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人员考核细则合集五篇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精选5篇)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篇1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

3.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

5.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6.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7.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帐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8.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9.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

10.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11.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2.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维护财务制度或财经纪律有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

13.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惩处。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篇2

杜绝影响稳定事件发生

一是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年初,该局就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与各股室签订了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负责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所在股室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二是及时处理排查矛盾隐患。要求各股室及时了解并掌握内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实际状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排除矛盾纠纷,并建立排查台账,把所有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杜绝了影响稳定事件发生,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是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对项目工地出现的问题,由分包领导具体负责;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局领导督办、信访工作人员包案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每个信访案件都能及时有效地处理。

制定年度综治工作重点

该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平安创建工作,不断健全综治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局党组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思想上有位置,组织上有班子、工作上有布置。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建立并坚持由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此外,该局还签订机关股室综治目标责任状,健全责任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综治工作网络。

为巩固和发展该局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工作成果,根据贵溪市委、市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该局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要点,把综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管理范畴,并将综治工作作为晋职晋级工作的考核重要内容。

全力推进和谐贵溪建设

综治工作是一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决不可掉以轻心。贵溪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吴继平说:“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管理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加强综治工作的主动性、全面完成综治目标责任,贵溪市城乡规划局责无旁贷。”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局专门对综治(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分工,即综治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直接责任人抓具体工作,把综治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摆上中心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写入年度工作计划,使综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同步实施。

此外,该局还积极宣传综治工作,并参与宣传“和谐贵溪”为主题的各种活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治安责任制,确保综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该局聘请了一位有责任心的人员负责值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假日均有人值班。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篇3

一、扣分细则

1、考勤:

(1)迟到(每节课,中午查勤,若有事需向老师请假):每次扣1分,若在校门卫处被登记为迟到者加扣1分。

(2)早退:每次扣2分。

(3)旷课(含升旗、早读、集会、自习):每节扣3分。

(4)旷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每次扣1分。

注解:1、每次点名以座位是否有人为准,值日者也不例外。2、请假不能后补(除特殊原因外)。

2、仪表、卫生:

(1)在校佩带首饰、头发不符合学校要求者,除首饰暂时没收外,每人每次扣2分。

(2)值日劳动迟到或没按时完成者每人每次扣1分 ,缺席者扣2分,并补做值日。

(3)劳动不符合要求,每人每次扣3~5分。

(4)乱丢垃圾者,每人每次扣1分。

3、课堂纪律:

(1)上课被科任老师点名批评者每人每次扣2分,若情节严重,被老师批评两次以上者,在征求老师意见后,扣5~10分。

(2)自习课讲话、走动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每人每次扣2分。

4、作业:

缺交和书写乱画1次扣1分;每周同一科累计缺交3次者,则扣10分。单元测验不及格的按段分别扣10、8、6、4、2分。

5、在教室内打球者,扣2分,并没收其球类;若造成损失者,要加倍扣分并赔偿损失。

6、放学违纪被记名一次扣3分。

7、严重违反校纪班规(含打架偷盗等),并给班级造成名誉损失者,每人每次扣10~15分,并请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

二、加分细则:

1、凡为班级或同学做一件好人好事者,每人每次加1分。

2、一周内未扣分者加1分,一月内未扣分者追加3分。

3、当月单元测验及格的同学加5分。

4、大型考试成绩优秀者,按以下原则加分:

(1)各科前3名,分别加5分、4分、3分。

(2)总分前3名,分别加7分、5分、3分。

(3)各科平衡发展,五科均在A段的加2分。

5、参加校运会或艺术节的同学每人加1分,获奖的按名次分别加5、3、2分。

6、由班委或同学评出每天值日完成最出色的同学,加1分。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篇4

一、任课老师

1、思想品德老师要认真备课,在课堂上加强教育,突出德育的实效性。其他学科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充分挖掘教材的思想内涵,在课堂上适时、适当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在课堂中要体现德育常态化,并在写入教案中。

