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精选26篇)
消防监控员岗位职责
一、消防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集中精力严密观察;
二.负责检查和测试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灵敏和完好程度;
三.交班人员在交办前半小时对消防监控设备进行认真全面检查,填写各项记录,做到不漏不错项目齐全;接班人提前10分钟到岗,认真进行交接班;
四.交接班检查内容包括: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室内及设备的卫生,各项登记记录,通讯、***等设备物品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爱护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改动设置;
六.当班人员应根据他人提供的或从监控器观察到的可疑情况,进行定时、定位、定人录像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发现的治安刑事、火灾等案件和事故,应迅速按程序进行处理;
七.监控器内所监视到情况与内容均属保密,严禁外传,不得向无关人员介绍宾馆监控设备情况;
八.值班时要按规定着装、注意行为规范,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热爱本职、监守岗位、操作规范、一丝不苟、勤于钻研、熟悉业务、勇敢果断、大胆细心;
九.积极配合内保巡逻人员的工作,认真完成宾馆及部门下达的各项临时工作;
十.遇特殊、紧急情况监控室值班人员有权发出的紧急呼叫,指挥调动部门其他人员;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其他临时性任务;
一、组织领导
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由社区消防安全员会统一领导,社区居民员会及其下属的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具体实施,在辖区消防部门和派出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方针任务
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方针是:面向社区、贴近群众,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宣传遵纪守法的典型、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
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任务是:提高广社区居民和周边群众防火意识,增强消防法制观念,提高社区单位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广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消防工作。
三、工作内容
宣传我国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宣传国家领导人和各级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宣传消防部门为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采取的新措施;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和经验教训;普及防火和灭火常识;表彰在社区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宣传形式
1、日常工作
(1)开辟消防安全宣传栏、黑板报,结合季节和阶段性工作,定期更新内容;
(2)征订消防刊物,发放消防宣传资料;
(3)设置消防公益广告、张贴消防宣传标语;
(4)积极参与消防新闻报道,弘扬社区消防工作。
2、型活动
(1)消防文艺表演、消防宣传画廊;
(2)消防知识竞赛、消防演讲比赛、消防夏令营;
(3)消防咨询活动;
(4)根据消防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其它宣传活动。
3、其他形式
根据社区实际开展的其它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五、工作标准
1、消防宣传栏、黑板报
在社区主要出入口、居民活动场所等部位设置消防宣传栏、黑板报,设置点不得少于2个,内容每月更新一次。
2、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标语、消防警示牌
在社区主要出入口、显要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和消防标语,数量、内容根据社区实际确定;
在居民楼道、消防车道、公共消防设施等关系公共安全的部位设置消防警示牌。
3、消防宣传资料、传单
定期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传单,做到每户居民家庭一份。
4、每年的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日期间,组织一次由社区各中小学校学生参加的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征文或消防画展等消防教育活动。
5、按照辖区消防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其它宣传工作。
1.0目的
规范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明确火警(灾)的应急处理,确保顾客和物业的.安全。
2.0适应的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对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
3.0内容
3.1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人轮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并在值班记录表上做好值班记录。
3.2消防中心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出。
3.3每天值班员要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3.4出现或接到报警信号,应立即检查信号真伪情况。
3.5值班室内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3.6消防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3.7消防中心应配置手持灭火器、消防板手、消防斧、消防头盔、防烟罩等消防器具。
4.0记录
值班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二年。
5.0附件
消防监控中心火险报警工作流程图。
为充分发挥我行视频监控安防集中系统监控中心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值班人员责任意识,确保我行人员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共12条)
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中心系统和设备基本操作方法,定期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系统出现的软硬件故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 认真、细致观察系统发出的信号指示及相应监控录像画面,如发生警情,应依据处警预案及时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第三条 值班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强腐蚀和强磁性物品带入中心。
第四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中心数据资料的调阅必须严格执行《网点视频监控安防集中系统信息维护及台帐管理办法》,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阅、拷贝和外借,严禁私自删除、违规覆盖、故意损毁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严禁议论、传播工作中发现的各种情况和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声誉。
第五条严禁任何人任何时候在中心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严禁因私使用工作电话、录音、录像设备等。
第六条 监控值班室内应保持清洁,严禁在值班室内娱乐、会客、抽烟、留宿他人、乱扔杂物等。
第七条 监控中心主管需提前制定排班计划,检查督导值班人员工作情况,处理值班人员上报的异常情况。
第八条 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排班计划坐班值守,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值班期间需仔细查看各营业网点情况,不得随意(擅自)脱岗、离岗,夜间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睡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九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必须锁好出入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监控中心,检查人员或由安保部陪同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应登记签字。
第十条 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上班应提前十分钟到岗,认真交接班,交接班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当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接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因故不能到岗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安排其他值班人员。除因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到岗,不得搞突然袭击,临时请假,导致无人接班。
第十一条 中心监控系统软硬件发生故障,影响中心正常工作时,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修,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关闭电源,及时报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随意启动设备,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第十二条 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避免出现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情况,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和掌握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各项性能指标及操作方法,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二、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监视火灾报警控制和监控设备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事件,并如实记录。
