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汇编16篇)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1

一、敬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

三、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

四、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后面。职工出差回来三天内应向财务报帐。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款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凭证。要及时清收欠款。

六、正确计算销售收入和经营业务收入,认真审查收入凭证,正确计算和分配利润。

七、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应交税金。

八、按照会计管理档案的办法、规定和要求当年会计档案年终后,由会计档案管理员审查核对,整理立卷,制定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1.1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财政部《关于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核备案。

1.2本办法是规范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述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

1.3各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

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经营、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2.2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上级企业承担。这类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

2.3企业法人代表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责任: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3、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4、根据企业预算方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

5、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

2.4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

1、主持本级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提请聘任或解聘财会人员;

2、对公司和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下达并落实财务、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组织清产核资;

5、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7、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2.5企业财会机构的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属下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2.6企业各级财会机构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单位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是: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企业财务部门应分3个环节对本企业的支款与用款,包括费用支出记投资性或贸易;的用款进行全过程监管:

1、事前环节:主要检查动用款项的依据如业务合同、用款计划和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无误;检查用款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

2、事中环节:主要检查款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出并进入对方合法账户;检查用途是否被改变等。

3、事后环节:主要检查资金效益是否与合同目标相符;检查资金回收或回笼状况等。

2.7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8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企业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的聘任应当经过上一级单位同意。集团公司董事会可视实际情况决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所在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所在单位领导进行;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监交。

2.9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

1、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时间不少于68小时;

2、集团公司每年将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就企业财会人员应解决的业务和新的财会知识进行培训。

3、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财务机构应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的岗位培训。

第三章 会计核算的原则

3.1企业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5、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

3.2记帐方法,一律采取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取权责发生制。

3.3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资本保全的原则。

3.4企业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3.5凡与企业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有关资产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还应办理产权手续;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6、企业向其它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入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收益科目反映。

7、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不同确认利息归属。

8、年末应按应收帐款余额计提5‰的坏帐准备。

第四章 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的管理

①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②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前往办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④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部总监(经理)签字方可付款,财务部总监(经理)短暂离岗,则由财务部总监(经理)书面委托人签字。

⑤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⑥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_出差天数”计算申请借款金额]。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财务部总监(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按集团公司规定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签字,并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

⑦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和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2、银行存款的管理

1)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

2)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集团公司各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许开设银行帐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已经开设的,需向集团公司财务部补办备案手续。

3)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a、业务人员到财会机构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凭付款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

b、会计人员出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c、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

d、支票用于转帐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斜线;

e、业务人员收到支票应到财会机构办理入帐手续,一般应先确认收到款项后,才发货或提供劳务。

f、借出支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帐,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帐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限定报帐时间,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g、支票报销是必须附发票、入库单,对于分期付货款的,必须按每次付货款金额开具发票方可报销。

5)、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按集团公司指定帐号进帐。

6)、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贸易)应按合同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7)、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8)、严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集资。

9)、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10)、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3、应收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明细帐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帐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

2)应收款明细帐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①分管应收帐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对拖欠货款(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并理出潜在核销帐款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②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集团公司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3

1、根据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财务计划;

2、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负责公司财务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全面控制;

3、主持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有效地监督检查财务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适当及时的调整;

4、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完成税务申报以及年度审计事宜;

5、精确监控和预测公司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6、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7、负责与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8、负责本部门的员工队伍建设及日常/培训/考核;

9、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它事宜。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4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5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账。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人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不得借给他人。

7、现金出纳人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人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账。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账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账,出纳人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人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账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账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账账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人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账款管理

1、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账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登记相应的账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账,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得办理现金、银行收付款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人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6

银行支票的管理规定:

一、建立银行支票的购入、领用、结存登记、作废注销制度。购入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后,应先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逐张登记支票号码,并由主管会计审核签章。

二、使用银行支票时,应同时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并与存根联装订在一起,以备检查,并在银行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年末,将本年度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整理装订、归档。

三、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使用制度。购入支票、批准签发支票、具体签发支票和加盖印鉴,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一人办理。不得将支票及全部印鉴集中在一人手中保管、使用。转帐支票的收款单位必须与发票印章上的单

位名称相符。不得开据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支票的开出日期、收款单位、支付金额(大写及小写)、支付用途要填写齐全、准确,不得留空。

四、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领用制度,因特殊情况要携带空白支票时,需经法人代表批准,并办理借用支票的登记手续,填明接收该支票的收款单位、划定最高限额和款项用途。持票人应根据支付凭证及时报帐。银行支票的借用期限为一天,不论支票是否使用,支票领用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部门报帐。已使用的,将支票底根及审批过的发票或单据一并报帐;未使用的,则应将支票完整地交回财务部门。财务人员要及时进行银行帐核对,如发现银行支付金额与支票底根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如有违纪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借用支票仅限于本单位公务,私人及外单位不得借用本单位银行支票。

