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党小组的评选细则【精选三篇】

先进党小组的评选细则(通用3篇)

先进党小组的评选细则 篇1

评选先进党小组、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是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评选工作目标

党小组按照党支部工作的目标、要求,以(1)、建设一个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小组团队。(2)培养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在学校文明建设、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3)建立一套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较科学、规范的好制度。(4)形成一种勤奋好学、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5)创造一个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集体为目标,开展先进党小组创建活动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小组的基本条件是:(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2)能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各项思想和理论,提供思想认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善于开拓创新。(3)小组成员党性强、作风好、廉洁奉公、团结协调,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4)善于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党员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党内生活制度健全,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有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教育理论,学习法律、法规,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立足三尺讲坛奉献自我。立足本职,忘我工作,争优创新。发扬“甘为人梯”和“孺子牛”的精神,以对党、对学校、对家庭、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严谨治学,认真研究教材、教法,结合刚刚开始的初中新课程改革,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力争教学质量创一流。科学管理班级,以德为本育人才,用党员教师的人格魅力和优秀品质感召所教班级的全体学生,廉洁从业、为人师表、弘扬正气、培养一代新人。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塑造良好形象,当学生的良师,做教师的楷模。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党小组组长以上的党务负责人员、党务工作人员。(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积极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大成绩的。(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关心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3)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团结同志,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效率较高。(4)党性强、作风正,廉洁奉公,严于律己,秉公办事,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斗争。

三、评选方法

评选活动每年由党支部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目标管理进行一次分析、评比。每年评比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方法:(1)召开党小组会,推荐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名单。(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讨论通过表彰名单报党支部。

先进党小组由支部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申报,经考核由学校党支部审批。

先进党小组的评选细则 篇2

各党(总)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工作采取民主推荐和组织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以下程序评选产生:

1.深入发动。各党(总)支部、党小组要在广大党员群众中大力宣传发动,让广大党员群众知晓和参与。

2.民主推荐。各党(总)支部要召开党员会,按照分配人数民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小组,并于6月24日前将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小组推荐审批表上报镇党委审核。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镇党委召开班子会议评定。

3.综合会审。征求纪检机关和综治、卫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涉及企业等经营性单位的组织和个人还要征求环保、工商、税务、安监、人社等部门的意见。

4.会议审定。镇党委会议根据民主推荐、综合会审的情况,结合支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选、审定。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条件:一是领导班子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先进党小组的条件:要求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按照“有阵地、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有指导、有成效”的“六有”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组建有服务团队。能够定期开展学习教育、为民服务等活动,积极参加市、镇党小组竞赛活动,党小组内全体党员在城乡环境整治、群众文化生活、服务地方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要求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评选要求

各党(总)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通过评比、表彰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开拓创新、勇于改革、甘于奉献的工作热情,为建设具有全省中等县市综合实力的幸福永安作出更大贡献。

先进党小组的评选细则 篇3

为进一步促进我村党小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灰汤镇镇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自身特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的及原则

1、促进组织建设。党小组是我村党支部的最基层活动单位,是我村党建工作的基础,对党小组工作进行考核,是为了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促进全村党的建设。

2、实现党小组活动规范化。对支部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在于促进支部党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提高,以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空白点,克服执行制度不严格、组织活动不正常等现象。

3、全面、客观考核党小组活动。考核应全面评价党小组职责发挥和活动组织情况,根据各党小组的特点,区别对待,有所侧重,按党小组设置情况、分布情况,党员组成情况,考核党小组在服务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对党员常管理、帮扶活动开展等方面的工作。

4、定性、定量相结合。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确定支部总体工作状态的基础上,对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最终通过讨论研究,综合评定支部工作。

二、考核办法

1、基层党小组考核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总支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并与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活动结合起来。

2、考核组成人员。考核人员由村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和相关人员组成。

3、考核时间。原则上为每年年底进行。

4、考核程序:

①自查自评:各党小组进行自查自评,即对照考核标准所列的内容逐条检查,认真总结支部党建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自己评定分数;

②互查互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党总支委员会组织各党小组进行交互检查,评定分数;

③考核评定:根据自查、互查情况,考核组到各党小组进行检查考核,听取各党小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方法检查支部工作,按照考核标准所列内容具体量化打分,得分按百分制计,扣加分项在总分中扣加。凡是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为A类党小组;分数在75分至89分的为B类党小组;分数在60分至74分的为C类党小组;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为D类党小组。考核组按给各支部评定的分数排定座次和分类,并将材料报党总支委员会备案,作为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小组组长的主要依据。最后,党委根据上报材料,审议评定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小组组长

三、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建设(22分)

1、组织健全,及时增补副组长和换届选举(4分);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不少于一次,重要问题坚持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4分);

3、党小组组长热心党务工作,认真参加相关会议,工作负责,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4分);

4、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制定考察计划和发展计划,保证新党员的质量(4分);

5、根据上级党建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年初制定党小组工作计划,年底有工作总结(2分);

6、严格党内生活,注重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4分)。

(二)思想建设(20分)

1、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4分);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4分);

3、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做好困难党员慰问和“一对一”帮扶等送温暖工作(4分);

4、党小组会定期进行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有针对性的抓好教育、监督和管理(4分);

5、上级布置以支部为单位组织的理论学习和教育活动,有记录、有考勤。(4分)。

(三)作风建设(16分)

1、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弘扬正气,敢于纠正不良现象(4分);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勤政为民,工作踏实,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4分);

3、抓好廉政建设,党员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4分);

4、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查处党内出现的违纪行为(4分)。

(四)制度建设(22分)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内容、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每次活动有记录(4分);

2、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切实解决党员中存在的问题(4分);

3、认真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4分);

4、落实“创先争优”活动,按要求开展党员工作目标考核活动(4分);

5、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的规定,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上交党费及时(2分);

6、积极开展支部工作示范点和创建活动(4分)。

(五)发挥两个作用(支部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分)

1、积极协助上级领导完成村上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工作有成效(6分);

2、当小组组长需做到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6分);

3、党员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8分)。

(六)扣分规则:

1、党小组班子不团结、集体作用发挥不好的减5-10分;2、党小组发展党员出现违纪问题,扣5—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党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人次减5-10分;

4、上级党组织布置任务不按要求完成或得不到落实的,考核时少一次减3分;

5、党小组对党员发生的问题失察,不批评、不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减5-20分;

6、党小组在工作中出现较大问题或失误的减5-10分;

7、党小组所在的组发生群众越级上访的,减5-10分。

(七)加分规则

1、党小组有效发挥监督、保证和服务作用,群众工作成绩突出,被上级评为先进集体或受到上级表彰的加5-10分;

2、党员作用发挥好,被上级组织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次加3-5分;

3、党小组创造性开展工作,支部工作或某项工作有特色和亮点,或有关经验被上级作为典型推广的加5-10分。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

1、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年度先进2、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支部,指出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限期整改;

3、考核结果作为支部、相关行政负责人个人业绩评价依据之一。

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和村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本考核细则将作适当修改和完善。

六、本细则从20xx年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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