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等集体类型先进评选,依据监狱党委给押犯单位和非押犯单位的比例,按照各单位年度考核得分由高至低依次确定。
二、优秀公务员、先进生产者等个人类型先进评选,依据监狱党委给各单位的比例,按照单位内部个人考核得分由高至低依次确定;领导类型个人先进评选,依据监狱党委给押犯单位和非押犯单位及正职和副职的比例,分别按照各自年度考核得分由高至低依次确定。
三、所给比例不足一人的单位,在同类单位依据分值高低直接确定。
四、分别在押犯单位和非押犯单位当年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和第一责任人不参与任何先进的评选。受到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个人不得评为先进,所在单位不得评为先进。
五、各类先进的确定由考核办公室依据党委下达的比例和考核分值直接确定,报党委审定,并予公示。
1、训练考核(加分制)
按照大队考核方案,月底考核。分队队员训练考核加分总和除以分队总人数,得队员考核平均值,三个分队按照平均得分由大到小排序,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考勤(扣分制)
分队队员请假扣分总和除以分队总人数,得分队请假扣分平均值,三个分队平均请假扣分由小到大排序,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3、违纪(扣分制)
分队队员违纪扣分总和除以分队总人数,得分队违纪扣分平均值,三个分队的违纪平均扣分由小到大排序,分别排名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3、个人内务(加分制)
分队队员个人内务加分总和除以分队总人数,得分队个人内务加分平均值,三个分队的内务平均加分由大到小排序,分别排名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4、集体卫生(加分制)
由当日值班民警组织副分队长(或班长)每天对集体卫生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值班民警外出执勤,由队部领导负责检查)内务检查共分9项,记10分,打扫清理干净整洁得额定分,未打扫或 打扫不彻底该项不得分。
评比结果按各分队得分总数排出名次,如天数不均衡,按照每天的平均得分计算排名。
1、值班分队(10分制)
(1)厕所大便池1分:
(2)厕所小便池1分;
(3)厕所地面1分;
(4)洗碗池1分;
(5)楼上洗刷间1分;
(6)餐厅桌面1分;
(7)餐厅地面1分。
(8)院内卫生2分;
(9)车棚内车辆摆放1分;
2、各分队宿舍(10分制,楼上5分、楼下5分)
宿舍内务检查分楼上、楼下两部分,每楼层分4项,每项1-2分共5分,每分队共计10分。如下:
(1)床铺1分;
(2)地面1分;
(3)鞋子摆放1分;
(4)室内物品放置1分。
(5)楼梯(1分)
为了本次评优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使之合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校级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和程序
校级优秀团支部从07、08、09级团支部中择优选报,原则上各年级限报两个。
申报条件:
1.团支部干部齐备,团结友爱,互相配合,工作作风民主,联系群众,各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团支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执行严格;支部干部能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整个支部能形成一个团结友爱、遵守纪律、生气勃勃、奋发向上的战斗集体;
3.团支部有较强的凝聚力,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居于学院前列;学生党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4.团支部能有效地开展具有支部特色的支部活动、主题团日活动;能结合支部具体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并积极参加和配合学院以及学校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支部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比赛并获奖。
评选程序:
1. 材料申报:各参评团支部向所属学院团委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并填写《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2. 院团委初评:根据团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各学院团委对各支部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以电子版报送校团委;
3. 校团委评定:在各学院团委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校团委按照评优标准和细则进行评定。
二、校级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和程序
校级优秀团干部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积极参与共青团工作,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自己的职责岗位上踏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经常深入到团员群体中,认真耐心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各项工作中以身作则,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5.具体评选程序:由学院团学组织推出候选人,经院团委讨论通过后,填写《优秀团干申报表》,以电子版形式报校团委审批。
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程序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2.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 具体评选程序:按照名额分配,由学院团学组织推出候选人,经院团委讨论通过后,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以电子版报校团委审批。
四、校级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和程序
校级优秀团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团员意识强,能够模范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作用;
4.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在主题特色团日活动、社会实践、校园文体活动、青年志愿者等中表现突出。
5、具体评选程序:由学院团学组织推出候选人,经院团委讨论通过后,填写《优秀团员申报表》,以电子版形式报校团委审批。
五、优秀新生团支书评选条件和程序
校级“优秀新生团支书”是为表彰各20xx级基层团支部书记在20xx-20xx学年各项团日活动中的突出表现,从广大团支部书记中树立起标兵形象,将其有创新特色的团支部工作经验在全校范围内推广,以此将基层团支部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校级“优秀新生团支书”在20xx级新生团支书中推选产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号召力;
2. 热爱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具有务实创新、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目的明确,努力刻苦,成绩优良;
4.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5.具体评选程序:由学院团学组织推出候选人,经院团委讨论通过后,填写《优秀新生团支书申报表》,以电子版形式报校团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