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管理制度(精选7篇)
一、午休
1、需要午休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回到宿舍并做好午休准备。
2、午休时间不能互串寝室,不能洗头或洗衣服。
3、午休时间不能吃零食或方便面。
4、午休时间不能在寝室内及楼道上讲话、走动或进行其他活动。
5、午休时间不能在教室、操场、食堂或其他地方逗留,必须回到宿舍。
6、午休时间不能两人或两人以上挤在一张床上休息。
二、晚寝
1、下晚自习后,抓紧时间准备,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洗漱完毕。
2、熄灯后,必须上床就寝。
3、晚寝时间不能互串寝室。
4、晚寝时间不能打手电筒在床上看书或做作业。
5、晚寝时间不能在寝室内及楼道上说笑、议论、走动或进行其他活动,影响他人的休息。
6、晚寝时间不能在教室、操场、食堂或其他地方逗留,必须回到宿舍就寝。
7、晚寝时间不能两人或两人以上挤在一张床上休息。
为调节工作节奏,使员工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适当的放松,酒店特设立员工休息室,为进一步加强对员工休息室的管理,保证员工休息质量,特制定本规定,希望大家共同维护,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1、员工应爱护公物,自觉维护休息室卫生,严禁在休息室内乱贴乱画;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吸烟、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2、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斗殴、赌博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
3、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制造噪音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节约用电,最后一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灯、空调等设备。
5、举止文明,禁止出现躺在桌上等不雅行为。
6、衣冠整齐,禁止脱鞋或穿拖鞋、背心进入休息室。
7、非人为原因造成桌椅损坏时,员工应及时报告。
8、本规定至颁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总办室负责解释,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校园稳定和学生安全出发,坚持“安全首位”、“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安全检查,严防危及师生安全事故发生,争创平安校园,特制定学生午休管理制度。
二、午休时间:
5月4日起至暑假开始
每天12:30至13:30.
三、具体要求
1、12:30午休铃响后,学生进入教室午休,不得随意外出,不准在教室内说话、走动。必须保持安静。
2、每天午休时,各班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老师必须有一人值班,(由班主任安排轮流顺序并报政教处)负责学生的午休管理。
3、午休时,学生在教室里可以看书、写作业、休息等,但不得做影响他人的事情。
4、各班要制定好午休的班级管理制度,每天要对午休情况进行小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走读学生一律在家休息,13:20----13:40到校进门。各班必须专门召开走读学生家长会,签订责任书以明确午休时间、要求和家长安全监管责任。
6、加强门卫管理制度,12:30午休铃响后关闭校门,学生只许进,不许出,遇有特殊情况须经值日老师的批准方可出校。
7、学校每天安排值日老师对各班午休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检查次数每天不少于3次)。学校值日老师须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四、考评及责任
1、根据值班记录情况,学校将各班午休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评。
2、因值班老师不负责任而发生的事故,由值班老师负责。
为了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学生的午休质量,保障师生午休安全,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午休的几点规定:
1、午休时间规定:
预备铃:13:00;正式午休铃:13:10—13:50。
2、全体学生在午休预备铃响后,准时进教室午休,不迟到、缺席,
3、为保证全体学生在午休时间内充分休息,要求提前做好午睡准备,午休预备铃响后做到不相互干扰,不讲话、不走动不随意进出教室等。不准翻看小说、吃东西等。
4、值日生在午休前后打扫好卫生,保证教室及校园整洁。
5、班主任要做好本班学生的午休纪律教育,并安排好班干管理午休纪律。
二、管理办法及评分:
1、八年级自管会成员(纪律部)负责对学生午休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检查出勤、纪律情况。要求落实到人。
2、考勤分:5分,凡13:10还未进入教室,以及提前出教室者每人迟到0.5分/人/次,缺席扣2分/人。凡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学生,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凭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外出,注明返校时间,并交给检查人员,否则当缺席处理。
3纪律分5分、在午休期间故意违反规定,扰乱他人休息的,每人次扣0.5分/人/次。
5、值班检查人员应按时公布午休检查情况,将违纪情况登记到人。检查结果列入班级量化考核。
6.对违纪学生按小组,班级,学校的顺序惩罚,对屡次违纪不改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校纪处分按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自习课参照执行!
