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班主任考核细则(通用3篇)
1、未制定且提报月或周生产计划(扣5分);
2、未将周生产计划分解为日生产计划(扣2分);
3、车间未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扣5分);
4、车间当日出勤情况未统计上报(扣2分);
5、未进行耗料计算(扣2分);
6、材料浪费严重(扣2分);
7、可用余料未重新入库(扣1分);
8、未完成当日生产任务(完成95%以上扣5分,80%以上扣10分,80%以下扣15分);
9、故意涂改生产记录(扣5分);
10、产成品未按时入库(扣3分);
11、未统计且提报车间生产日报表(扣5分);
12、交货耽误交期(扣15分);
一、指导思想:
依据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在规范执行《幼儿园一日保教常规细则》的基础上,为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班主任在一日保教常规管理中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从而规范教师行为。特拟定以下考核方案。
二、执行部门:教务处、教科室
三、考核办法:
1.教务处、教科室每周对各班常规管理抽查1次,并提供考核结果,每月汇总考核评分,报园长室审批,按等级给予津贴发放。
2.根据班主任一日保教常规考核标准,违反考核标准按要求扣分。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
满分
得分情况
晨间锻炼
按照幼儿一日活动安排表认真组织晨间活动,室内活动时一位教师热情接待幼儿和家长,一人参与幼儿游戏,不坐在电脑前;组织户外活动需在规定时间(8:00)到达指定地点,两位教师分头关注幼儿活动,不聚集、不闲谈、不离岗。不按时或不认真组织指导,一次扣1分。
5
早操及晨间谈话
两位教师带操,面带笑容,关注幼儿,不穿高跟鞋。按照周计划安排表按时组织谈话活动。违规一次扣1分。
5
幼儿午睡
认真组织幼儿午睡,加强巡视,被子必须根据季节盖到位,教师不得做私活、不得吃零食、不得离岗、不得坐被窝。2:20其他工作人员到岗。
幼儿起床入厕需有教师跟随管理。一项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5
活动组织
严格遵守保教活动具体要求,按计划按课表认真组织各种活动,不私自调课、代课。做到超周备课、按要求规范备课。不得过于简单化,二次备课、课后反思按要求完成。提前一天准备好教学具、范例适宜,幼儿活动组织井然有序。违反教学常规一次扣2分。
10
离园准备
做好幼儿整理工作,组织好幼儿离园。离园前不组织活动,幼儿着装不整齐,离园时教室混乱,一次扣1分。
5
关心幼儿
关心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入园人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取消考核奖。
5
班级环境
互动式墙饰体现主题实施过程,班级环境要能体现幼儿园特色和班级特色,无体现、无变化、不整齐、不干净、一次扣1分。
5
游戏活动
教师根据主题和幼儿园特色创设丰富多样的游戏区域,区域活动材料准备充分、投放及时,区域布局合理。幼儿游戏时能根据自己意愿使用入区卡自选游戏,两位教师能做到认真参加、积极指导。教师需根据主题及幼儿兴趣,及时撤换、增补、更新活动材料,适时调整区域。游戏材料添置和更换及时,每月不少于1次。执行不到位一次扣1分。
10
完成任务
按时按质完成幼儿园、年级组任务,不准时一次扣1分,不完成一次扣2分。
5
家园联系
密切家园联系,每月初及时更换家长园地内容,未经孩子监护人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让其他人接走幼儿。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正确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如因方式方法不当引起家长反响或投诉,经查实一次扣2分。
10
五、备注:
1.班主任在一日活动中应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活动。
2.月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绩效津贴发放的依据。
为加强对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的管理,督促责任督学扎实开展督导工作,更大化的发挥督学监督、指导、帮助、服务作用,充分调动督学责任区督学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落实《海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和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海伦市督学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海伦市督学责任区督学。
二、考核内容
(一)引导学校确立正确的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引导和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听课不少于2节;及时评课,指导教师教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课堂效率;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二)每次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填写海伦市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检查记录表,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按时参加海伦市教育局的督导评估工作,按要求完成督导评估报告、随访记录、调研报告、典型经验材料等文字性材料。
(三)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维护督导形象。
(四)将督导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海伦市教育局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三、考核形式
责任督学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由海伦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2月底。责任区督学根据岗位职责每年在12月20日前进行自评;海伦市教育局于12月30日前组织责任督学进行考核。
四、结果运用
对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履行情况、经常性督导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责任区督学考核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70---90为合格,7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责任区督学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