二、班主任

2、班主任要抓好主题班会课,要结合学校政教办安排和自己工作计划,开好班会,注重实效。

3、班主任要搞好班级文化建设,布置好教室,表册上墙,学习园地或黑板报要每月更换一次内容,主题由学校团、队安排。

4、班主任要管理好教室和寝室,做到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符合军训要求。

5、班主任要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常识》等,力求做到学生知晓率达100%。

6、班主任每期组织开展一次家长会,共同探讨教育学生的具体方法、交流教育经验、通报学生思想和学习情况以及学校管理要求。

7、班主任要定期对本班学生进行家访,家访面要达到50%以上。

8、班主任要做到“十到场”(即:三操、早读、午餐、午睡、下午第一节、课外活动、读报时间、晚睡等),督促学生养成文明习惯。

9、班主任要加强留守学生和单亲家庭子女的思想教育和关爱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日常班级管理中。

10、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开展活动前做好安全预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11、班主任要根据学校安排,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品德修养,按10%的比例推举班级德育之星。

12、班主任每期末要对学生品德操行,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写好评语,发放通知书。期末要填好常管手册中班级管理内容并上交学校存档。

三、共青团和少先队

13、学校团、队为德育工作主阵地,要结合学生特点和重大纪念日及节日,组织师生开展如“5.4”、“6.1”、国庆、“12.9”、元旦等德育主题教育活动,并取得实效。

14、学校团、队要主持好升国旗仪式,并做好国旗下讲话,达到较好的思想教育效果。

15、团、队要搞好广播室播音工作,弘扬正气、打击邪恶,充分体现育人功能。坚持每天播音三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

16、学校团、队至少要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公益活动。

17、学校团、队要根据上级要求和组织建设需要,开展常规性、思想教育性强的团、队活动和组织建设活动。

18、学校团、队要利用“5.4”和“6.1”分别评选出优秀团员和优秀少先队员以及学生团、队干部进行表彰。

四、政教办

19、政教办要建立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德育工作总结

20、政教办要每期组织举办一次以上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专题讲座及其他针对性德育与安全活动(如文明礼貌月、弘扬民族精神活动月等)。

21、政教办每学年要根据班风和学风等内容搞好班主任工作考核,开展一次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活动。

22、政教办每学期要至少召开两次班主任培训交流会;每年要根据平时量化情况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级进行表彰。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篇5

去年以来,我市以全面创建无传销城市为总目标,构建“打、防、控、管”为一体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全市打传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市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巩固打传工作成果任重道远,为此,我市近日出台《20xx年合肥市打击传销固守防控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对标考核

依据《考核办法》,考核将在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综治办、市文明办联合实施,采用百分制,以月度通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其中,月度通报是综合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国家工商总局传销举报网站等平台提供的有效传销投诉数据,将所有县(市)区、开发区及一类街镇和排名前三名的二类街镇投诉情况在《合肥日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年度考核则是对各类考核对象年度打击传销固守防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将考核对象划定为一类固守县区8个,二类防控县区5个;一类重点固守街镇12个,二类一般防控街镇25个。考核对象皆实行动态管理。

据介绍,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专业队伍、经费保障、清理固守、物业和房屋租赁管理、处罚教育、投诉处理、宣传教育、加强维稳防控等“题目”,而且还设有加减分项目。

奖优罚怠

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类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市政府对成绩突出的街镇给予专项补助,用于打传工作经费支出。其中,成绩排名前三的一类街镇、一类街镇转化为二类街镇的、成绩排名第一的二类街镇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给予其他考核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的一类街镇5万元奖励、二类街镇3万元奖励。

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计分,并作为年度创建或复评“无传销县(市)区”的认定依据。年度考核成绩低于90分的收回“无传销县(市)区”标牌并通报。

《考核办法》还规定,二类县(市)区进入一类县区,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对二类街镇调整为一类街镇的,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街镇主要负责人;打传形势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实施严格问责,直至采取必要组织措施。另外,对年度考核成绩最后一名且成绩低于80分的一类街镇,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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