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管理制度(精选3篇)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目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为预防和控制肿瘤、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和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为了加强我镇慢性病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
成立由中心主任、预防保健部和医疗服务部人员组成的慢性病管理小组,负责全中心慢性病管理工作。
组长:童世杰
副组长:张国安胡磊
组员:陆勇毅乐明伟史旭东虞锋华郑康军周科位张金伦
二、报告对象
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居民
三、报告单位
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报告内容:
1、糖尿病确诊为糖尿病的病例;
2、高血压病例(单指原发性高血压);
3、冠心病急性发作病例(非致死性);
4、脑卒中发作指非致死性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5、肿瘤确诊为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五、病例个案收集方法
1、医疗机构报告
①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现的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确诊新发糖尿病病例、高血压病例。
②在区外医疗保健机构已经确诊,但在我区医疗机构为初次就诊的五种慢性病病例。
2、漏报调查
通过医院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填写发病报告卡补报。
3、主动搜索与体检发现
结合我区三年为一周期的参保农民健康体检,发现病例及可疑病例,应做好报告登记或劝其及时诊治。
六、报告程序及报告要求
1、门诊医生发现糖尿病病例、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作、肿瘤(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四种病例,由接诊医生填写相应的发病报告卡,并在门诊病卡上签上相应的慢性病已报印章,在24小时内向疾病防制科报告。
疾病防制科收集报告卡,检查填写质量,于7个工作日内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发病报告卡输入后10天内报送区疾控中心。将不在本辖区的病例从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中筛选出来,每周用Email发送到患者现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对收到的Email内的有关慢性病信息及时整合到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每月末5日前将当月的电子表分辖区打印装订成册。
高血压病例由接诊医生在24小时内登记到高血压发病登记册,由疾病防制科收集发病登记册,检查填写质量,每月5日前输入到高血压电子管理录入表。
2、医院漏报病例由医院防保人员负责查漏,由接诊医生补填发病报告卡和高血压发病登记册。补卡后及时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报告卡及时报送区疾控中心。
3、疾病防制科于每月、季、年末5天前向区疾控中心上报本辖区内上述慢性病的发病报告统计表,并将当月电子表发送至中心备份
七、发病报告有关注意要点
1、急性心肌梗死(非致死性)、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及脑卒中发病期限均定为急性发病后28天,28天内如有新发展或第二次急性发作均不作登记;如28天后有新发展或急性发作则按另一病例登记一次。(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8天后无新的发作即算作慢性冠心病,脑卒中急性发作28天后无新的发作,但留有后遗症者均算作慢性脑血管病)。
2、恶性肿瘤
2.1填报对象
①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检查、手术及其他专门检查诊断,或临床诊断(排除其他疾病)确诊的;
②对原发恶性肿瘤漏报的复发和转移病例;
填报时,复发和转移病例应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对同一患者先后出现的原发恶性肿瘤,应分别填报。报告病种主要是原发的,如找不到原发病灶则按继发的报,以后找到原发的病灶再补报或更正;对于原发病灶已切除,继发的不用报;对于同时有原发病灶和继发病灶,只需报原发部位。
八、奖惩办法
1、对认真学习执行慢性病管理制度,正确诊治和报告慢性病,全年成绩优良者除给精神表彰外,年底作为考核评比先进条件。如违反慢性病管理制度可一票否定之。
2、对慢性病报告不认真执行,查出迟报一例罚10元,漏报一例罚30元,屡教不改者酌情扣除年底奖金。
此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由慢性病管理小组解释。
慢性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三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7、村医医生及卫生院坐诊医生发现上述各类慢性病时,及时上报公卫组,如有漏报、谎报等一经查实,必当严肃处理。
慢性病监测制度
1、公共卫生组全面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确定本辖区相关业务管理者和监督者,以及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2、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3、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三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组报告,公共卫生组收到报告卡,审核登记后,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4、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5、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目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为预防和控制肿瘤、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和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为了加强我镇慢性病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
