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机电学校汽车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训基地管理,确保实训基地文明生产、文明实训,展现实训基地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实习、实训学生进入车间时,必须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
2、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生产,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
4、不乱接电源,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使用其它用电设施。
5、爱护公物,小心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盗窃、不贪污或故意损坏财物。
6、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讲文明,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酗酒闹事。
8、讲究卫生,勤打扫,保持车间环境和个人卫生。不乱扔杂物,不乱涂乱画。
9、生产或实训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10、维护基地形象,敢于同有损基地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1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整无损,施工中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完毕应清点检查并擦干净工具,按要求把工具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1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正确的使用工具,切忌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零件拆卸完毕应按一定顺序整齐摆放,不得随地堆放。
13、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废油收集桶,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以防废油污染。
14、修维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地毯及座位要使用保护垫布、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15、在车上修理作业及用汽油清洁零件时不得吸烟,不准在车间内烧烘火花塞或点燃喷灯等。
16、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三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17、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合乎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施工和检查调试
汽车实训室
1.实训前,实训指导老师应检查电源线、插头及插座是否完好,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学生实训操作应根据实训指导书在老师的指导下或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
3.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一切电气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电标准。
4.电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如:冒烟、过热、声音反常、焦味、糊味、打火等,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并向老师报告。
5.实训过程中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向实训指导老师报告,在故障未排除之前,严禁强行在再次开机实训,否则后果自负。
6.未经实训老师许可,不得随意摆弄实训车间内其他仪器设备。
7.实训车间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打闹与嬉玩。
8.消防器材必须摆放在规定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功能完好。
9.一旦发现火情、触电等其他非常事故及时报警。
10.实训结束,实训指导老师在离开之前应切断电源总开关,并锁好门窗。
汽车航空系监制汽车技术教研室
1、实训过程中,要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加强实训过程的安全教育。
2、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服从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3、实训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保持正常教学秩序。
4、任课老师要对实训过程中学员的安全负责。在实训准备,工作中必须考虑实验操作的安全要求。
5、做实训前,首先检查实训室的安全情况,不允许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6、强电操作实训时,由老师控制供电,学员不得趁老师不注意时擅自送电。
7、 严禁带电操作,严禁双手同时接触任意两接线柱,各分路保险装置,严禁用其它金属丝应急代替。用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和漏电开关。
8、 如遇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注意绝缘操作);如遇其它意外事故发生,应听从老师指挥处理,保持冷静,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抢救,并逐级上报。
9、 严禁把实训室的仪器仪表、配件、模块等带出实训室外。
10、实训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各工位和室内的卫生工作,关好门窗,切断总电源,经指导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验室的工作条例。
1.实验室主任总体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业务副主任直接分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行政秘书协助副主任管理。
2.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统一学习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悉相关实验设备安全使用常识。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需在通风柜中进行的实验与操作,严禁外移。使用剧毒品,需全程采用保护措施。
4.加热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使用时放在不燃操作台上,并与易燃物保持一定距离。易燃、易爆品禁止用明火加热。使用煤气﹑电器加热时要坚守岗位,用后及时关闭。
5.易燃﹑易爆﹑剧毒品领取要指定专人。室内不准大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放在一起,要远离火源。
6.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
7.工作结束时,要对气﹑点﹑水源﹑药品﹑通风等进行认真的检查。
8.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如因违反实验室安全防火管理条例并引发安全事故的,一律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为了保证老师、学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我校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1、我校实验、实训场所包括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等,其相关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2、实验、实训场所的使用分为常规教学和临时用途两类,由教导处统一协调和安排。
3、任何实验实训室的课任老师或相关活动部门、个人在使用期间有义务对学生学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设备设施操作规范讲解、负责组织学生协同管理人员完成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工作,并同时承担在使用过程中学生和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
4、学生或学员在实验实训室里进行相关操作时必须要有任课老师在场,并严格按照老师讲授的注意事项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禁止学生使用或调试与课程无关的软件、设备和器件。
5、学生或学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入实验实训室,进入以后严禁大声喧哗、乱扔纸屑,严禁破坏公物、乱刻乱画,对于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6、实验实训场所必须按规定安装必备的照明设施、消防器具,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在实验室使用任何外带电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充电器等),所有实验设备禁止超负荷运行,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使用明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对违规使用电器者,除没收相关电器,并对使用人进行严肃批评,视其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7、管理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常规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对各实验实训室的设备、消防器材、逃生通道、灯源、开关、插座、门窗等进行检查,在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情况下,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尽快整改。
8、实验实训场所的钥匙由专人保管,未经许可或授权,任何人不得把钥匙转借他人;各实验实训室内的设备和仪器严禁私自借出,若因工作原因,经领导批准,履行相关设备仪器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
9、实验实训室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不同事故类型,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发生人员意外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马上进行现场抢救(若为触电事故,则要首先切断电源),如果没有抢救能力,则立即拨打120急救,然后上报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发生财产盗窃事故,第一发现人则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发生火灾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和老师应首先疏散人群,确保学生或学员安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如果火势超出控制范围,则立即拨打119消防急救,然后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
