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学习心得体会(精选6篇)
4月20日xx4月26日,知识产权工作者又迎来了知识产权宣传周暨第x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市按照国家、省、济宁市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以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营造自主创新良好环境,切实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出发点,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开展了x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曲阜掀起了一个“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热潮,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确定宣传重点,作好前期准备
4月x日,市政府办公室根据x文件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x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对今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
《通知》确定,今年的“宣传周”将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这一主题,重点宣传国家、省、x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立场和坚强信心;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有益经验和明显成效;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x省专利保护条例、x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及启示;保护知识产权在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等内容。
二、“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为使企业和社会公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市充分发挥电视宣传覆盖面大、受众多的特点,从4月x日起在x电视台开辟“知识产权栏目”,重点介绍企业自主创新与专利保护案例、x省著名商标案例、打击盗版案例、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案例,连播x期以上;在4月x日组织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农业局联合召开电视新闻发布,重点介绍我市一年多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情况。以此来影响更多的人,使其加深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印象,此举省事省力,达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宣传效果。
2、开展大型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活动。4月x日上午,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联合工商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农业局等5家职能部门,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主题,在x大街沿街隆重举行了纪念第x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资料赠送、图片或实物展示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介绍知识产权知识,呼吁人们重视和保护知识产权。现场咨询热闹非凡,过往群众纷纷驻足咨询、索取资料。新闻媒体派出记者到现场进行采访和专题报道,发挥了较好宣传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初步统计,本次活动共展出各类图板x余块,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小册子200余册、各类知识产权知识宣传资料x余份,参加现场咨询的人数达到了x余人。
本学期的学习知识产权法这门课程以来,让我对知识产权的概念、作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前几年我国就已经在全国大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说明我们国家也对知识产权的问题产生了极大地重视。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 从法律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具有以三个特点:
1、专有性,专有性亦称独占性或垄断性。
2、时间性,它是指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一定的保护期,过了有效保护期,这种专有权就终止了,这种智力成果就变成了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
3、地域性,它是指依某一国法律而取得的某一专有权,只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无效,其他国家没有保护的义务,除非有条约规定。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精神财富和智力成果具有流动性。它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在国内外流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是没有国界的。特别是19世纪以来,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及通讯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流,各种报纸、杂志、国际学术会议、学者访问、国际博览会、电视、广播、图书资料、卫星技术、计算机的国际互联网等的出现,使得在一个国家取得的某一知识产权很容易就会传播到外国。这种知识产权的流动性与地域性是矛盾的,特别是对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来说,严格地域性对其很不利。因为,一方面他们想把自己拥有的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专利产品、商标商品、文艺作品输送到国外,占领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又惟恐这些智力成果到所在地国家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以至被无偿使用,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增加了自己的竞争对手。所以,他们希望在本国取得的这些权利,同样也能够得到有关外国的法律保护。这样,就出现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当今世界是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十分重要的。
拥有知识产权就是拥有一种财产,一种财富,一种可以让自己长足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商业手段。有人说,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当前,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并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三大支柱。此话不假,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资料,各国之间通过以专利技术为主的许可贸易方式成交的贸易额,1965年为20亿美元,1975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亿美元,到1995年,进一步增加到2500亿美元。技术贸易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同期一般商品贸易的增长速度。在一些国家的对外贸易中,专利等知识产权贸易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以美国为例,20世纪50年代,其出口商品对知识产权的依赖度仅为10%,90年代这一数字迅速上升到50%,现在已经达到65%.1999年,美国对外贸易逆差为2676亿美元,但其知识产权贸易不仅有250亿美元的顺差,而且出口额还超过了飞机等传统出口产品,达到了370亿美元。
很多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这一商业手段熟练运用于商业竞争当中。“白家粉丝”商标在欧盟地区和德国,被白家食品在德国的'三个代理商之一欧凯公司抢注。此前,欧凯还在欧盟或德国抢注了国内几家著名食品企业的商标,包括北京“王致和”、安徽“恰恰”、贵州“老干妈”、河北“今麦郎”、四川“郫县豆瓣” ,中国驰名商标“海信”在德国遭到博世—西门子公司抢注太多的案例,太多的教训警示我们——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高度重视。正如王瑜律师所说:“当我们的著名企业正豪言国际化时,却
发现自己的产品无法进入国际市场,他们的商标已经被抢注;当我们DVD制造业为占到世界分额多少百分额而喜悦时,突然有人找上门来收钱,说我们侵犯了他们的专利,结果我们的企业却在为他人做嫁衣裳。将你的商标注而不用,微小的注册费用,却可以将你阻止在这个市场之外,轻而易举地排斥了你这个竞争对手。先让你使用他们的专利技术,等你长大了,再来收拾你,这种'放水养鱼'的策略,正大肆将我国的企业依靠低廉的人工费而辛苦积攒的利润收为其囊中”。
近年来,中国人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很多专家学者都作出巨大的贡献,我国政府更是把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了战略高度,这也使得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取得进展,相关制度日臻完善。在法律上,我国对知识产权侵犯的打击是严厉的,然而尽管如此,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还是屡屡发生。这也从反面证明了知识产权的财产属性。
20xx年4月23日,德国慕尼黑高等法院终于对王致和诉欧凯公司商标侵权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宣布“中华老字号海外维权第一案”——王致和诉德国欧凯公司抢注商标一案,以王致和终审胜诉落幕。这次海外维权的胜利给我们带来欣慰,也带来信心。只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企业在发现商标侵权后选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甚至
海外维权有何不可?
