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阅读感想与心得【优秀9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沈从文先生曾在《湘行散记》中提及过白河,而今天我也有有幸来到白河,目睹一下它的风采。
河的两岸连着连绵不断的山峦,山上的绿色如同瀑布一般顺流而下,遍布了整座山峰,淡绿色的,翠绿色的,碧绿色的融在了一块,把整片山都连在了一块,好像是一刀劈下去,将两片山分开,才有了这条白河。
白河的气势让人一看到就感到宽亮,宏伟,但却又有一种清秀,奇丽的感觉。放眼望去:水天相接,山水相衬,奇石异树。它好似一幅画,既有着中国田园山画的简洁,也有着西方油画的色彩鲜明,让人不由赞叹……
如果你能有幸乘船游览,听听船夫嘴里哼唱着的渔歌,观赏着那奇山异水,感受着那迎面吹来的风………这种感觉便是再好不过了。
位于白河旁的石板溪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一条小溪从山上细细地流下来,激起一阵阵浪花,打在石头上哗哗作响。太阳虽正直高照,但因为浓密的枝叶而感受不到它的灼热。
小溪两岸的岩石上长满了苔藓,一片片成熟后落下来的落叶随意地撒落在上面,就好似一块块撒了糖粉,巧克力的抹茶味墨绿色的蛋糕,十分可爱、诱人。
我踏过泠泠作响的溪流,穿梭过茂密的树丛,聆听着树叶被风吹过后沙沙作响的声音,感受着自山谷吹来的风,摘下一朵刚刚被蜻蜓拂过的小花………这就是大自然!我不由的赞叹着。在这里,我显得无比渺小,而大自然却显得无比伟大。
重游过沈从文笔下的白河,我发现它的美不再仅仅是文字上的美,而是一种更深动的美,而这种美就隐藏在每一个不经意的小细节里,发现这种美是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既是一件最容易最普通的事,也是一件极难的事。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之后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之后学信来说自我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后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之后,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以往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之后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期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明白,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如果他们明白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明白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当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齐。菲利浦夫妇在那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我的叔叔于勒》选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是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写的。莫泊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在这个暑假里我们教师要求我们阅读这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我一共阅读了两次。初次阅读,只读到了菲利普夫妇的见利忘义,爱慕虚荣。经过再一次的阅读,我又发觉菲利普夫妇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怜的人,他们之所以会变成此刻的他们,只是因为黑暗拜金的社会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作者的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妇对待亲弟弟于勒前后截然不一样的态度,画出了一幅资本主义社会里,贫穷则哥哥不认弟弟的悲惨的景象,艺术的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相互帮忙的完美生活的主题思想。
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约瑟夫。达佛朗斯家的生活状况。“我”有两个姐姐,家里的生活也是比较的艰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艰苦,却赚的钱却不多。之后又介绍了于勒。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中,他想向上层社会爬,也想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创业,可是都失败了。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杯具,而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杯具。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仅把自我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最终,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此,他由家庭进入到社会,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居然阔绰了一个时期,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大买卖。可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最终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终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于勒的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必须的代表性。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
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的身上,还形象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的时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哥同过欢乐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欢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那里,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道德标准,与是非标准。总之,在这篇小说中,人物形象寥寥无几,但却有明有暗,有虚有实,有详有略,写出了层次,突出了重点,在语言动作中生动地突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有力地表现了主题。
旅行社推销员格里高尔一夜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壳虫。这一变化,使无数的读者看到了世间的悲凉、人生的辛酸和命运的多舛。没有一个人不用世俗的情感体会到自己令人怜惜的生命脆弱。在随后的阅读里,这一形象象命运的主题时时以凌厉的重音敲击着人们的心弦。
这个如此具有开创性的文学形象使我们瞠目,它到底承载着什么、启示着什么?
有人认为,它有力地揭露了社会制度之缺陷所造成的人的异化。人的丰富的人性、情感、心理等社会性和生物性的彻底物化。这些判断都正确而深刻的揭示了社会制度和文化里的反人性力量的存在。强大的丧失感控制着每一个阅读者的心灵。
但是纵观卡夫卡的小说作品,我们会看到,这一变化里同时也蕴含着对人的孤独而独特的存在,以及人类文化勾通的不可能性等哲学思考。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享受着共有的物质资源、人类文化资源,秉承着千万年人类进化所成就的语言、思维、情感的巨大既有果实。我们生存在具体的有着自然疆域、历史文化和现实的制度阶层的社会关系中。作为人类,我们的特性里有着显著的社会性。社会性的生存是人类生存的本质。
同时,人具有其巨大的生物性特征。人类从自然中获取生命能量,获得文化信息,勾通个体天赋的进化成果,在身心的整合中成长为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人的社会性和生物性的统一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于是,古往今来,在不同的自然、文化背景下诞生了无数不同的人。人,因其独特性,而使人成为区别于他人的人,成为不可超越因此本质上也不可勾通和理解的特别个体。哲学的上“不可知论”和文学上的悲观主义都是基于人类这个坚实而冷酷的自然与文化现实。
我们成长在社会性与个性、生命的现实性与超越性、对社会勾通的强烈愿望与勾通的不可能性的矛盾之中。
不论是唐诘诃德、浮士德、简爱、夏洛克或卡夫卡笔下的另一文学人物形象“饥饿艺术家”,都在寻求着勾通和理解。但是人人都在背负着无人理解自己、认同自己的苦痛的负担,人因其独特性而承受着深深的孤独感。
这是为实现自身的社会化或者说深深地溶入社会,而必然经历的生存和存在状态。
精神分析学派认为:人性没有得到展开的人,具有深深的人格的寄生性、依附性,他们的心理的完整性依靠他人的给予,或者说他们承受着令他自己恐惧而永远无可弥补的孤独感。
寒假期间,我拜读了高尔基的著作《海燕》,感受颇深。
一开篇,“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短短的一句话,描写出恶劣的环境和海燕面对暴风雨无所畏惧的场景,让人印象深刻。暴风雨就要来临了,渺小的海燕还不归巢,它想干什么呢?继续读下去,原来海燕是一种十分凶猛的海鸟,它从不畏惧暴风雨,总是像箭一般地飞翔。看啊,海鸥在呻吟,企鹅在躲藏,海鸭在逃避……只有海燕在大声呐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短短一句话,是那么充满激情,充满自信和力量!