随着天气渐渐严热,昼夜时差发生变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文件要求,从20xx年5月xx日起,学校更改作息时间开始实行午休。为了配合学校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使学生能够按时午休,确保充足的学习精力,我园走读学生3公里以外的可以选择在学校午睡,其他学生全部在家午睡(特别是山神庙新村、山神庙四组、水泥厂附近的学生,要求在家午睡)。在家午睡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家长负责看护学生休息,负责午休时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希望家长午休时管好自己的孩子,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学校特拟定以下规定:
1、为了保证幼儿有充足的睡眠时间,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校决定从5月xx日开始安排学生午睡。午睡时间从12:00—2:00。2:10上课。
2、在家午睡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督促孩子午睡。家长在2:00以前不得送孩子到学校(学校2:00开校门),以免幼儿在校外逗留而发生意外。若没有遵守规定而造成意外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3、请家长加强对幼儿的`午间管理。不允许幼儿在午休期间去网吧、学生午休安全管理制度)逛商店,特别是不允许学生私自到池塘、河坝、公路等地玩耍、游泳。如果午睡期间幼儿违反此规定而发生意外,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责任。
4、请家长加强对幼儿的交通安全管理。十二岁以下的幼儿不允许骑自行车上学。往返学校的途中,幼儿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在路上追逐打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教育好在校午睡幼儿必须遵守学校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发生,由幼儿及家长负责。
幼儿的安全事关重大,希望学校和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学生按时午睡,按时回校,严防溺水、交通事故、中毒等各种意外的发生。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为维护校园安静和学生安全,坚持“安全首位、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中午时间学校安静、安全管理,维护学校良好秩序,保证学生午间休息好,以免下午在课堂上打瞌睡,影响学习,确保师生健康和安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和区教体局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简称“五项管理”)的有关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实行午休静校管理制度:
1、静校时间为中午13:10一一13:50。静校期间关闭校门,禁止人员出入。
2、静校期间全体学生应在教室休息,不得互相吵闹或大声说话,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或学习。
3、静校期间学生在校尽量做到午睡,不准听音乐;不准打牌、下棋、打球等,保证校园和教室环境的安静。
4、静校期间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随意走动(包括打扫卫生的`学生),不得在楼梯、走廊等处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得在运动场进行任何体育或娱乐活动。
5、任课教师不得在静校期间讲课、报听写等,以免影响学生休息,影响隔壁班级。
6、静校期间谢绝学生家长入校探望孩子,也不准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7、行政值班人员、各年级值班教师要加强静校期间的值班检查,全面巡视和检查全校静校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
8、对违反静校纪律的班级给予扣分等相关处理;对违反静校纪律的同学,给予必要的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学校每天公布午间静校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9、其他未尽事宜和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学校。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校园稳定、为学生负责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首位”、“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安全检查,做到责任到人、宣传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及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严防危及师生安全、校产损失的事故发生,争创平安校园,特制定学生午休管理制度。
二、学生午休管理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特别是学生的午休管理,防止学生午休时间出现意外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1、统一作息时间。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强学生的午休管理,我们从学生的作息时间入手,狠抓学生的管理。特别是午休时间,各年级要根据要求,上午第四节课放学后,通食生回家吃饭、午休,2:50到校。12:50后,住校生进入教室午休,不得随意外出教室,不准在教室内说话、走动。
2、加强教室值日生管理力度。新的学期,我们为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监管好学生。各教室安排值日生,加强学生管理,不留死角,保证各个时间段的监管。此外,学校对各年级教室情况,进行不定时的检查、抽查,发现不到位现象,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希望各值日生负起责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发挥学生的管理作用。本学期,我们将进一步抓好学生的'自治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选出能够大胆负责的小组长,形成“学生管学生,交叉管理。”的学生自治管理格局,充分发挥学生自制的作用。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值班教师,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存档。
4、落实校园封闭制度。学校除了加强值班,发挥学生自治作用外,我们还实行了校园封闭制度。特别是针对学生午休,12:50后,门卫关闭学校大门,家长不能随时进入校园,保证了学生午休时间校外人员的干扰,给学生创造了一个安静的午休环境,保证学生能够安安静静的休息。
5、将学生午休管理纳入评估。为细化管理,我们还将学生午休情况,纳入班级管理,纳入班主任量化考核。
三、奖惩制度
1、根据值班记录、检查评价,学期末,我们将对各个班级进行综合评价,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班主任老师进行奖励。
2、对于管理工作中不能履行职责,造成工作被动的,除给以通报批评外,年度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由于工作疏忽,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3、值班教师由于空岗,造成学生伤害的,值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