财务印鉴的管理:

一、财务专用印鉴要分别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购支票及其他单据时,需盖财务印鉴的,要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将印鉴交由一人办理。

二、使用印鉴时,须在填写完整的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盖章,不得在空白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提前盖齐印鉴。财务印鉴必须是专章专用,不得将财务专用印鉴用于其他方面,更不得私自盖章。

三、财务专用印鉴的管理,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凡因印鉴保管不善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印鉴保管人员的责任。

现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会计必须认真细致审核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必须在收付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并入帐核算。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应予以退回,待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

二、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单位公务借款须以正规借条审批后入帐,严禁出现以借条、白条抵库现象。

财务开支审批办法:

为了加强财务开支管理,严格财务监督,规范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财务开支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的.节省管理费用,用于发展业务。

二、各项财务开支,坚持实行法人代表审批制度,一切费用、支出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凭单报销。

三、各部门人员报销费用时,应先到财务部门进行单据初审,合格后,填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法人代表审批,财务报销时间定在每周一和周四两天。

四、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必须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并持采购单、发票报销。

五、凡报销员工都应事先填写用款申请单,并报法人代表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财务人员应根据合法的、要素齐全的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后再办理。

七、每月货款付出前先做预算报法人代表审批方可付出,货款付出定在每月的25日至31日,特殊情况除外。

单位及职工个人借款的管理办法:

一、加强对借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借款数额,原则上借款只用于本单位公务需要,职工个人不得随意向单位借款,如确因个人及家庭急需,可向单位说明原因后申请借款。

二、本单位借款金额可视公务需要而定,但必须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其借款数额不得超过本月该员工的工资额。

三、用于单位公务需要的,经办人员需填制正式借款借据,写明具体原因,还款时间。

四、无论是本单位公务借款还是职工个人借款,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或者凭合法的票据报销,单位公务借款及个人借款期限均为15天,超过规定期限未还清者,财务部门将从其薪酬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职工个人以前借款未还清者,不得继续借款。

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交通费、住宿费标准

二、住宿费开支办法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

三、交通食品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费开支办法

由于工作原因参加会议、培训或办理其他公务的,出差人员可凭往、返的车票据实报销。

四、招待费开支办法

员工因公务出差(市内),报销餐费10元/次(外省出差除外),外地出差补贴另定。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7

一、会计凭证管理

1、原始凭证必须准确完整并由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入帐,违者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壹千元以上的开支由所务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壹千元以下的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3、记帐凭证编制要及时,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摘要简明、清晰,金额与原始凭证一致。

4、通行费、路赔等收入存银行专户,无挫支、私存、挪用情况,违者停岗。

5、借支时需开借条,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向出纳借与借条数额一致的金额,报帐时,凭借条和发票一同报销。

6、印鉴要分管,互相制约,保管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会计帐簿管理

1、帐簿启用时应在封面上注明帐簿名称,启用表内容填写齐全。

2、按规定正确结转承前页、过此页金额;正确结清月计、累计金额;错误更改合规定,跳行、隔页按规定注销。

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逐笔登记,日清月结,余额不出红字,帐实相符。

4、通行费、长款、利息收入按省局规定及时、足额上解。

5、根据银行结算规定办理结算业务,并做好银行存款的核对工作,正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会计报表管理

1、按省局规定的格式、种类编制报表。报表报送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帐表相符,违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2、月、年度报表做到有分析、建设;年报附详细全面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封面有领导、财务负责人、会计签章和单位行政公章,内容填写齐全。

3、不能提前赶编报表,表内各项数字符逻辑关系,表与表之间对应一致。

四、票证管理

1、票管员应及时向省局领取票证,票证存放有序。费收员交接班领取票箱时,不得无故拖延,违者按事假一天处理,影响工作的停岗。

2、票管员及时填制各种日报、旬报、月报。数字准确、内容齐全,符合省局有关要求。通行费、票证台帐登记及时,帐表相符。

3、日报按省局规定时间报出,月报按省局规定种类及时上报,违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票证库存数与报表、台帐相符,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

五、食堂财务管理

1、食堂管理人员必须每天统计食堂开支和收入,库存菜票、售出菜票、实际发行菜票应相符,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