10、认真贯彻和落实各实验实训场所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对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或学习的教师、电教管理人员、学生、学员及其他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相关知识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
11、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人身重大伤害、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有关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补救;事故发生时不报告、不排险,甚至逃离现场;事故后隐瞒真相、避重就轻、推委责任或对调查不配合等情况者,根据具体情况,学校将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一、实训室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随地吐痰。
二、实训室主要承担电器、底盘、发动机、电控发动机、自动变速器实验实习课,其它实验均在场外。
三、不允许乱动实验室内所有的电器设备,以防触电。
四、操作维修时,须经老师指导,方能实物操作。
五、实训室任何工具,须经老师允许后方能使用。使用后,由各班值日生清收,不准乱放,不准私自拿用工具,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六、实训室所有工具,电器设备,如果操作过程中正常损坏,报审教务备帐。如果是个人操作不当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如找不到责任人,由保管员和在实验室办公人员共同赔偿。
七、实验结束,将卫生打扫干净,方能离开。
八、为了更好地对实训室所有物品进行管理,汽修实训室门房钥匙,只配给保管员及需在实验室内常办公人员,其他人员概不配发。
九、为保证安全生产,进入实训室实验实习,操作过程由指导教师统一组织实施。
十、进入实训车间实习时,在使用实习设备之前,需认真阅读设备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然后按照操作要求实习操作。
十一、使用高压用电设备时,要求指导教师亲自操作。
十二、课后指导教师应及时登记实训的相关情况记录。
1、学生实训前要做好预习,明确实训的目的、内容和步骤,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训物品的特性。
2、保持实训室的安静整洁,不准喧闹谈笑,不做与实训无关的事,不动与实训无关的设备,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3、做好实训准备工作,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方能启动设备开始实训。
4、实训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训数据和结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5、对实训的方法步骤及实训设备如有疑问,应向指导教师提出。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照章赔偿,追究责任。
6、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和实训耗材。不准私自将实训室中的物品带出实训室。
7、实训结束时,使用的各种工具、材料、仪器等必须向指导教师或实训技术人员交代清楚。做好各项清洁工作,各种工具、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保持整洁。切断电源,关好窗门。
8、指导教师要按要求填写相关的教学管理表格。
实验室是学院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安全是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基石。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明确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实验室教学和科研的有效和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与学习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分级负责制。
一、组织体系
1、成立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学院分党委书记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员由系、所、实验室等负责人组成。学院安全工作是由书记领导下的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分党委副书记组织落实。
2、各系、所及中心向院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各系所长(主任)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系所设置安全管理员,签署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和管理的责任,负责对在本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二、安全管理
3、各单位实验室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各类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紧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责任书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要求等均应悬挂在实验室的醒目位置。
4、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应建立出入许可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师生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5、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必须遵循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验安全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6、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故时各系、所及中心安全员要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并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的恶劣影响降至最低。
7、危险化学品、药品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药品的购置、使用、储存等由各实验室负责,应加强管理,分类存放,建立出入库使用登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药品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场所及其活动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8、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购置应向学校实验室处申请,由实验室处与保卫处联合审批后,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领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方可购置。在使用剧毒化学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和保管,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详细记录,并接受学校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9、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压力气瓶要有安全责任人,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并避免碰撞、烘烤和曝晒。要严格按照气体性质正确摆放和操作气瓶,定期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气瓶充装单位全面负责所提供气瓶的安全,定期检验。使用人员要严格检查气瓶检验时间、使用寿命、压力,并向气体提供单位提出安全要求,明确安全责任。
10、仪器设备安全管理。须对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所有仪器设备均应有完整详实的使用记录。各实验室要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11、实验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危险废弃物包括液体废物、固体废物、利器等,其处置工作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转移处置”的工作原则。严禁将实验危险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要分类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由实验室处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定期处置。
12、 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实验室用水用电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应定期检查电路,发现老化等隐患要及时保修更换,新增用电容量应经物业处审批。
13、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各实验室应根据本实验室技术安全的性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辐射、高压、强磁、压力容器等),在实验室房门、房间内相应位置张贴醒目标识,指向明确到位。实验室的各区域均应张贴逃生指向标识和逃生路线图,实验室区域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14、消防设施管理。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烟雾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沙桶、消防喷淋等),正常有效,方便取用。定期检查、维护灭火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5、实验室环境管理。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实验室公共走廊整洁畅通,紧急通道畅通。实验室的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实验过程中严禁在实验台上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离开实验室前,务必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切断电源、关闭水源、气源和门窗等。
