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遵纪守法好少年心得体会600字(精选12篇)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注意交通安全,而鲁莽行事,司机驾驶着汽车一跃而过,在那飞奔的过程中,留下了什么,只留下了飘扬的尘埃吗?你是否看到身后隐藏着莫大的恐惧与伤感;喝醉的司机在“晨曦”的朦胧中颠着,昏昏沉沉中,没有任何思想的你,怎能冒如此险。
当我看见“司机一滴酒,亲人一行泪”的标语,我为你们的无知而深感惭愧,难道在你们心中,它就是一张白纸吗?只代表着空虚吗?这使我陷入了沉思!曾经,在一个炎夏里,一个小男孩为了捡一个心爱的小球,不顾一切的直奔马路中央,也许,他还小,单纯的思想并没想到那可悲的后果,真是不幸,一辆卡车飞奔而来,把他压得粉身碎骨,把他永远压在土地深层,父母的泪犹如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又有谁能够听到他们的呼唤,上天是仁慈的,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可又能怎样,只有无可奈何的哀叹,忍受着痛苦,真是可悲啊!一辆载重汽车由于超载以至被滚下那万丈深渊,那轰隆声回响山谷,可那位年轻的司机却抛弃一切毫无声息的走了,走得那样伤感,那样的悲痛。那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在我们的眼前一闪而过,可那悲痛的情景却铭刻于心,那是血的挣扎,那是痛苦的泪痕,那是同情的目光。在一次次恶剧不断重演之时,我们是否有所体会,难道不应该为此而珍惜宝贵的生命吗?也许他们死不瞑目,在黑暗中,那哀叹永不停息。也许,他们在告诫我们:应该注意交通安全,珍惜拥有。这是他们唯一的话语,这是他们一生中最为精典的佳话。他们已深深领悟到生命的脆弱与顽强,它取决于你对它的珍惜。
遵守交通,注意交通安全,这是全人类的呼唤,大家没有理由,只有责任,有为全人类生活美满幸福的责任,这便是大家唯一的准则。
亲爱的同学们,朋友们,珍惜自己的生命吧,做一个合格的公民,遵守交通安全、交通法规,让幸福永远伴随着我们,在那时候,你将会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与对于生命的垄断,为了一切,让我们共同为交通事业而努力、共同欢呼、共同为祖国取下最为灿烂的一页,让那交通的泪痕永不渗出,在那张白净的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为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升全行员工守法意识和素质,近期,农行贺州分行在全行开展“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强化“三结合”,切实推动全行员工认真学习展板、图册、警示录,学习《准则》和《条例》,学习业务制度流程,进一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部门、网点为单位,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及时间表,组织员工集中学习。活动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名员工累计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做好学习记录。同时根据员工不同的岗位职责,合理安排员工自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认真记录学习笔记。积极鼓励和引导员工在学习中思考,对照规章制度,结合典型案例,反思在经营管理、业务操作、尽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偏差和不足。
撰写体会与交流互动相结合。学习期间,每名员工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及学习情况,撰写不少于一篇心得体会,并根据岗位职责规范字数。同时,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宣传栏或经管网上刊载等多种形式,组织员工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说感想、谈体会,加强交流沟通,共同学习提高。并针对展板、图册、警示录中展示的典型案例,认真剖析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浅谈如何做到依法经营、合规操作。
内部教育与外部教育相结合。由纪委书记上警示教育课,认真剖析本行近年来发生的各类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研究梳理内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查找漏洞,追根溯源,督促相关部门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进行完善。同时,通过邀请当地公检法人员授课、组织干部员工参观监狱或违法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提升警示教育效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做到知敬畏、守规矩。
老师、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大家都知道,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对于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律告诉我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段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就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中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生,以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深根,可能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中国有句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可见,少年时代养成良好品性是多么重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应该懂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同时做到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可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还要在生活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有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无所事事,就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交上坏朋友,沉迷于网吧,打架勒索等,从违纪到违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孩子,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三国时期的刘备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
当然,作为小公民,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报纸上曾经登载了这样一个事例。安徽一家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后来由于群众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这个厂主被刑事拘留。其实,如果这些孩子懂点法律知识,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同学们,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法制宣传日。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而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那么,让我们从现在起,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法制教育活动,学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时时刻刻约束自己,珍爱生活,健康成长!
