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举办培训的通知(通用3篇)
台属各单位: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台定于 12月2日下午 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2日 (星期五)下午3时
二、培训地点及内容
1、听消防知识课(四楼多功能厅);
2、消防器材实际操作(球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 12月1日 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名单报台办公室李文斌同志。(各单位应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参训,名额见附件)
2、参训人员按时到四楼多功能厅听消防知识课。
3、 12月2日 下午球场不得停放车辆。
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形势下办公室工作,全面提升办公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我院决定举办林业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公文写作、信息化建设、应对媒体、突发事件管理、公务礼仪等。
二、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林业局、中央党校、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主讲,并结合有关问题进行现场交流与研讨。
三、培训对象
林业系统有关单位办公室主任或业务骨干。
四、培训证书
培训合格者,颁发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证书。
五、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第一期 20xx年5月 23-27日 武汉
第二期 20xx年6月 20-24日 昆明
培训费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计。
六、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也可直接报名;
2.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前(第一期)和6月13日前(第二期)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以便统一安排和发送报到通知。
3、本培训班通知将在中国林业培训网(www..cn)登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 刘国庆
电话:010-
E-mail:13
附件:办公室主任培训班报名回执
各系:
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级教师”资格证书(简称“C证”)培训,是教育厅委托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项目。“C证”具有统一编码、全省通用、不设有效期限等特点。为促进我院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相对接,以及方便学生的就业,经请示学院和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同意,拟在我院面向在校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C证”培训项目介绍请登录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或艺体教育系页查看)。培训工作由艺体教育系负责组织,由“汕尾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届和届教育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全员参加培训;
2、非教师教育专业(大、中专)相应年级学生有意愿提升自身心理健康教育素质者。
二、培训内容、学时与收费
1、内容:按省教育厅规定,“C证”培训内容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绪论、青少年心理特点与教育、学生心理问题识别与分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心理咨询原理、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与使用”等六个模块,使用指定专用教材。
2、学时:52学时。其中:授课48学时,结业论文4学时。
3、收费:200元/人。其中:培训费156元,教材资料费26元,代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收取论文评审费、证书工本费、学籍管理费18元。
三、培训考核与发证
1、考核:修完全部课程,在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规定选题范围内自拟题目撰写结业论文(正文不少于字),经评审合格,准予发证。
2、发证:由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编号、统一发证,证书全省通用、长期有效。证书在毕业生离校前发放。
四、培训报名与上课
1、报名:直接登录页或登录学院站首页报名。其中:非毕业班学生在4月27日前以班为单位统一到艺体教育系办公室确认报名并缴费;毕业班学生在5月11日前报名,待回校上课时再到培训班班主任处缴费。
2、上课:非毕业班学生利用“五一”假期和双休日上课,毕业班学生安排在6月11-16日上课,上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专此通知,请传达到相关年级学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