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工作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加强公共场所用电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电气专项隐患排查。结合现阶段开展的百日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特别是对电气系统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用电设备设施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破损、绝缘失效,设备设施未接零接地保护,露天设备、配电装置未采取防雨、防雪、防雾、防尘等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二、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各区县要认真吸取同类事故的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本区域内用电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对于车站、商场、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出台和完善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
三、落实和完善相关设施,加强管理。各区县要督促和检查公共场所的电气主管单位,完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对车站、商场、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中危险部位必须加装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措施;对电气设施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装置、进行接零接地保护;露天设备、配电装置必须安装防雨、防雪、防雾、防尘等安全设施;对重点部位必须安排专人加强巡查和检查的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〇一x年五月五日
1、公司电工负责公司范围内一切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及监督工作,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拆除、维修。
2、商场内及库房严禁使用电暖气、小太阳、速热器、电炉子、电热毯、电饭锅等电热器具和酒精炉、液化气等易爆物品,严禁在商场内给电动车、手机充电,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一楼主食加工组、面包房、二楼纤裤脚组等所使用大功率电器要有专人管理维护,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并配备一组干粉灭火器。)
3、我商场是无吸烟商场,工作人员严禁在商场内及库房、库区吸烟,并有劝阻顾客禁止吸烟的责任。
4、商场遇有停电禁止使用蜡烛、打火机等明火,只能使用应急灯和手电筒。
5、商场进行装修需使用电气焊、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随意动用明火和电气焊作业。
6、经营易燃易爆化妆品或使用、出售电器的柜组,要严格执行《商场消防安全实施细则》。调试商品,要认真负责,试完应及时拔掉电源插销。
7、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开店营业、闭店清场等管理程序,安排守口人员,每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切断电器(包括各楼层热水器)电源。做到拉闸断电、人走灯灭。
为维护商城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商城范围的用电安全,特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凡进驻商城经营户及进场装璜单位在商城内需装修改动线路时,必须由所属部门人员陪同到物业管理部登记,同时出示电工操作证,及电路设计图,由物业管理部对施工人员电工证进行验证等。
二、进场装修经营户的布线必须做到:①所有走线必须穿PVC管线(难燃材料)或防火槽板,接头必须用瓷接头或YH接头;②禁止使用花线,走线必须规范、美观、牢固;③所有连接线不允许超过10厘米。
三、经营户的进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程结束后,由电工班进行电气验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整改,通过验收后由电工班搭接电源、供电。
五、经营户在用电中需移动、改变电路,也必须向所属部门审报,到物业管理部办理以上手续,违者以私拉乱接处理。
六、用电安全,人人有责,现场管理人员、用户及供电方应齐心合力做好安全用电的工作。
七、本制度解释权在物业管理部,物业管理部为商城用电管理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