成立由中心主任、预防保健部和医疗服务部人员组成的慢性病管理小组,负责全中心慢性病管理工作。
组长:童世杰
副组长:张国安胡磊
组员:陆勇毅乐明伟史旭东虞锋华郑康军周科位张金伦
二、报告对象
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居民
三、报告单位
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报告内容:
1、糖尿病确诊为糖尿病的病例;
2、高血压病例(单指原发性高血压);
3、冠心病急性发作病例(非致死性);
4、脑卒中发作指非致死性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5、肿瘤确诊为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五、病例个案收集方法
1、医疗机构报告
①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现的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确诊新发糖尿病病例、高血压病例。
②在区外医疗保健机构已经确诊,但在我区医疗机构为初次就诊的五种慢性病病例。
2、漏报调查
通过医院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填写发病报告卡补报。
3、主动搜索与体检发现
结合我区三年为一周期的参保农民健康体检,发现病例及可疑病例,应做好报告登记或劝其及时诊治。
六、报告程序及报告要求
1、门诊医生发现糖尿病病例、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作、肿瘤(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四种病例,由接诊医生填写相应的发病报告卡,并在门诊病卡上签上相应的慢性病已报印章,在24小时内向疾病防制科报告。
疾病防制科收集报告卡,检查填写质量,于7个工作日内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发病报告卡输入后10天内报送区疾控中心。将不在本辖区的病例从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中筛选出来,每周用Email发送到患者现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对收到的Email内的'有关慢性病信息及时整合到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每月末5日前将当月的电子表分辖区打印装订成册。
高血压病例由接诊医生在24小时内登记到高血压发病登记册,由疾病防制科收集发病登记册,检查填写质量,每月5日前输入到高血压电子管理录入表。
2、医院漏报病例由医院防保人员负责查漏,由接诊医生补填发病报告卡和高血压发病登记册。补卡后及时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报告卡及时报送区疾控中心。
3、疾病防制科于每月、季、年末5天前向区疾控中心上报本辖区内上述慢性病的发病报告统计表,并将当月电子表发送至中心备份
七、发病报告有关注意要点
1、急性心肌梗死(非致死性)、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及脑卒中发病期限均定为急性发病后28天,28天内如有新发展或第二次急性发作均不作登记;如28天后有新发展或急性发作则按另一病例登记一次。(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8天后无新的发作即算作慢性冠心病,脑卒中急性发作28天后无新的发作,但留有后遗症者均算作慢性脑血管病)。
2、恶性肿瘤
2.1填报对象
①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检查、手术及其他专门检查诊断,或临床诊断(排除其他疾病)确诊的;
②对原发恶性肿瘤漏报的复发和转移病例;
填报时,复发和转移病例应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对同一患者先后出现的原发恶性肿瘤,应分别填报。报告病种主要是原发的,如找不到原发病灶则按继发的报,以后找到原发的病灶再补报或更正;对于原发病灶已切除,继发的不用报;对于同时有原发病灶和继发病灶,只需报原发部位。
八、奖惩办法
1、对认真学习执行慢性病管理制度,正确诊治和报告慢性病,全年成绩优良者除给精神表彰外,年底作为考核评比先进条件。如违反慢性病管理制度可一票否定之。
2、对慢性病报告不认真执行,查出迟报一例罚10元,漏报一例罚30元,屡教不改者酌情扣除年底奖金。
此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由慢性病管理小组解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管理制度 篇2
一、社区病人双向转诊制度
(一)社区责任医生在上门访视、门急诊疗等过程中发现的急、难、重、危病人,在站内无法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与上级医疗机构联系转诊。转诊前向病人和家属讲明转诊的理由,征得病人同意。
(二)病人转上级医院住院时,随带健康档案转诊。病人出院后由社区责任医生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健康档案,并做好康复期的医疗保健工作。
(三)医疗机构应为转诊病人提供预约服务,杜绝转诊过程中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化验,以减轻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管理制度
(一)儿童保健:掌握辖区内目标儿童底数、变动信息,开展体弱儿专案管理,对体弱儿进行随访。
(二)妇女保健: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底数、变动信息。根据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婚前保健咨询,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开展产前筛查及对诊断阳性病人的追踪。结合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开展常见妇女病检查,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三)掌握辖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底数和变动情况,每年4次免费上门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发生疾病的给予连续访视。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干预。