三、经常性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维护等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设施设备无污渍、无尘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墙面、地面洁净;
妥善保管和使用控制室内相关设备设施和各种公用物品,杜绝丢失和损坏,并做好领用借用登记。
五、当火警发生时,正确及时地操作使用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并按规定的报警程序及时的通知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火灾确认后,按要求正确的启动和关停有关消防设备设施,配合组织灭火工作。
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和工程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设备设施。主动配合相关人员进行设备设施检修和维护并如实登记。
七、充分发挥监控系统优势,密切关注酒店内各种情况,注意发现可疑人或可疑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按照操作程序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不得麻痹大意、延误战机。
八、做好消防监控室的保密工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监控室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的,需经保安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当班人员应做好记录。
九、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值班员查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由交班、接班人员先后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必须有专人代替,并办理交接手续,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班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监控室。
三、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手续结束后,一切工作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四、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精神饱满,高度负责,热情服务。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安全监控系统的技术资料,是分析矿井瓦斯的重要依据,所以要分类存档。
2、技术资料的分类存档工作由每班监控员负责整理,并分类、存档。
3、有关部门如需查阅技术资料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准私自借阅。
4、监控室内只准存放当月的技术资料,其它资料按年、月整理存放档案室。
5、填写技术资料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数据的可靠、真实性。
一、学校校园广播系统是学校现代化教育、教学的重要设施,校园广播担负学校日常广播、文化宣传和考试听力等重大活动任务,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保障广播系统的正常使用。
二、校园广播的使用由教育技术(电教)管理员负责,其余人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制使用校园广播设备。离开时随手锁门,妥善保管广播室钥匙。
三、管理员应掌握校园广播系统的基本结构,能熟练操作广播系统和终端设备,掌握一些基本维护知识和具有一定的'故障排除能力,保障广播系统的正常使用。
四、遵守宣传纪律,上课时间不能随意播放广播。播出的节目要讲究思想性、教学性、知识性、艺术性,不得播放与学校工作无关的节目。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
五、针对学校重大活动、考试听力等任务,教务处、德育处和班主任等处室应提前一周通知管理员做好准备,管理员应提前2天对广播系统进行检查,做好准备。同时,在英语听力考试时,教务处应安排1名教师辅助播放。
六、管理员应经常打扫广播室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七、任何人员都不得破坏教室内外的终端设备,违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进行处罚。
一、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监控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做好设备运转记录;
二、值班人员在接到消防或监控的报警信号后,在排除误报可能后,应立即做出反应,通知经警和电工现场察看。继续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反应;
三、对值班时间发生的异常悄况和设备故障情况,值班人员应认真如实的进行记录,不得漏记或做虚假记录;
四、认真履行每日的监控报警系统的`设、撤防工作(晚上设防、早上撤防);
五、严禁在消防监控中心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及活动;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严禁查阅录录像带,如工作需要,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将录像带供他人查阅;
七、消防监控设施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要及时修复,无法当场修复的应及时通知设备安装公司前束处理;
八、保护消防监控中心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和合理的温湿度。严禁用电话进行聊天和长时间通话,保证报警电话能及时正常接通,确保通道的安全畅通。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职责。 监控室管理制度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三班轮换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3、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5、严禁携带易然、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6、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7、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使用明火,不得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8、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9、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值班队员不得在岗与人或用电话聊天;
一.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报警信号及商场保安摄像监控系统。
二.熟练和掌握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本商场的地形环境,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及摆放点。
三.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接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四.当值时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严密注视监控屏上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安防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五.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领班。
六.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维修部门,协助维修部门尽快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对于联系工作的电话,要热情礼貌地应答接待,对客人打错或误打的报警电话要耐心解释,沟通要表达清楚,避免误会。
八.工地时要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而带来之事故及设备损坏,由当事者负责,并追究一切责任。
九.未经部门主管允许,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消防中心,消防中心内严禁打私人电话或占用消防电话。
十,严禁在监控室内进行筏作性质的活动,严禁吸烟。
1.严格遵守提前15分钟签到制度,上岗后应始终保持精力充沛,且不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2.消防、监控中心属大楼重地,未经同意不允许外部门人员进入。
3.坚守岗位,认真监控,及时报警,保证大楼和客人的安全。严禁脱岗和玩忽职守;严禁在工作岗会客、睡觉。
4.做好监控、报仪器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室仪器、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工程部或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并做好详细记录。
5.熟悉安保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部门消防设备分布的情况,监控中心值班员应熟知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的操作和报警程序。掌握简单的维修保养和除尘工作,爱护消防,监控设施、严禁违规操作。
6.监控工作要注意力集中,做到眼勤、手勤、仔细观察判断每个可疑画面,特别注意在不同画面中多次出现的人员。认真观察监控部位,在监视屏上发现可疑情况和受监控对象时急时跟踪切换录像并通报各有关岗位采取必用措施。当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通知就近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处理,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7.发现重大问题和可疑人员,应立即采取监控、跟踪措施,同时报告班长前往处置,做好书面记录。
8.严禁将大楼电视监控范围、部位和盲区向他人泄露,严禁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向外泄漏。