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新世纪,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高速发展并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伴随着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之间的矛盾、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同时,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等方面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学会运用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既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避免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不知不觉已经上完了七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课,从老师的课上学到了很多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对于笔者个人来说收益匪浅。从学习建筑学五年本科到如今的建筑设计研究生一年级,在建筑设计的道路上奋斗了六年,然后对于建筑设计及建筑行业的相关知识产权却了解甚少,虽然老师的课并不是专门的建筑知识产权课程,但仍然能从中获得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从案例中学到一些如何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方法,笔者认为这些对于以后的建筑生涯都有一定的帮助,或许在今后存在一定法律纠纷的时候会成为笔者的武器。
刚开始的时候,对于知识产权只单纯的停留在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对一些知识的保护,但对于细化下去的方面不是很了解。通过老师的介绍,笔者了解到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同时从课上了解到知识产权有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课上老师也精心挑选了许多案例,让我们快速地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及维护知识产权的方式。而通过老师每节课的案例分析,让笔者了解到,虽然一个看似很小的专利或发明,但有时可能价值上百万甚至上亿;一个看似很小的专利或发明,却可能救活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而失掉一个看似很小的专利或发明,却可能使一个市场占有率很高的企业失去竞争力,从而在市场竞争的浪潮中被无情的淘汰。因此,学习知识产权对于我们在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维护自身的利益是有很大的意义及帮助的。
由于笔者专业是建筑学,笔者们的作品主要是设计相关的建筑作品。通过学习了解到,对于建筑作品来说主要涉及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其中,复制是最能实现建筑设计作品价值的使用方式,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其中并没有列明从平面到立体形式的复制。实际上复制可以是从平面
到平面的复制,可以是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也可以是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亦可以是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而作为建筑设计作品来讲,它最主要的复制方式也是最能实现其价值的使用方式是从设计图纸到立体建筑物的实现过程,即一种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然而,这些权利虽然能实现其价值,但也容易被其他设计公司所侵权。
如笔者了解到的相关案例,在20xx年3月,国际知名的加拿大OTT—PPA建筑师事务所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杭州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在招投标过程中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严重侵犯了前者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原告诉称,被告杭州锦绣公司于20xx年8月邀请原告参加由被告组织的当时暂定名为“锦绣夫地·西湖国际俱乐部”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投标活动。原告经过精心设计,提供了一套独具匠心的建筑设计方案,整个建筑外形为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但经过投标评标程序之后,杭州锦绣公司通知原告其设计方案未能中标。然而在20xx年9月份,原告偶然发现正在进行施工和商业推广的“锦绣天地”楼盘设计方案完全照搬了原告的投标方案,但其设计单位署名却是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告认为,两被告对原告设计的恶意抄袭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和恶意串通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连带责任。通过学习知识产权再去分析相关案例,能更加了解相关方面,同时也能更加深入了解案例,案例中的杭州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严重侵犯了TT—PPA建筑师事务所的著作权,通过照搬的形式来假冒新方案,这是恶劣的侵权现象,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才能弥补对设计者带来的著作权及经济各方面的损害。
经过这为期七天的学习,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的课程就要结束了,在学习该课程的过程中,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视野上获得了很大的开拓,观念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我认识到了学习该课程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对知识产权有关方面的知识有了新的认识与理解。之前我对知识产权知之甚少,这次培训使我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现状,及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急迫性等等知识有了大致了解。
在没知识产有学习之前,我对专利也有自己的认识,但那种认识是非常模糊的、充满不确定性的、甚至是错误的。例如,那时候,我根本没有认识到专利权人还有自己的义务。学习知识产权之后,我对专利有了重新的认识,从专利的主体、专利的申请与审批、专利权的内容和对专利权的限制等方面都有了比较具体的认识。作为一名项目申报专员,学习专利方面的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关资料表明,随着知识对生产的作用不断增大,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也不断增多,国家也在不断地完善 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保护人们的智力成果以及规范市场秩序。同时大学生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科创成果也不断增多,他们的正当权利受到不法侵犯的案件也不断增多,由于缺乏必要的专利知识,很多人有了好的创意、发明了好的东西却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成果,导致自己的成果被剽窃,辛辛苦苦努力的成果却拱手送给了别人,这不但对自己是一种痛苦的打击,对整个学术界都是一种打击。学习了专利方面的知识以后,在创作活动中如果有了自己的成果,就可以按相关的申请程序去申请属于自己的专利,同时也可以明白自己的义务以便于履行。
更进一步的讲解让我了解到,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并非只是字面上简单的几个汉字可以概括得了的,它还分成许多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从狭义上分,可以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从广义上分,又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文学艺术作品,音乐作品,科技成果等等。曾经一度我认为知识产权和专利权是能够划上等号的,但通过这次的课让我明白两者还是有显著的区别的。专利权所保护的对象比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对象更具有严格的限定。一个作品能够被知识产权所保护,那么它必须具有独创性,而一个作品如果要申请专利权,那么它仅有独创性是不够的,它还必须具有创新性和原创性。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专利权大多与发明创造、与新产品新技术相关,而知识产权涉及的面能够更宽更广。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以创新、知识为基础的竞争越趋白热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起如何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核心内容,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已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企业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和赢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资源。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同任何其他民事权利一样,知识产权也存在可能被滥用的问题;从现实层面看,当今社会知识产权已经成了发达国家重新维持其在全球经济中的主导地位的'重要手段,随着各国关税壁垒的逐步拆除和世界统一市场的逐步形成,知识产权制度将会更加受到重视。因此,知识产权不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在其背后还隐藏着各种经济利益的博弈。
