工必须尊重、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并履行相关流程和手续。
2、员工必须养成上、下班打卡,请假事前申请和通报工作时段行踪等的良好工作习惯。
3、行政人事部在每月的6号前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
4、旷工扣除工资的计算:旷工天数x2倍的工资。一个自然月累计旷工2天以上(含2天)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立即辞退该旷工的员工,并不需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除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对公司的贡献等之外,员工的考勤情况也与员工的绩效考核以及调薪直接挂钩。
6、年假,婚假等其他假期请按原定的规定执行。
7、请公司所有员工严格遵守,行政人事部将加大监督和管理的力度。
8、制度如有任何更新或修订,行政人事部再通告知会公司员工。
行政人事部
20xx年7月1日
管理责任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员工工作时间内出勤、缺勤进行监督管理与确认,负责对员工假期申请进行如实批示,指定部门考勤对接人(通常为部门通讯员)配合人力行政部进行本部门日常考勤管理,以及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进行合理处理。
出勤管理
员工需对工作时间出勤进行打卡记录,无故缺失打卡记录视同缺勤。
迟到早退定义
在上班时间开始后打卡的视为迟到,在上班时间结束前打卡的视为早退。
注:迟到不再设置5min缓冲时间。
缺勤负激励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按缺勤时间折算扣除当日出勤工资,最小计算单位为分钟;迟到或早退达到30分钟至3个小时视同旷工0。5天;迟到或早退超过3个小时视同旷工1天。
加班申请
各部门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内,因公司需要完成工作任务的,可提前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实施加班。
加班认定
员工加班须打卡上下班,认定加班时,须有审批通过的加班申请和加班记录证明,二者同时具备才能认定加班。
加班调休
员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最小计算单位为0。5天。具体调休时间可视实际工作安排而定。员工当年加班产生的`可调休天数,须在次年3月1日前调休完毕。
缺勤管理
1、旷工1天按2倍工作日出勤工资给予负激励;
2、无故迟到或早退年度累计达5次或无故旷工年度累计达到1天的,取消当年所有晋升/调薪机会;
3、无故连续旷工达到3天或年度累计达5天的,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
一、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一、签到制度
1、为加强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机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2、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15分钟内到签到处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超过15分钟到岗上班的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到岗,提前30分钟离岗的,中途溜号或不签到者为缺勤,无故未上班者为旷工。工作人员出差、开会、请假的应告知办公室。
3、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4、签到记录由办公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值班制度
1、为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机关内部工作的连续性,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以天为单位,每天为一班,节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员职责:
(1)接待到局机关联系工作人员和来访者,并根据情况介绍给相关股室或领导;
(2)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办理;负责当天的考勤签到工作;
(3)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移交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按照上班时间提前到岗,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或脱班,因故需要离岗时应自行确定代班人,否则视为旷工。
5、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引见给领导。
6、值班人员要做到举止文明、仪表整齐,并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7、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
三、请销假制度
1、领导干部请销假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领导干部离开或因事、因病请假均应填写《领导干部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及时报备。局正职领导请假需经政府分管领导和市长同意后批准;副职领导请假需经局长同意后批准。
2、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填写《干部请假审批单》。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需请长假的,须有定点医院主治医生证明,患急病的必须及时托人联系请假。
3、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申请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但一年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职工请假超过3天以上,请假期间内的工作,有关股室应作统筹安排后报分管领导,并做好交接工作。
6、分娩假、婚假、探亲假等各项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7、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公司各部门: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 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 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 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