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上班时间通知(汇编16篇)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精选16篇)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1

公司各部门:

根据季节变化和公司统一安排

原定时间

上午:07:30-11:30 下午:13:30-17:30 调整为

上午: 07:30-11:30

下午: 13:00-17:00

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2

各位同事:

由于五一之后,白天渐渐变长以及考虑各位同事中午午休的原因,公司对上下班时间做出相应调整。安排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 中午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周六: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5:00为工作时间

以上时间安排自20__年05月25日开始执行,望各位同事周知!

单位:

日期: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3

各位同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我市将从6月1日起至9月30日实行夏令时。实行夏令时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要去长乐市机关事业办事的'市民注意时间变化。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和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年5月1日起,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2时30分至5时30分。

特此通知。

xx办公室

年4月30日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4

公司各部门:

根据季节变化和公司统一安排,为方便员工出行安全,保障员工的工作状态,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__年5月4日起,上班时间做出以下调整:

生产车间:7:30—12:00,14:00—17:30;

行管人员:8:00—12:00,13:30—17:30。

特此通知。

申请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5

各位同事:

由于春节之后,白天渐渐变长以及考虑各位同事中午午休的原因,公司对上下班时间做出相应调整。安排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 中午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周六: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5:00为工作时间

以上时间安排自20xx年03月25日开始执行,望各位同事周知!

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6

驻中心各部门窗口、各有关单位,中心管委会各科(所、站):

一、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xx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xx〕50号)精神,中心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xx年5月24日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7

各科室:

根据《中医学院关于执行冬季办公时间的通知》(桂中办〔〕13号)精神,现将我院冬季上班时间通知如下:

从x年11月1日至x年4月30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教学时间安排按中医学院教务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中医学院附属x医院

x年十月二十八日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8

各位纳税人:

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根据分局实际,自20xx年6月12日起,分局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20xx年6月2日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我市中心城区早晚高峰交通压力,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长省直机关、市直机关及城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上下班时间不变。

二、在长省直事业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下班时间冬季为17:00、夏季为17:30。在长省属国有企业、市属及开发区属国有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参照执行。

三、市本级(含)以下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车管所、医保、社保、公积金、产权交易、人才、就业、交通等窗口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中午不间断服务,下班时间冬季为16:30、夏季为17:00。

四、其他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错峰上下班时间,倡导实行网上办公或弹性工作制。

五、错峰上下班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不包括九台区、双阳区。

六、本通知自20xx年12月7日起实施。

通知人:

日期: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10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建立工作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和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要求,强化教职工日常管理,坚决清除妨碍公平正义的“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现象,服务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长期脱岗人员开展核查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建立工作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和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要求,强化教职工日常管理,坚决清除妨碍公平正义的“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现象,服务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长期脱岗人员开展核查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校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长期脱岗人员的认定

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认定为长期脱岗人员:

1.未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各类请假期满(含超出准假权限的)未到岗上班的。

3.出国(境)留学(探亲)期满未归的。

4.国内进修、学习(含博士后研究)期满未归的`。

5.离岗挂职(含科技副县长)期满未归的。

6.私自在外单位就职的。

7.借调校外单位工作到期,擅自不回校上班的。

8.一年内连续病休或累计病休超过3个月的。

9.调出人员未办结相关离校手续,即擅自离岗不上班的。

10.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12.其他原因可认定为脱岗的。

三、核查上报工作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按本单位教职工花名册逐一核查是否在岗,根据本单位留存历史材料和考勤记录,对不上班人员的离岗手续和期限进行核查和对照,凡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列入上报名单。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长期脱岗人员核查上报工作。要认真清理,务必如实统计上报所有脱岗人员。凡隐匿不报、瞒报、漏报,造成“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的,一经查实,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

3、实行零报告制,即本单位若无长期脱岗人员也须报送报表。

4、核查认定中如有疑问,及时咨询人事处。

5、请于3月9日前将经本单位负责人签批后的《长期脱岗人员情况统计表》纸质版报送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迎西校区办公楼531室)。

电子版发送地址:

联 系 人:庞永峰

联系电话:

人 事 处

20xx年2月26日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11

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xx年夏季高考将于6月7日至10日进行,为减少交通压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县直各部门、单位和金乡街道、鱼山街道、高河街道、王丕街道原则上实行错峰上下班(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及服务高考相关单位除外),高考期间上午上班时间推迟至9:30。

通知人:

日期: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12

公司各部门:

根据季节变化和公司统一安排,为方便员工出行安全,保障员工的'工作状态,经公司研究决定,自10月1日起,上班时间调整为:【通知,冬季作息】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请各位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按时打卡。

人事部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13

集团各单位、机关部(室):

经集团研究决定,调整工作作息时间,具体调整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xx年1月6日起,上下班时间调整为:

上班时间8点30分;

午休时间11点30分至点;

下班时间17点。

二、供水集团所属的远郊水厂(五水厂、六水厂、七水厂、九水厂、浑南分公司水厂),上下班时间调整为:

上班时间早9点;

下班时间(春、夏季节)下午15点30分。

(秋、冬季节)下午15点。

三、倒班制职工交接班时间,各单位按实际情况安排。

四、集团拟于近期全面实行职工上下班刷卡考勤制度,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考勤监督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工作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工作,切实解决调整后出现的个别问题。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效率,确保集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1月5日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14

尊敬的金殿环球客户

因欧洲夏令时交易时间调整,从20xx年3月27日起,金殿环球交易中心对德国指数(DAX、MDAX)交易时间变更如下:

原交易时间:15:00-05:00

新交易时间:14:00-04:00

特此通知!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金殿环球的支持!

金殿环球

20xx/3/27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15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通知,x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实行夏令工作时间。

市局局直各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分局工作时间安排为: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每周一、三、五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其他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工作时间安排为: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每周一、三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xx市公安局办公室

x年5月26日

更改上班时间通知 篇16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建立工作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和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要求,强化教职工日常管理,坚决清除妨碍公平正义的“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现象,服务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对长期脱岗人员开展核查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校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长期脱岗人员的认定

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认定为长期脱岗人员:

1、未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各类请假期满(含超出准假权限的')未到岗上班的。

3、出国(境)留学(探亲)期满未归的。

4、国内进修、学习(含博士后研究)期满未归的。

5、离岗挂职(含科技副县长)期满未归的。

6、私自在外单位就职的。

7、借调校外单位工作到期,擅自不回校上班的。

8、一年内连续病休或累计病休超过3个月的。

9、调出人员未办结相关离校手续,即擅自离岗不上班的。

10、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12、其他原因可认定为脱岗的。

三、核查上报工作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按本单位教职工花名册逐一核查是否在岗,根据本单位留存历史材料和考勤记录,对不上班人员的离岗手续和期限进行核查和对照,凡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列入上报名单。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长期脱岗人员核查上报工作。要认真清理,务必如实统计上报所有脱岗人员。凡隐匿不报、瞒报、漏报,造成“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的,一经查实,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

3、实行零报告制,即本单位若无长期脱岗人员也须报送报表。

4、核查认定中如有疑问,及时咨询人事处。

5、请于3月9日前将经本单位负责人签批后的《长期脱岗人员情况统计表》纸质版报送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迎西校区办公楼531室)。

电子版发送地址:

联 系 人:庞永峰

联系电话:

人事处

20xx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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