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惜图书,人人有责。
二、图书应分类入档,分期登记,并制定图书目录。
三、新购图书,应及时登记,及时入柜。
四、图书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证借书。
五、图书只对本校师生开放,不得外借。
六、教师借书应签名,并注明书名,借还日期。学生借书由班长统一办理,并注明班级、姓名、书名、借还日期。
七、图书借阅时间,教师周二,学生周一,借阅时间一般为一周,如有延长,须办续借手续。
八、每次借书册数,教师不得超过三册,学生不得超过两册,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
九、对人为弄脏,应批评教育,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十、图书管理员要做好图书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为了加强学校的用药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学校药品的保管、采购、检查制度。
一、药品的采购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学校统一购买。
2、校医务室药品应由正规药房或医药公司购买,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破坏师生身体健康。
4、建立药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二、药品保管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教师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并做好登记。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3、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4、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四、药品的使用
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一、 人员与培训
1、卫生室保健老师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并要通过药检部门的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担任学校药品管理工作。
2、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二、 采购与验收
1、学校卫生室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及药品经营商店采购药品,由教育局指定采购商店,并索取合法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妥善保管。
2、购进药品应做好质量验收,包括药品的内外包装 、外观性状及合格证的检查。药品验收应做好验收记录,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家、数量、到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等。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验收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三、 陈列与储存
1、药品应有专橱存放,药橱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
3、药品应实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过期药品不得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变质、过期或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标示明显,定期上报药检局集中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 药品使用
1、学校卫生室只能使用非处方乙类药品,应在规定的药品推荐清单内选用药品。
2、药品应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使用,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发放药品要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姓名、病因、药品名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