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安全管理制度3篇

校门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

校门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车辆管理制度:

1、出租车一律停靠在校门外指定位置;

2、确有必要进入校区的车辆(如上级部门前来视察,兄弟单位来访等),应由校长室或相关科室通知校警后从东大门进入校区;

3、食堂、超市运输车辆凭“乐清中学车辆出入证”从北大门进入校区;携带物品外出的,凭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单”或通知出校门;

4、教职员工汽车凭“乐清中学车辆出入证”从东大门出入;

5、运输邮件的邮政局车辆允许从东大门进入校区,其它快递公司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校;

6、不在上述规定之例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二、学生出入校门制度:

1、进校和离校必须凭校园卡且打卡后放行;

2、学生除周末离返校时间,可以凭校园卡出入外,其他时间不得随意出入;确有特殊事情需外出的,需凭年级批准的“请假本”出入;生病需外出就医的,需凭医务室盖章证明的“请假本”出入;长时请假的(隔夜)还需先到楼长室盖章确认后方可出入;因特殊情况需经常性出入校门的,需凭有政教处制定的“临时出入证”出入;

3、准假离校的学生出校时由校警收回“请假本”并打卡,返校时核对“请假本”并打卡;

4、周末申请留宿学生也凭“请假本”进出校门,请假外出必须于晚上18:30前返校,延迟返校的必须做好登记工作;

5、走读学生如忘带“临时出入证”,必须凭年级或值日老师的证明出入。

三、来客登记和被访教职员工联系制度:

来客说明被访教职员工姓名及来由,经校警与被访教职员工联系确认在校,并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进行登记后,来客方可入校;外校学生入校探视学生的,原则上不允许进校。

四、家长出入校门制度:

家长或学生亲属可在:

每周一至周五:11:40—12:30,16:30—17:50,21:30—21:50(高三22:10);

每周六至周日:11:40—17:50,21:30—21:50(高三22:10);

上述规定时间段内进入校区探视学生,但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登记后方可进校,其它时间家长不得出入校门;规定时段外来校还需通过电话联系班主任或相关老师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

五、教职员工出入制度:

教职工凭校卡出入校门,后勤员工凭“工作人员出入证”或新宇公司员工统一标牌出入校门。

校门安全管理制度 篇2

计算机教学是学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计算机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结合我科情况,特对计算机室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学生到计算机室上课,提前按固定座位入座,严禁串位。

二、不允许携带食物和饮料到机房上课。机房内不准乱扔废物。

三、不允许在计算机室玩游戏、听歌、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四、不允许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不允许更改系统、拆装机器;严禁用力敲击键盘、振动机器。

五、不得频繁开关机器,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关机、断电,并报告管理人员及时处理。

六、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计算机硬件、软件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学生上机时,先要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授课教师报告,以便追查上一次机器使用人的责任。漏报、晚报者责任自负。

八、安装软件及拷贝要经过有关人员批准,并经过病毒检测后方可进行。

九、计算机室管理人员发现仪器有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保证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十、计算机室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机房设备的保养,并填写工作日志。要做好用电安全、防火和防盗工作。

十一、对因未按规定要求造成计算机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校门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门卫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二、除上学、放学时段开放大校门外,其它时间关闭大校门,只开值班室门。

三、学生上课、自习期间不准出校门,特殊情况须凭请假条,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四、来访人员进入学校,均应凭有效证件或向门卫说明情况,经校门卫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校门。

五、小商、小贩及其他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叫卖、逗留。

六、客车、出租摩托车等不准在校门口停放、招揽生意。

七、未经学校同意工程车、载重车辆不准进入学校。

八、携带物品进出校门的,须经门卫查验后,方可进出校园。

九、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校门口及校内堆放物品、张贴告示、传单、广告等。

十、对于不服从门卫管理、劝告无理取闹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