16、各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药品等防护用品。学院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17、对因无视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检查与安全教育
18、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定期对学院所属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力争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检查记录存档,以备查考。检查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即责令整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负责人;对整改不力者令其关停,直至整改合格。
19、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每次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促进各种防范措施的落实。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投毒、防自然灾害”为主要内容,重点对危化品使用管理、用水用电安全进行检查。
20、学院及各实验室针对新生和新进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人身安全、防火、防盗、用电安全以及实验室安全教育等,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并与每位入学新生签订个人安全责任书。组织新生参加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在线学习考试系统”的自主学习,并参加统一考试。
21、学院及各实验室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开展必要的安全急救和逃生演练,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并督促安全员将安全防范意识传递给学院的每一位师生员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生产车间:
坯料配方是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发挥坯料配方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尽可能保证学生实践操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操作规程和卫生管理条例,请相关老师与学生自觉执行。
一、管理老师配合指导老师在实训课前对所有使用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所有设备运转正常,对于有问题或故障设备不允许使用并在该设备上作出明显标志,另立即上报实训中心,由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检修。
二、指导老师在实训课前还要对所指导的学员要进行设备安全使用及相关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教学实训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
三、实训学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服从课堂实训要求,学员必须按指导老师布置的任务并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训操作。
四、实训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如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指导老师,遇到突发事情要冷静处理,听从指导老师的指挥。
五、实训过程必须保持实训室内卫生环境的整洁,禁止实训室内吸烟、吃早餐等,禁止随地乱扔杂物或随地吐痰。
六、实训开始时、过程中,指导老师要求实训学员向管理老师借的实训耗材,要求写借条给管理老师,让管理老师做好实训耗材使用清单。保证耗材能正常使用,如出现人为损坏,由实训学员照价赔偿,如耗材是在使用过程自然损坏,请指导老师第一时间报告给管理老师、由指导老师写好证明材料第一时间交给管理老师、实训结束时,请指导老师要求实训学员把向管理老师借的实训耗材点清数目,还给管理老师,方便下次使用。
七、每天实训结束前,指导老师应预留足够时间组织学生清扫设备(清扫设备前必须将电源切断)及室内卫生,做到不留边角,卫生清扫结束后关好门窗。每天实训结束,清扫卫生时由指导老师负责切断总电源。
八、特别规定,坯料配方实训或生产实训车间在实训周的周五下午由指导老师带领本班实训学员开展卫生大扫除,做到设备干净,室内整洁,如未完成,责任自负。管理老师要在大扫除前切断所有电源并负责检查。
九、以上安全卫生操作条例,自20xx年9月执行。未尽事宜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1、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训室安全。
2、实训室及走廊不得堆放与实训无关的物品,确保通道畅通。
3、实训室内严禁烟火,必须有完善的防火、防爆、防盗设施。
4、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靠近热源,严禁敲击和碰撞,并有专人保管, 定期检查。
5、做好实训室的安全教育工作,严防事故发生,防止触电、失火, 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应作好防护,废水废物应按规定处理。
6、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按预案 处理。
一、在实习期间,实训教师对实训室(间)的安全(包括:防毒、防火、防水、防盗、防辐射等)工作负责。
二、实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
措施。
三、实训责任人有权拒绝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进入实训室。
四、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训教师要全面负责实训过程中安全工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五、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实训完毕离开实训室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火源、气源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六、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实训操作,要有足够的安全措施,严禁无监护操作。
七、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八、进入实训室(间)操作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使用转动机械,不得戴手套作业。
九、需要安装其他电器设备的,必须事先经实训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实施安装工作。
十、实训管理员或工作人员不得将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十一、实训室(间)在开放状态必须有负责人监控该室,学生不得独自逗留实训室(间)。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化工实训室
1.离开实训室应注意锁好防门窗。有人员进出实训室,工作人员应负责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的人员必须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
2.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3.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实训室相关的钥匙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他人。遗失钥匙、泄露安全信息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实训室安全。
4.不允许与实训室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实训室任何设备。
5.出现实训室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 报警等严重事件,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以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
二、实训室用电安全制度
1.实训室人员应掌握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实训室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掌握实训室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
2.实训室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3.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4.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5.最后离开实训室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6.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
7.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实训室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平时注意节约用电。
三、实训室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1.实训室人员必须熟知实训室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
2.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及时了解硬件运行状态。
3.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
4.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配置操作,确实需要,应在其它可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后,再对服务器进行准确配置。
5.对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必须有完备的应急措施。
6.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
四、软件安全使用制度
1.必须定期检查软件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软件运行日志记录,进行数据和软件日志备份。
2.禁止在服务器上随意安装软件,或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
3.任何人员不得在服务器等核心设备上做与工作无关的调试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