成功的鲜花是只有经历重重困难才能摘到的。
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一生有一千多项发明,引来无数羡慕的目光。但成功者背后往往有他人难知的辛劳。一千多项发明,意味着爱迪生一生要失败多少次!但是,他总是坦然的面对每一次失败,认真地对待每一次实验,知道成功降临到他身上。他就是暴风雨中的勇敢者!
畏惧困难的人都是弱者,敢于挑战困难的人往往才是强者、成功者,是暴风雨中的勇敢者!为了我们光明未来,让我们成为暴风雨中的勇敢者!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家人。
主要内容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后来成了全家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后来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知道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知道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而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后来“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可以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看到《世说新语》的书名,就莫名其妙的有一种“高大上”的感觉,甚至认为这是一本现代书。但事实并非如此,据说《世说新语》编于南北朝时期,是一本收录历史故事的书。
最终拿到这本书,我翻了翻,却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啊?这本书不是收录故事吗?怎样全是文言文!我对文言文并不感兴趣,觉得没意思,便把它放下了。可再回头看时,却被它深深吸引了。
原先《世说新语》分为三十六章,每个章节都记叙了一种思想或行为,收录了必须篇数的历史小故事。而每篇故事下头,都标有注释与译文。这下我就能阅读了。
那么,《世说新语》都讲了些什么?它里面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名人轶事,比如管宁割席、广陵散绝等,还有许多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故事。通读下来,真是收获多多。
读了这本前无古人,也许会后无来者的好书,我心中真是感慨万千。
首先,这本书编得十分好,它把历史浓缩成短小精悍的小故事,让人读起来就好像在看一本故事书,而不是单调的历史记载。并且它把诸多故事进行了分类,分成三十六章,让人查阅起来很方便,一目了然。
其次,它经过故事传播着道理,看着一个个形象生动的人物,我们就会明白,哪些人是学习的典范,哪些人是“负面教材”。
最终,这本书让我收获了许多知识,不仅仅让我认识了历史,还让我学到了古文。古文读多了,就会慢慢发现其中有的规律,进而了解了古文的规格与韵律。明白了古文的字代表什么意思。这样一本好书,谁会不喜爱它呢?
《世说新语》让我眼界大开,没有想到历史遇见古文竟然能碰出知识的火花。真心期望大家一齐来读这本好书,感悟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的礼貌历史!
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
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
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这篇文章讲了一个精神执着的孩子,让我明白,坚持,不放弃,就是胜利!
早在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学过卡夫卡的《骑桶者》,在那篇课文中我初次体会到了卡夫卡的魅力。在大学里我又阅读了卡夫卡写的另外一部作品《城堡》,相比较而言,后者要难懂许多,但是通过这两部作品的阅读我也更加喜欢上了卡夫卡的写作风格。这次大学语文需要我们赏析一篇作品,我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卡夫卡的作品。
此次我要赏析的是卡夫卡最有名的作品之一《变形记》,相比于《城堡》的让人找不到头绪的情节来说,《变形记》显然更能让我读懂。《变形记》讲的是一个年轻的旅行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变成了大甲壳虫后发生的事。格里高尔变成了甲壳虫后,母亲一看他就会发哮喘病,父亲一直都很憎恶变成甲壳虫后的格里高尔,试图把他弄死。只有那个妹妹在起初的时候还对他很好,给他打扫房间,给他准备他喜欢吃的食物,为他搬掉房间里面的家具让他有更多的空间活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对他也变得冷淡了,到最后妹妹变成了最憎恶他的一个人,他们都想把格里高尔这个累赘弄走,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正常。最后格里高尔在自责中死去了,家人们得知了消息并没有表现是什么难过或者惋惜的心情,他们辞退了那个女佣,避而不谈格里高尔的事,准备去旅行一趟,然后回来开始新的生活。
读完这部作品首先是我就为格里高尔感到不平和同情。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商店破产后一直是家庭生活支出的主要来源。他任劳任怨,不管那个推销员的工作多么辛苦他都不会对家人们抱怨些什么。在每次拿薪水回家时他就会特别高兴。他知道自己的妹妹喜欢小提琴,还曾经秘密的打算把妹妹送到音乐学院去进修。但是这个愿望还没有完成他就突然间变成了一只甲壳虫。在变成甲壳虫之后,父亲就非常憎恨他,狠心的用苹果砸他,导致他的背上一直嵌着一个苹果,这可能也是导致格里高尔最后死去的原因之一。但是格里高尔并没有就因此憎恨他的父亲,他还是喜欢去看看他的父亲在做的那些什么一直维持的习惯。在他们家的经济陷入危机的时候他也担心他们该怎么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