2、每隔一周,食堂管理员须向财务报销购菜单,汇报食堂收入。食堂备用金两千元,用于食堂开支,违者按事假一天处理。

3、发生客饭,需填写客饭单,需有招待人以及分管领导签字,方可计入客饭收入,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每月底要进行盘点,要求财务室、办公室和食堂人员参与,清点存货,汇总开支与收入,食堂帐要求收支平衡。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财务室职责

一、负责管理所的财务、审计通行费征收、票证管理等管理工作。

二、认真制定年、月财务费用收支计划,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三、按时上解通行费,解款率达到100%。

四、负责按时编报财务报表,做好大小额路赔的统计工作。

五、及时清理债权与债务,定期清查财物帐目。负责向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和年度财务情况。

六、财务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七、加强财务监督,严格开支范围和审批手续,坚持“一支笔”原则。

财务室主任兼会计职责

一、在所长领导下负责财务的全面业务管理。

二、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负责费收员的业务学习。

三、负责督促、检查费收员、票管员的工作,负责财务人员劳动纪律。

四、拟定月、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向所长汇报本部门工作情况。

五、定期检查、分析通行费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照现金使用范围支付,做到计划开支、开支有据、安全保管。

七、负责财务室、票管房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并对因措施不力造成的后果负责。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8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准确、及时地核算公司的资金运作和效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管理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各部门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协助并参与公司经理层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对高效地调度、使用公司资产提出合理的意见。

5、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要求,准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时缴纳应缴的各项税费。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的人事组成:财务经理、会计、出纳。

财务经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总经理以上(包括副总经理)的人员兼任,财务经理是公司的会计主管。

担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会计、出纳岗位人数的具体设置视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而定。

第四条 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在现阶段不单独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其相关职能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财务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财务会计人员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 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和资产盘点,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在清查盘点中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会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九条 财务会计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规定报送相关信息需求方。公司内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报表,须经编制工作人员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出;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须经编制人、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出。

第十条 财务会计人员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

财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会计人员不得将原始凭证的审核、会计事项的处理、登记帐簿等会计工作事项交予出纳人员完成。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监交。

三、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三条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以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五条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十七条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八条 坏账核算方法:直接转销法。

第十九条 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实际成本入帐。 原材料的成本由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构成。在产品和产成品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产成品(包括半成品)的发出以品种法[即:个别计价法]计价。 原材料以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条 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投资(即债券、股票等)。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下(含20%)或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上且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 固定资产按实际取得的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法,从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 类 别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残值率 5% 5% 3% 5% 3%

使用年限 20xx年 5—20xx年 3—5年 5—8年 3年

第二十二条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厂房、待安装或正安装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装及试生产期间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在实质上已经完成、并实际投入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停止相关费用及利息的资本化。

第二十三条 无形资产

公司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摊销。

投资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以评估值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与公司存续期孰短”的原则确定摊销年限并在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

第二十四条 收入的实现

销售产品的收入以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即作为收入的实现。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提供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为营业收入。

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营业收入。

第二十五条 其他会计政策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 财务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具体领导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2、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贯彻执行。 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拟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交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研讨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实施后,要积极向公司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宣传、讲解,并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单位负责人或公司董事会报告。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总结,不断地提出修订意见和措施,以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公司的财务预算等,经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4、会同公司内部各部门,定期组织实物资产的清点核实工作,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开展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月、半年、年的预算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

6、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

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7、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订,加强事前监督。

8、负责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层进行决策,加强经营管理。要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要经过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确核算应缴税金并按时缴纳;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税收少缴、漏缴,相关会计人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3、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编制有关财务计划或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财务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5、协助财务经理,在其他部门和人员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财务清查和资产清点核实,并及时对清查和清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有关说明;协助财务经理对清查和清点核实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完成各项成本定额、费用标准的制订,并将制订的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层讨论定案。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8、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程序要求办理款项支付事项。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财务制度中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5、完成总经理或主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三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十一条 已领用而未注销的支票,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本制度另有规定除外)。总经理外出时,应授权财务经理负责审签一般性、金额不大的款项支付;对于特殊性或金额较大的款项,财务经理应请示总经理,经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六、现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规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标准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三十六条 公司因购买固定资产等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三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须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审批单》,经财务经理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会计审核费用、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付款或清帐手续。

第四十一条 每月发生的固定性费用支出,如电话费、房租、水电费等,由具体经办人填制自制凭证和取得原始凭证(经办人员应在相关凭证上签字和注明

经办时间),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四十二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事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发放。

第四十三条 符合现金支付条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所规定费用外,其他费用报销应由具体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并填制费用报销单,说明费用发生事由,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四十四条 使用非现金(银行转账或抵债等)支付费用,应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七、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档案清册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议记录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四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造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规定,具体保管年限详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20xx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年

