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选3篇)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赵家镇中心幼儿园在全体家长的大力支持与呵护下顺利走过了20xx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孩子们在老师的精心培育和您的携手教育下,健康茁壮的成长。为了见证孩子们的成长轨迹,也为了欢庆元旦节的到来,我园定于20xx年12月31日(星期六)举办“迎新年,庆元旦”亲子游园活动,在这里让我们为您搭起沟通的桥梁,体验亲子合作的快乐!我们期待您的光临!
时间:20xx年12月31日上午9:30点—点 地点:赵家镇中心幼儿园
活动流程:
1.全园操场集中,升国旗,奏国歌。
2.园长致新年词。
3.全园律动表演,家长欣赏。
4.游园活动开始。请家长回教室接自己孩子开始游园活动。
5. 游园活动结束后,幼儿换取礼品。
★游戏券★
班级: 幼儿姓名:
注意事项:
1.参加游园活动必须随带游戏券。
2.请家长文明游戏,遵守规则。
x幼儿园
20xx年xx月xx日
各乡镇(开发区)残联:
20xx年xx月xx日是全国“爱耳日”。根据市残联《关于开展第xx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减少噪音,保护听力。
二、活动安排
1、3月2日上午,县残联与县卫生局联合组织有关专家上街开展咨询、义诊服务、发放防聋知识宣传资料等活动。
2、县残联按照和今年工作要求,
开展0—6周岁听力残疾儿童、7—17周岁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并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语前聋和18周岁以下语后聋需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人及需配用助听器的听力障碍者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
作,填写好20xx年省人工耳蜗项目的本人(监护人)自愿申请、意向书、资格审核等,于3月10日前报县残联康复办,县残联于3月15日组织做好需植入人工耳蜗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并将符合条件者上报市残联进行初筛。
3、县残联组织惠耳听力康复服务中心为前几年康复工程活动中受赠助听器者,开展正确使用助听器宣传教育、免费测听听力、免费调试助听器等服务。
4、各乡镇(开发区)残联结合工作,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三进(进学校、进农村(社区)、进企业)活动对爱耳知识进行宣传教育。
5、通过德清电台、德清电视台和今日德清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并在乡镇、县城主要干道悬挂横幅进行广泛宣传。
三、宣传口号
今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减少环境噪声,呵护听力健康;
保护听力,健康用耳;
健康环境,聆听和谐;
保护环境,减少噪声;
保护听力,从我做起;
认真执行《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减少职业噪声危害;
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生活环境;
消除噪声,学会倾听,享受安静。
各乡镇残联要加强领导,围绕今年“爱耳日”宣传教育活
动主题,结合实际,采用多种方式,创新活动载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的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于3月6日前把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总结及相关图片等资料报送县残联。
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建设厅(局)、团委、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建设局、团委、少工委:
根据1996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的通知》(教基〔1996〕4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定为3月28日(星期一)。鉴于当前中小学安全工作形势,结合近年“安全教育日”活动,经商有关部门,20xx年“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地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特点,围绕主题,确定教育日及全年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遵纪守法,预防交通事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教育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工作,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观看交通事故案例录像,组织交通.安全训练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广大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坚持和完善小学生放学路队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种制度。
三、“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各地教育、公安、建设、共青团、少工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同配合,加强宣传,共同做好“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安全教育日”,各地公安、建设部门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过街天桥、人行道、隔离防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增加和完善相关设施。在日常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要增派警力,加强对大中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尤其是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段、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逻;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严格管理各种众用水辆,严禁搭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各地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对接送学生、幼儿的'专车和驾驶员要定期检查,做到定车、定驾驶负、定管理人;建立专门台账,健全接送制度,严格规范校车管理。各地建设部门要严格监管为中小学幼儿园提供公共客运服务的经营者,保障公交企业选择优秀司乘人员,配备本况良好的车辆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继续在少年儿童中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活动内容要紧密结合“安全教育日”主题进行安排,要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各极少先队组织是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各级共育团组织要积极指导做好这项工作。
五、“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每一所中小学校都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努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充分调动青少年儿童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六、在重点开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育活动的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也要针对当地安全工作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活动。
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二○XX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