9.协助车场岗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保管本岗位所有的设备和设施,交接班时应对设备和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序进行检查登记。
10.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本岗位必须24小时不离人,时刻有人坚守岗位,如有事离开岗位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或消防主管替岗。
1、监控系统的故障情况,包括地面主机无显示、显示断线、报警及地面机房停电、监控主机损坏等,还应包括井下监控设备损坏、传输信号中断、分站及传感器无显示等。
2、监控中心应对监控故障情况高度重视,保证故障情况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
3、各部门应对监控故障情况的汇报及处理等方面协调配合,严禁无故推委、扯皮等现象出现。
4、如发现故障情况,应立即汇报监控中心主任,由调度室与有关部门及人员联系解决,监控室值班人员在3分钟内填写详实的故障情况汇报传真,经领导审签后,发至县监控中心。监控室值班人员还应及时了解处理情况。
5、如井下发现故障情况,应立即汇报监控中心主任,并通知监控维护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并由监控室值班人员填写详实的故障情况汇报传真,经领导审签后发至县监控中心。
6、如发现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监控值班人员应先向井下瓦斯超限地点打电话撤出瓦斯超限地点所有作业人员,并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汇同有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降到规定浓度以下时,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相关地点进行作业。
7、如监控故障情况超过半小时,应由维护人员每半小时向监控室汇报一次故障情况的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等,由监控室值班人员填写故障情况传真,经领导审签后发至县监控中心。
8、如故障情况时间超过12小时,应有矿总工牵头,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现场监督进行处理,并汇报有关部门。
9、如需改变监控设备的接线、移动监控设备等须停止监控设备运行的,应事先汇报监控中心,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并由监控值班人员填写详实的故障情况汇报传真,经领导审签后报县监控中心。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筏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汽、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筏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20__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一、学校监控室承担学校所有监控设备的运行和数据记录,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任何人不得入内。
二、由专人实施对监控室以及学校终端设备的统一管理、监督与控制,做好监控系统的`配置工作和维护工作,随时了解系统的工作状态,保证整个系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开通整个系统予以监控。
三、注重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防雷、防磁,要在管理机上建立防火墙系统、查杀病毒系统、用户权限访问系统、重要资料的归档备份系统和不良网站的过滤系统。
四、保证室内整洁,温度适宜,通风良好,禁止非法操作,注意用电安全。
五、发生重大故障和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作好事故分析,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必须经行政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4、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6、配合综合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1目的
规范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服务)中心消防监控中心的`维护管理。
3职责
3.1管理(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消防监控中心的维护管理和监督。
3.2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的具体安排和落实检查。
3.3消防监控中心秩序维护员负责管理规定的落实和实施。
4内容
4.1实行24小时监控,通过值班秩序维护员、工程维修人员、设备保养单位对消防监控机房设备、设施巡视检查、保养、修理,确保消防监控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4.2值班秩序维护员负责维护消防监控中心内环境卫生工作,每班交接前清洁一次。
4.3消防监控中心岗位对周界报警、电梯三方通话、门禁对讲系统、消防控制柜每周进行一次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于《岗位值班记录表》,发现故障的应立即报工程维修部予以检修。
4.4突发事件及其他险情的报警处理应按照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处理,并作好报警处理记录。
4.5外来人员进入消防监控机房,必须经过管理中心经理同意。
4.6消防监控机房墙上应悬挂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禁烟标识,室内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7录像记录正常保存期为至少7天,特殊事件的录像内容应保存至事件处理结束。未经管理中心经理批准,不允许任何人查阅录像、岗位值班记录。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筏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汽、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筏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当值班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随意离开岗位。(监控岗位必须24小时不离人,时刻有人坚守岗位,监控员如有事需离开监控室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替岗)
3.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通知下一班监控员。
4.监控室内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5.每天交班前要对监控室各种设施设备以及地面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卫生清洁。
6.任何人不得私自自调用监控录像和查阅录像资料,如需查阅需填写《查阅录像申请表》,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查阅。
7.当值监控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中心内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非监控人员私自操作。
8.当值监控人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员,不得无故占用通信设备。
9.监控室属大楼重点保密部门,仅限保卫科当值监控员、当值班长、消防主管、保卫科长、分管领导进入。其他员工及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如有违反者,随意进入者和当值监控员共同处罚。
10.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运行,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11.严格遵守监控岗位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向他人透露关于大楼的任何情况。
酒店消防监控中心是酒店的首脑,酒店设立消防监控中心,隶属保安部直接管理,负责对全酒店设施严格的消防监督和安全检查工作。
1、负责对全酒店员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2、制定各种防火安全制度,督促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调查了解违反消防规定的'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保安部安全主管、经理及总经理保管情况。
3、负责检查酒店各部分防火安全情况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负责酒店每天消防情况报告消防主管,主管以书面报告给经理在工作例会上通报。
5、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配合有关维护保养公司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测、保养、维修,发现消防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工程部尽快修复。
6、负责24小时的消防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和防盗报警系统的监控,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向保安部主管、经理报告。
7、负责酒店动力部位的安全监督;负责制定重点的灭火作战方案和组织演练。
8、负责协助办理酒店改造工程中消防设施的呈报审批手续。
9、负责办理进店施工单位人员临时动火手续,并监督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
10、做好重要接待任务期间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
一、 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电脑方面的知识,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
二、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接触机器,特殊人员进入机房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且要听从监控人员的指挥。
三、 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和报表,并报有关领导审签。
四、 严禁任何人携易燃易爆、强磁性物体进入监控室。
五、 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
六、 若出现监控系统异常或网络通讯异常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 每班至少对监控系统巡查4次。
八、 保证监控室的清洁与卫生,做到空气新鲜,无灰尘、无杂物。