商业的成功往往伴随知识产权诉讼,近几年来,诉讼日趋增多且纠纷呈扩大趋势,种种迹象表明,知识产权战争将成为未来商战的主题,企业如想在这激烈的竞争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知识产权工作的推进及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将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重点战略之一。
注重专利申请,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当今社会,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竞争,实质上是科技的竞争,谁拥有先进的技术、拥有较多的新技术,谁就有较强的竞争力,并在竞争中取胜。专利权是新技术的专有权,那么,企业的竞争也表现在企业拥有质量好、数量多的专利上的竞争。
企业的专利储备是对抗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利用专利的独占性在市场开拓、项目竞标等竞争中赢得优势;同时运用与专利有关的法律、科技、经济、管理及其相结合的手段,取得在市场与科技领域竞争的有利地位,以谋求最大利益和持续稳定发展。
合理专利布局,实现自我保护。合理的专利布局可以提高企业专利的整体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挥专利武器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首先,通过专利布局可以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不可避免的诉讼当中还可以打破被动挨打的局面,减少或避免纠纷给我们带来的损失,从而更有效的保护自己;其次,利用专利保护抢先占领市场而形成合法的技术垄断,逐步形成层级保护机制,即在某个核心技术获得专利权后,以其为基本专利,将其改进技术及外围相关技术均申请专利,形成一个由基本技术,并同外围相关技术一起构成的专利网,进而形成本企业强项技术的专利壁垒,使竞争对手无缝可钻, 在竞争中始终保持技术优势。
专利信息利用,促进研发创新。专利文献为研发人员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技术提供了主要的参考依据,通过专利信息检索可以跟踪最新科技动态、提高研究起点。科研立项时,通过专利信息检索可以了解国内外现有技术所处的阶段,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新技术涉及的关联领域,还可以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动态及新技术的竞争焦点;研发中,通过相关专利的对比,可以避免重复研究,有效地借鉴世界先进技术,吸取他人精华,同时避开已有专利的技术陷阱,发觉并尽早做规避设计,开拓思路、提高科研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因此,企业在进行研究开发时,应重视对专利文献的检索,了解和把握国内外最新技术创新水平和动向,从而选择正确的创新方法和途径。
随着知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会导致企业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可以预见的是,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专利战火将会愈演愈烈,这一点早已在发达国家大型企业的发展经历上得到体现。如今中国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而中国的知识产权正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们应深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峻性,调整与优化自身的发展战略,以原创性与创新性作为发展要务,力争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做好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使我们的技术水平保持在行业领域的前沿。
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本企业建立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必须考虑、实施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并且能更好的利用知识产权来鼓励员工创新,降低产品成本,增加企业利润,防
止窃取研发成果、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占领专利的至高点,从而使企业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首先,这门课使我更深刻的意识到对于一个刚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生来说,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知识产权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__和规范,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探究真理,追求卓越,是历史赋予西工大人的使命;消除赝品,拒绝平庸,是传统赋予西工大人的责任。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是对每个西工大人的基本要求。当前,在高等学校的学术活动中,部分地存在着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一些学者违背学术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这些行为和现象如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社会发展和民族创新能力。而制约这一现象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培养学者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
知识产权在当今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它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其次,这门课使我了解了一些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有两类: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两类。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在知识产权学习中最有收获的就是专利权了。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新颖性,实用性,富有美感,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等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我们要认清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要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
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能力。要统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要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要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要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保护,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要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形成正当有力的制约手段。要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完善跨境司法协作安排。要形成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
重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学习,熟悉业务,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本领。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