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离岗管理制度汇编三篇

人员离岗管理制度(精选3篇)

人员离岗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对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控制,为公司员工提供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工作环境。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作业控制。

第3条职责

(1)绿化主管

①负责确定绿化项目与标准。

②对绿化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绿化工作整改。

③制定绿化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办法

④进行人员分配以及工作安排,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⑤根据作业频率,负责日检工作,并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做好有关记录,认真做好绿化养护日记,并定期向部门经理报告。

⑥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纠正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现象。

⑦负责进行绿化班员工的岗位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操作培训。

(2)绿化班人员

①负责花草树木的浇水、施肥、除草、治虫防病、修剪整形、防护等工作。

②对破坏绿化者,要及时劝阻、教育,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③及时处理枯枝落叶,清理现场。

④妥善保管、使用各种工具和肥料、药品等。

第二章绿化工作人员管理细则

第1条遵纪守法,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2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第3条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第4条讲文明,有礼貌,服从领导,团结同事。

第5条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第6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的'事。

第7条不准擅自拿用公司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第三章绿化工作管理细则

第1条绿化服务的责任范围

绿化人员的绿化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人员离岗管理制度 篇2

l、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2、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文件或任命书加以体现;

4、公司最高管理者可依法在高级管理层中指定安全生产管理者;

5、公司最高管理者应依法以书面形式任命安全负责人、员工代表、消防队负责人、抢险救援人员、事故调查员、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等;

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应设置专职医护人员及员工代表;

7、文件或任命书应由最高管理者及接受任命人员签字;

8、依法建立公司安全委员会职责及成员职责;

9、管理层应依据接受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沟通技巧、法律依从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变化管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等培训;

10、员工代表不仅需要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情况,而且应完全胜任其职责所要求的所有条款。

人员离岗管理制度 篇3

为规范本单位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本单位信息化建设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本单位的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适应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需要,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人员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单位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单位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离职人员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三条离职人员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本单位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四条离职人员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本单位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本单位的财物,包括记载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离职人员自备的,则视为离职人员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本单位,本单位应当在离职人员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离职人员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本单位将秘密信息复制到本单位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下离职人员无须将载体返还,本单位也无须给予离职人员经济补偿。

第五条离职人员离职时,应将工作时使用的电脑、u盘及其他一切存储设备中关于工作相关或与本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信息、文件等内容交接给本单位相关人员,不得在离职后以任何形式带走相关信息。

x年xx月xx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