九、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做好各项报表的审签工作。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火消防设备,正确有效组织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监控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一、工作期间,应着装规范整洁,佩戴上岗证,穿工作鞋;不允许戴戒指、项链等首饰,不允许留胡须,留长发、染发。
二、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会私客、办私事、嬉笑打闹、吸烟、吃零食、看闲杂书籍;除应急情况以外,严禁使用外线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内线电话。
三、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卫生,地面无果皮纸屑,办公设施摆放到位,消防和监控设备保持干净,无尘土。
四、严格遵守单位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个人请假要书面写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空岗、外出要向领导请假,未经领导的.批准,不得私自离岗。
五、工作期间,严禁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六、工作期间,提高警惕,时刻注意检查、观测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汇报领导。爱护设备,按程序操作,严禁违章和野蛮的操作。
七、工作期间,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报警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作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工作期间,认真、如实的填写各种纪录,记录应书写规范,不漏项、漏登。
八、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交接班过程中当班组长要将值班情况详细交接给接班组长并在工作纪录上签字,待人员到齐,交接工作无问题后方可下班。
九、值班期间应精神饱满,时刻提高警惕,严禁睡觉、喝酒、打扑克f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
十、工作期间,保持作风严谨,做到文明礼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助互敬。
十一、按时参加监控例会,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十二、积极努力的完成领导伽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十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1、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移交给下一班;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4、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5、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办公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监控中发现可疑人员、打架斗殴或其它突发事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安部,怠慢、延误信息采集作旷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7、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8、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9、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严禁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10、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像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11、不得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作和安全的程序和软件;
12、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放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然、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消防监控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报警信号及商场保安摄像监控系统。
二.熟练和掌握中央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本商场的地形环境,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及摆放点。
三.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接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四.当值时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严密注视监控屏上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安防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五.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领班。
六.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维修部门,协助维修部门尽快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对于联系工作的电话,要热情礼貌地应答接待,对客人打错或误打的报警电话要耐心解释,沟通要表达清楚,避免误会。
八.工地时要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而带来之事故及设备损坏,由当事者负责,并追究一切责任。
九.未经部门主管允许,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消防中心,消防中心内严禁打私人电话或占用消防电话。
十,严禁在监控室内进行非工作性质的活动,严禁吸烟。
一、总则
总则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政方针方面的制度。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方针;
2.明确指出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制定目的以及适用范围;
3.制定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措施,明确指出在本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4.明确规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五同时”管理规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体运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组织领导体系
组织领导体系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组织领导体系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防火安全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主任(或组长)以及成员的名单;
2.确定本单位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和负责人以及专兼职消防安全保卫人员的名单;
3.确定本单位下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4.确定单位下属班组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5.确定义务消防队以及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的名单等。
三、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对各级领导、各级组织和全体职工规定消防安全职责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各级领导和各级组织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还应当包括全体职工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防火安全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规定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领导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单位下属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职责;
4.规定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以及成员的职责;
5.规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职责。
防火责任制度还应当同本单位的经济承包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工作优劣状况同经济利益和荣誉直接挂钩,把本单位每个人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职权、工作义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应当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内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标语、安全标志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法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
(2)对新进入单位的职工(包括季节工、临时工、外包工等)通常要进行单位、科室(车间)和班组三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对特殊工种还应当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当制度化,单位每月可以确定1-2天作为消防安全活动日,分析消防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
(4)义务消防队应当在年初、年中或开业、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消防演习活动,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考核;