法律,在我们小学生眼里似乎遥之不及,实际上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从小就得遵纪守法,做一个学生。
我们要懂法律,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让自己不受侵害。学习法律可以让我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
这儿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品学兼优、善良可爱的小学生——小民,他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表扬。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看见几名同学聚在一起,过去才得知他们要去网吧。“网吧”这个家伙对小民来说,非常新鲜,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长期沉迷于书海的他还从未玩过网络游戏,一下子就着迷了。一开始还是用自己的零花钱和早餐钱,上完课才去上网,紧接着上课也想着网络游戏,变得心不在焉,而后,他找遍种.种借口旷课,逃学,整天泡在虚拟世界里,夜晚也称在同学家整晚不归,最后他没钱了,就以大欺小,抢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结果在一次抢钱时,被警察当场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时时刻刻向他攻击的网瘾,撞墙自杀了。
像这样的悲剧还少吗?悲剧的发生一半原因在于小学生不懂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可进网吧,一半原因在于老板一时贪钱,不去遵守法律,才酿成如此众多的悲剧。同学们,我们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不落入他们的后尘。
我想说一句,如果人人都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
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
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近日,农行海宁市支行扎实推进“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在全行上下营造学法律法规、学规章制度、学业务知识的良好氛围。
全体员工学习《海宁市支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方案中相关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解读,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从自身、家庭、单位的角度出发,分析违法的惨痛教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全员学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来引导广大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也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解读和警示,让员工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杜绝思想隐患,提升员工守法意识和素质。
该行切实把本此教育活动与两学和一做学习教育及员工的“双四十个严禁”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分步实施计划,认真落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学习纪律,取得良好效果。
我要说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
这些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现如今青少年犯法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
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现在的报纸上、电视上都展开普法教育,要求所有人都要遵纪守法。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没有很好地遵守法律。比如说交通法规在生活中和我们息息相关。要求在过人行道时汽车应该礼让行人。在去年的报纸上报道一辆公交车没有遵守交通法规,在人行道上没有礼让行人,结果撞死了六个人,害得别人家庭破裂。
有一次,我过马路时看见一个人看车不多的时候闯红灯。因为红灯停留的时间太长了,所以我也想闯过去。但是我又想:平时老师教我们不能闯红灯,要等绿灯亮了才能走,所以我还是再等等吧。作文
我们大家不仅要遵守交通法规,还有其他的法律法规我们也要遵守。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规,小的如偷盗、打架,大的如抢劫、杀人,就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就会造成许多家庭破裂,妻离子散,让家人悲伤痛苦。如果大家都遵守法律法规,不但自己安全,家庭平安,社会也就安稳了。
我们不但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小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主人。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课间操,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分担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乔中人。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什么是遵纪守法?遵纪守法就是在不同的地方遵守不同的纪律、不同的法则,所以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在学校,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走出学校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当上课铃打响时,有些同学漫不经心地走进教室,这务必会影响老师的正常教学和大多数同学的正常学习;中午午休时,有些同学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务必会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休息,扰乱学校的正常秩序;有些同学不听老师劝阻将零食带到学校,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而且吃零食还会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所有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会对我们的成长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不可轻视身边的一切小事。
从小知法、懂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
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带着我到莲花湖景区去游玩,一进大门,空气好清新,湛蓝湛蓝的天空漂浮着朵朵白云,景区里的路面被园林工人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在景区的九曲回廊上,享受着北国古莲的风姿和清新的空气。我从包中拿出一个橘子,扒开皮,顺手将橘子皮扔在了路边。
桔黄色的皮孤零零地躺在路上十分刺眼,妈妈看了看橘子皮,又看了看我,本来面带笑容的脸突然消失了,她停下了脚步。我莫名其妙地盯着她,顺着妈妈的眼光看到了被我遗弃在路边的橘子皮,又看了看整洁的路面,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忙跑过去弯下腰捡起橘子皮丢向路边的垃圾桶。妈妈的脸上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她对我说:“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乱丢垃圾,不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景区会变成什么样呢?”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更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同学们,让我们做个时刻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吧!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
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