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比赛评分细则(实用两篇)

表演比赛评分细则(精选2篇)

表演比赛评分细则 篇1

评分标准:

1.表演奖

曲子难度1分;服装统一1分;

舞台形象(纪律、精神面貌)2分

;表演艺术2分;合唱效果4分。

2.指挥奖

乐感3分;指挥准确性3分;

表达艺术3分;

形象1分。

比赛地点:艺术活动中心

比赛时间:20xx年8月31日晚19:30~22:10

比赛内容:

1.《团结就是力量》

2.自选一首规定的革命歌曲

表演比赛评分细则 篇2

一、节目基本要求

1. 节目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思想性;

2. 形式活泼、主题突出、艺术性强;

3. 服装整齐、动作大方、整体效果好;

4. 班级重视、组织有序、参与面广。

二、评分标准

1. 总分10分;

2. 基础分5分;

3. 主题突出、思想性强、形式新颖、自然健康、台风严谨大方、富有艺术感染力2分;

4. 服装整齐美观、表情自然大方、吐字清晰、语言流畅、动作协调、恰当得体、整体效果好2分;

5. 背景音乐选取与节目内容的整体搭配好0.5分;

6. 组织有序、遵守纪律、服从指挥0.5分;

7. 节目时间太短或太长应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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