(四)收集掌握辖区内重点疾病底数和变动情况。按各项疾病的规范管理要求,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主要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肝炎病人)的防治工作。
三、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
(一)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发现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人后,按照规定时限,通过各种途径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做记录。
(二)社区责任医生应收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重大动物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等相关信息,2小时内上报区防疫站和卫生监督所。
(三)及时准确收集、核实、汇总和报告当地以下相关信息:辖区人口出生、死亡信息,出生缺陷、早孕摸底,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信息等,按规定填写报告卡,发现孕产妇死亡的必需写出调查报告。
(四)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安排社区责任医生、护士参加各种培训和业务学习。
(五)鼓励社区责任医生和协管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消毒制度
(一)严格把握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二)医务人员应着装整齐,不戴戒指、手镯,不留指甲,不涂指甲油。
(三)接触病人前后要洗手,擦手毛巾每日更换,接触特殊感染或传染病人后要用消毒液浸泡双手。
(四)接待病人要热心,问病查体要细心,诊治疾病要精心,要处处方便病人。
(五)熟悉传染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急症的诊疗与急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扎实。诊室要配备一般抢救药品、器材,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六)按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处方、出诊、随访服务、转诊等记录。
(七)危、急、重症病人优先就诊,对首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组织会诊和讨论,确需转诊的做好转诊前紧急处理,并由首诊医生和社区责任医生亲自陪同转院,随带健康档案。
五、社区病人双向转诊制度
(一)社区责任医生在上门访视、门急诊疗等过程中发现的急、难、重、危病人,在站内无法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与上级医疗机构联系转诊。转诊前向病人和家属讲明转诊的理由,征得病人同意。
(二)病人转上级医院住院时,随带健康档案转诊。病人出院后由社区责任医生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健康档案,并做好康复期的医疗保健工作。
(三)医疗机构应为转诊病人提供预约服务,杜绝转诊过程中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化验,以减轻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六、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管理制度
(一)儿童保健:掌握辖区内目标儿童底数、变动信息,开展体弱儿专案管理,对体弱儿进行随访。
(二)妇女保健: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底数、变动信息。根据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婚前保健咨询,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开怔前筛查及对诊断阳性病人的追踪。结合育龄已婚妇女两一次的健康体检,开展常见妇女病检查,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三)掌握辖区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底数和变动情况,每次免费上门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发生疾病的给予连续访视。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干预。
(四)收集掌握辖区内重点疾病底数和变动情况。按各项疾病的规范管理要求,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主要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肝炎病人)的防治工作。
七、公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
(一)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发现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人后,按照规定时限,通过各种途径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做记录。
(二)社区责任医生应收集各类突发公卫生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重大动物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等相关信息,小时内上报区防疫站和卫生监督所。
(三)及时准确收集、核实、汇总和报告当地以下相关信息:辖区人口出生、死亡信息,出生缺陷、早孕摸底,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信息等,按规定填写报告卡,发现孕产妇死亡的必需写出调查报告。
(四)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安排社区责任医生、护士参加各种培训和业务学习。
(五)鼓励社区责任医生和协管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八、社区卫生服务站消毒制度
(一)严格把握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二)医务人员应着装整齐,不戴戒指、手镯,不留指甲,不涂指甲油。
(三)接触病人前后要洗手,擦手毛巾每日更换,接触特殊感染或传染病人后要用消毒液浸泡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