(3)银行对账单 5年

2、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 20xx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0xx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20xx年

(3)固定资产卡片 20xx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 5年

3、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永久

4、其他类:

(1)财务成本计划 3年

(2)会计移交清册 20xx年

(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4)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第四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各部门工作人员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或者复制。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应在档案查阅登记簿上签字,并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四十八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八、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9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 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 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十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 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 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 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 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 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 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__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六章 附录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11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负责完成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积极为公司筹措和调度资金,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7、做好公司纳税申报和税收策划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支,做到账实相符;

2、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押现金;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20__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领用单”,写明用途金额,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5、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需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主管,总经理签字方可汇出。

6、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一周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7、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4、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5、签发支票必须在银行账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不准出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收款单位代签。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主管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七、资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且使用期限超过3年的物品。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设备、办公套具、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各部门按月编制预算,填写申购单,逐级审批。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金额大于1000元(含),必须采用转账方式付款,不得使用现金,确实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同意方可。

八、费用管理制度

日常费用管理

一、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是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的餐费、礼品费等,应本着必要、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因业务需要接待时,必须事前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接待。

2、业务招待中娱乐性招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3、业务招待报销时应凭有效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事先经总经理审批的《招待费用申请表》,列明原由、招待对象、人数、地点及陪餐人员、费用标准,事后方可凭有效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予以审批报销。《招待费用申请表》由财务部专人妥善保管。

4、公司实行招待费总额控制原则,所有招待费用在发生前都需告知上级主管,必须经过部门主管、总经理、主管会计签字方可报销。

二、差旅费:

1、差旅费包括出差期间发生的往返车船费、订票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住宿补助、伙食补助、通讯费补贴等,费用分项计算,计算后标准总额内凭出差地有关发票据实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2、差旅费报销标准:

(1)出差申请程序:公司员工出差应事前填写“出差申请审批单”,明确出差任务、路线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再上报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批。

(2)出差人员如需借款,凭领导签字批准的《出差审批单》,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在财务部预支和出差预估费用相当的借款。

(3)公司各部门因公外出人员,在出差期间所支出的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按以下规定。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12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提前预警资金需用状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投资、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10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__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遇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14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15

一、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小区物业部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物业公司、总裁审批后各小区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

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

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

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

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

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

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

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财务、集团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交纳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

各小区财务人员根据本小区当月考勤表,计算本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填制工资卡,交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

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各小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自行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

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审批程序是:物业公司总经理→预算部→总工办→总裁。

4)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小区经理批准即可报销。

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本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等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

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总裁批准,总裁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

水电费属于小区的代收代缴项目,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

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各小区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小区经理核准签字,送物业公司财务审核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出纳报资金表给物业公司财务,由物业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小区收取的停车费、装修管理费、宽网费、摊位费、特约维修费等;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电话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社保费及其他。

4)管理费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

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

5)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各小区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区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3日以前将各小区的会计报表经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有个人所得税的小区应将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单附后,以便总公司统一申报。

3)小区会计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指标上报下月费用预算,次月10日前编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记帐联由各小区财务保管,存根联缴销后交由物业公司财务进行保管。

2、小区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档案由小区会计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全部财务档案移交物业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五、检查控制

1、各小区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

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物业公司财务。

2、各小区出纳应对物业管理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各小区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集团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小区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总裁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灭失追究保管会计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财务管理制度由公司由公司财务部和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财务管理目的

第一条维护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按企业所有者的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达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财务管理工作职责

第二条制订并监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核下属公司制度的制订,报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四条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分季度对照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报总经理。

第五条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六条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第七条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各条块的财务人员应参与本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及经济合同的签定,对合同未经各部门会签即要求付款的情况,财务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执行公司会议制度,定期参加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解决问题。

第九条明晰企业总体资产状况。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十条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1、下属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赠、报废固定资产须经董事长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2、对于固定资产其他方面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内部报销的管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第十四条报表种类

1、旬报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

3、内部报表(根据公司的不同行业性质制定的内部报表)

第十五条上报时间

1、旬报:每月12日、22日分别报告前十日财务收支情况,2日报告上月财务收支情况。遇节假日顺延。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报。

3、各类内部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

第十六条报表要求

1、报表内容应真实、完整。

2、上报时间应准时。

3、在旬报中应及时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财务收支情况,并详细附于文字说明。

4、报表格式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对各条块执行制度情况的管理

1、结合总公司下发的经济指标上报下属各块经营者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由董事长决定处理措施

2、对下属各条块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一经发现,应由当事人少交书面检查,上报董事长,并按分级管理条例,对相应负责人追究责任。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