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新《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
第4页 /(共4页)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到幼儿园工作这几年时间,我一边学习着、一边成长着,但深知需要努力的方面还有很多,因此,对照《条例》,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努力,一路前行。虽然我现在还不是一名党员,但我还是要向身边的党员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水平,要不断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认真领会《条例》中的内容,主动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道德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要一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多向有经验的同事学习。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一定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条例,自觉遵守,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幼儿教育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9月2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纪委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应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做到从细、从严、从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修订后的《条例》与原来相比,新增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共142条。这也是我党首次将“家风建设”写进《条例》,也让我们看到家风教育的重要性,每个家庭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就像是一个个细胞,每个共产党员应该身体力行,严于律己,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言传身教,从而才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以纯家风,而自然以正国风。
《条例》的修订充实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内容,这也是充分的体现了我党与时俱进的先进性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条例》自修订以来就是我们每位党员心中的一把戒尺。正所谓“诚欲正朝廷以正百官,当以激浊扬清为第一要义”,每位同志都要拧紧思想的总开关,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知敬畏,存戒惧,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始终立足岗位,甘于奉献,踏实做事,干净做人。
最近,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细致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严格按照《条例》上的规定约束自身的言行,时刻守住底线,做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每一个人都应懂得,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是不可能完成好一份工作的。我们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
作为教师,不管是在任何场合,都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传递正能量,宣传党的各想路线方针政策,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念不动摇,为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奋斗不止,贡献自己的所有了力量,在所不辞。
我认为,幼儿园一直以来是一块净土,是一块神圣的地方,我们身居净土,要以此为契机,抓好自身建设,在思想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近年来,四个意识的提出,环境污染的防治、扶贫攻坚的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扫黑除恶的开展,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更好的执纪监督,新《条例》的发布可以说是与当前的形势紧密相连,既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也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来了更具体的要求,更是制度的与时俱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新形势新任务有机衔接的具体体现。
新《条例》要求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学习新要求和新规矩,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立意内涵,深刻领会把握《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党规党纪熟记于脑,牢记于心。把学习贯彻与工作、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严守纪律底线,不碰纪律红线。
新《条例》要求下,要切实增强行动自觉,严于律己,自觉运用新《条例》约束和规范言行,遵规守纪、当好表率。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坚定,担当尽职,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义不容辞的履行好,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新《条例》落地生根。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行为,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发生。要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敢于踩“红线”、越“底线”。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公布昭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是基于党情适应时代要求作出的修订和完善,凸显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时代性、政治性,为新时代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释放了强烈信号,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新标尺,必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果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全面彰显了党中央加强纪律建设,更加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一名党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把学习过程变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履行尽责的重要过程。
一是在学习中强化政治意识。这次新修订的《条例》,最大的特征就是体现政治性。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条例》以此为遵循,把政治纪律作为纪律建设的根本内容,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部分作了重大修改,涉及26条,占到《条例》新增修改的三分之一。学习《条例》,就是要深刻领会《条例》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的重大意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的权威。
二是在学习中提升履责意识。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走在前列。针对中、省、市在强化政治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重点工作中,开展集中教育整治、“3+2”专项治理、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等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镇党员干部将把《条例》作为常备书,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贯穿到履职全过程,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旗帜鲜明地鼓励担当有为、问责无所作为、查处腐败乱为,践行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