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个人评分细则(汇编3篇)

先进个人评分细则(通用3篇)

先进个人评分细则 篇1

1、辩论技巧:语言流畅,分析、反驳和应变能力以及论点的说服力和逻辑性(40分);

2、内容、资料:论据内容是否充实,引述资料是否恰当(30分);

3、风度及幽默感:表情动作是否恰当,是否有风度及幽默感(15分);

4、自由辩论:个人在自由辩论中的表现(15分)。

先进个人评分细则 篇2

一、总则

爱岗敬业,能充分关注教育教学领域中热点,积极探索教育规律,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并能够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为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为学校“做大、做强、做优”,做出卓有成效的努力。

二、要求

1.师德要求:热爱学生,不体罚、不打骂,顾全大局,认真执行学校及上级部门的决议、法规意识强。

2.教改要求: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思想及新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教育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寻找教育教学新思路,科研意识强。

3.业务要求:能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做到课堂效率高、学生负担轻、教学质量好,能利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开设研讨课、示范课。

4.课题要求:至少有校级以上课题研究并能集中精力,努力攻关,做出成效,形成特色。

5.成果要求:论文采用率是评定一个学校综合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教师科研水平的主要依据。教学研究实践需要富有成果,科研论文至少要在市以上刊物发表。

6.质量要求: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年级同类班级中达中上水平。

三、评比方案

1.条件: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教师均可参评。

2.步骤:

(1)向教科处申请填写《朱棣文小学教科研先进个人推荐表》。

(2)提交有关个人科研实绩的资料(以教科处登记为准)。

(3)由评审组根据实绩确定本年度获奖人数及人员。

3.奖励办法

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职称和各类评比优先的重要条件,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评选时间:每学期末。

朱棣文小学教科室

20xx年6日

先进个人评分细则 篇3

一、评审规则:

  (一)海选赛评判委员会由三名评委组成,实行评判长负责制。

  (二)海选赛评判长负责组织决赛的具体评判工作,宣读评审方法,评审纪律。

  (三)海选赛期间,如出现两名以上的选手分数相同,或出现其它不可预见和难以审定的情况时,在充分听取全体评委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由决赛评判长决定

  (四)全国总决赛评判结果由总决赛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五)评判过程和评判结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内容

  (一)模特比赛评分标准

  评审将对选手整体印象进行评分——展示时行走技巧、转身技巧、展示技巧、饰物搭配技巧自然得体,展示时个人整体感觉要勇敢、自信、阳光。

  (二)才艺比赛评分标准

  评审将对选手的才艺表演能力进行评分——表演时着装要符合表演的内容,表演要生动、活泼,具有感染力,多方面展示自己,表演内容健康、阳光、积极向上;才艺表演,每人时间控制在2分钟之内,要突出童真童趣,要有创意。

  (三)道德礼仪评分标准

  1、礼貌待人、尊敬师长、遵守时间、服从指挥;

  2、遵守后台纪律,不说笑打闹,不乱跑;

  3、选手之间的相互配合、团结友爱;

  4、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5、不浪费粮食,不浪费水、爱护公物。

  三、评比程序:

  (一)参赛项目

  1、T台展示——自由服装;评委根据选手服装搭配,走秀风采综合评分。

  2、才艺展示——声乐、舞蹈、戏剧、器乐、表演、书画等,才艺展示时间控制在2分钟之内/人。服装、音乐、道具、乐器自备。

  (二)参赛组别:

  1、儿童组: 4岁— 6岁;(20xx年5月—20xx年6月)

  2、少儿组: 7岁—10岁;(20xx年5月—20xx年6月)

  3、少年组: 11岁—16岁;(20xx年5月—1997年6月)

  (三)参赛要求:

  1、选手节目自选,时间控制在2分钟之内;

  2、服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3、伴奏之用MP3格式音乐,不得带原唱,仅限伴奏曲目;

  4、遵守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比赛场地侯场;

  5、陪同人员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二、评比方法:

  1、采用记分制,当场公布分数;

  2、以组别为单位,比赛结束后,评委将对选手进行点评;

  3、分值比例:

  采用100分制,T台秀分占总分值60%、才艺分占总分值30%、道德礼仪分占10%;

  T台秀分:评分数值在60分以内;评分数值至小数点后一位;

  才艺展示:评分数值在30分以内,评分数值至小数点后一位;

  道德礼仪:评分数值在10分以内,评分数值至小数点后一位。

  最终成绩= 三位评委老师的综合评分(T台秀分+才艺分+道德礼仪分)之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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