(5)应当向外来人员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应当主动同邻近单位和当地居民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
(6)发生火灾后,应当适时组织召开火灾现场会,进行现场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通常应当规定单位领导每月检查、部门领导每周检查、班组领导每日巡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
(2)检查之前应当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
(3)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对于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按规定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
(4)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保证完整、好用;
(5)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开启状态,闭门器必须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并实行时值班制度;
(2)消防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常见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
(3)控制室操作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设备的动态;
(4)消防控制室操作维护人员对本建筑物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和应用,作好日常的技术管理;
(5)作好各种情况记录,及时提供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6)根据当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消防机构布置的工作任务,接受消防机构的检查。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2)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
(3)灭火药剂失效以后应当及时更换新药剂;
(4)消火栓不得埋压,道路应当畅通无阻;
(5)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等。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按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内容不清楚的,应及时向消防机构汇报;
(3)对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消防机构汇报,并拿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4)实行责任制,落实“四定”,整改完毕后,应及时向消防机构送达整改回执。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确定厂区内的用火管理区域范围;
(2)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动火检修前应当进行清洗、置换等安全处理;
(3)规定火炉取暖场所和吸烟场所的具体防火要求;
(4)划分动火作业级别,规定动火作业审批权限和手续,实行“四不动火”制度,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监护人员不动火、风天不在户外动火。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
(2)规定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
(3)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
(4)规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对防火防爆场所的看管等。
(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应根据消防法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2)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消防机构的指导;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撤销必须经当地消防机构会同单位的主管部门商定;
(3)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消防人员列入生产人员,享受本单位职工的保险、工资、奖励和福利待遇;
(4)义务消防队的人数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可以分为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5)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班,对队员进行防火、灭火常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各组成员应当分工明确,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相互协凋;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
(3)单位应当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
(4)单位应当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5)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敷设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燃气、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承担;
(2)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通常要求切断电源;
(3)能够产生静电易引起火灾的场所,必须安装消除静电的装置和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4)遭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应当安装避雷装置;并应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5)危险场所应当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安装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6)对于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检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对于消防工作制定具体的奖惩条件和标准;
(2)对于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规定具体的评奖标准和方法;
(3)对于违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下属单位和个人,除由司法机关、机关依法进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之外,单位应当规定具体的内部行政处分标准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主要有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内容包括:
(1)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①积极协助消防机构保护火插、调查火灾原因;
②对于火灾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
③实行火灾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亦即没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过,单位领导和火灾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以及单位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不放过。
⑵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致包括:汽油库、汽车库、变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岗位等。这些重点部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重点工种致包括:警卫值班员、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仓库保管员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险物品岗位上的操作工等。这些重点工种及其所在岗位也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工作职责和防火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毕,要下发所属各部门讨论修改后,以单位正式文件印发。通常还要装订成册以便于查阅,并在有关场所悬挂相关的规章制度挂板以便于有关人员随时对照执行。
第一条消防监控中心每天24小时必须保证2名监控人员在岗值班。
第二条每天须严格按照值班记录表上的时间要求,准时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三条当消防探测器(烟感、温感、手动报警器)出现火灾报警或故障报警时,值班人员须有一人携带对讲机在5分内到达报警现场,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并随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
第四条当发生火情时按照“火警紧急处理方案‘进行操作处理。
第五条定期做好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当发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修复,做到处理故障不过夜,特殊情况应上报有关领导请示解决方案。
第六条做好交接班的各项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应检查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值班记录,签名完毕后方可离岗。
2、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交班人进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记录上签名上岗。
3、当接班人未到岗或进行完交接工作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