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春节慰问信息(热门3篇)

乡镇春节慰问信息(精选3篇)

乡镇春节慰问信息 篇1

委机关全体离退休干部及家属同志们:

你们好!辞旧灵鸡歌日丽迎新瑞犬报年丰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们怀着崇敬心情向您致以节日祝贺和亲切慰问!

回顾成绩令人振奋20xx年我市城建工作“十五”计划总结年也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丰收年黄石市再夺省第三届“楚天杯”省级卫生城市、文明城市顺利通过复查环磁湖“国家人居环境项目范例奖”预审通过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市建管委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目标管理任务城市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9910”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民生民本工程初显成效;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创新市容卫生明显改观“双创”工作实现新突破;建筑行业监管日趋规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3.8亿元增加值20亿元;小城镇建设再创佳绩灵乡等一批城镇夺得省“楚天杯”陈贵镇获得省卫生镇称号……成绩取得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结果全体城建人辛勤劳动结果全体离退休干部及家属们关心支持结果在此特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展望未来催人奋进20xx年市政府提出了城市建设与管理“三化两改一加快”工作目标要求我们突出城市绿化、道路黑化和市容洁化工作实施旧城改造和污水改造工程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步伐前方扬征尘奋斗无穷期我们将继续发扬创新精神、改革精神、发展精神和服务精神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但愿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给予更多关注、理解和支持并多提宝贵建议共同推进我市建设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祝您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0xx年春节

乡镇春节慰问信息 篇2

一、慰问对象:

户口在春华镇范围内的各种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家庭。

1、全镇集中、散居三无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对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双定对象,三属家庭,烈士家庭,计生失独家庭。

2、全镇低保户、下岗职工、基层老党员、疑似参战人员(边防3师、南海舰队、涉“核”人员)、退职基层干部等中的困难家庭。

二、慰问资金

慰问资金分一、二、三类、四类,分别为3000元、20xx元、1000元、600元,共计慰问1534人,慰问金额119万。资金由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筹集。

三、基本原则

(1)县民政局确定的慰问对象,确保慰问。

(2)面上慰问

1、按困难指标分大鱼片(6个村),春华片(6个村,1个居委会);大鱼片与春华片按1。3:1的比例安排资金。

2、居委会负责全镇非农业户口慰问。在集镇范围内农业户口的困难户由所属村负责慰问。

四、要求:

1、时间安排:

1)1月11日镇召开春节慰问工作会议。

2)1月14日-17日各村(居)委会确定慰问名单进行公示(三天)。

3)1月17日各村(居)委会将名单报送镇民政办。

4)1月18日镇民政办将审批后名单送到民政局。

5)1月18日-25日星沙时报、公开。

6)1月29日-30日县镇村慰问到户。

2、具体要求

1)慰问对象必须准确,困难属实,不能拿作人情,不能挪作他用;不能挪做村组干部工资。

2)各慰问对象交村、居委会摸底确定后,必须进行张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镇人民政府研究后确定。一经举报,举报属实立即取消,不予补缺。

3)慰问资金不能拆开进行慰问,必须足额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4)全镇统一慰问时间定于1月29日至30日,全镇分13个组,由党政领导负责,县直机关干部、联村干部、村支两委、群众工作人员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五、民政办公室举报电话:0731-86386106

六、具体慰问金到村,慰问名单分配附后

七、慰问人员分组安排

乡镇春节慰问信息 篇3

为贯彻落实好长县办[20xx]2号关于《长沙县20xx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的手中,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定于2月10日,组织全体机关和村(居)干部到困难群众家中开展春节慰问活动,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慰问时间

定于20xx年2月10日,时间1天;08:00至08:30领取慰问物资和资金,08:30至17:30组织入户慰问活动。

二、资金安排

县民政局安排全镇春节慰问金共计74万元,其中用于敬老院慰问3万元,优抚对象座谈会资金1万元(拟用于特殊优抚对象的慰问),村(居)困难群众慰问金70万元;经调查摸底、个人申请、村组核实、党委政府审核,报县民政局备案和公示后,拟对全镇380户一般困难家庭、91户中度困难家庭、54户重度困难家庭和96户优抚对象进行春节慰问,共计慰问金68.4万元(含市领导慰问对象2人,不含1名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4000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和附件2。

三、人员分工

此次慰问活动的人员由机关和村(居)干部组成,原则上以联村干部为主体,人数较少的单位抽调部分机关干部进行补充,具体人员分组见附件(3)。

各党政领导对所联点村(居)的慰问工作负总责;组长具体负责联点村(居)的人员分组、协调和慰问金的管理与分配等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慰问活动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及相关情况的处置;财政所相关人员负责慰问资金的管理与发放工作。

四、组织程序

慰问活动的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部署。召开慰问活动安排部署会,下发慰问人员名册和慰问物资安排表,并明确人员分组和工作职责。

2、领取物资。由各慰问活动小组的组长负责,分别到财政所、社会事务办领取本组的慰问金和慰问物资。

3、人员分组。到各联点村(居)后,由组长负责先对人员进行分组,每组不少于2人(其中1名机关干部、1名村干部);同时,明确慰问人数,分配好慰问资金和物资,并提出相关纪律要求。

4、入户慰问。严格按照分组,镇村干部一起逐户上门进行慰问,要认真落实县委“四个严禁”( 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严禁将慰问资金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并自觉做到“四要”。

5、汇总资料。慰问结束后,要及时将慰问对象签名的慰问金发放表册交给本组组长,拍摄的照片统一拷贝给本村(居)民政专干;各慰问活动的组长要及时将联点村(居)的发放表册上交到社会事务办进行汇总,并督促各村(居)民政专干及时将照片进行分类、汇总后于次日下班前上报给社会事务办。

五、相关要求

慰问金和慰问物资必须由镇联村干部和村(居)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并拍摄一张照片,照片先交所在村(居)民政专干,由村(居)进行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给社会事务办。各村(居)慰问名册统一由镇社会事务办打印盖章,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依据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上户时要做到“四要”:

(一)要核实慰问对象。慰问时要了解慰问对象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慰问对象分类和标准是否准确。

(二)要当面点清钱物。上户慰问人员要明确告知慰问对象慰问金数额,由本人确认后在领款人一栏内签名,并要求慰问对象当面点清慰问金。

(三)要核对联系方式。慰问人员要请慰问对象核对并确认发放表中所留电话号码是否准确;原则上要留慰问对象本人的联系电话,如果慰问对象本人没联系电话的可以留其他家庭成员的电话

(四)要告知慰问情况。如果不是慰问对象本人而是由家庭成员领取慰问金的,要叮嘱代领人转告慰问对象本人,要让慰问对象清楚慰问金数量和干部送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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