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接通告推荐五篇

工作交接通告(精选5篇)

工作交接通告 篇1

校内各有关单位:

我校科级管理岗位干部选聘工作已经完成,为切实做好后续有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干部岗位变化后工作交接的通告》精神,新任科级干部宣布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原则上到学院任职的干部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宣布会议,到机关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任职的干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宣布会议。

2.寒假在即,任免决定宣布后,干部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上班,并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干部岗位变化后工作交接的通告》有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工作交接须在1月20日前完成。

3.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党委组织部将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时间安排在1月16、17日两天,请保持通讯畅通。

4.即日起请各单位派专人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校务楼325办公室)领取干部任免文件,自行安排宣布事宜。

联系人:贾

党委组织部

x年1月13日

工作交接通告 篇2

各部门、各子公司:

根据高新集团机构改革工作的安排,为做好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后的岗位调动和工作交接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妥地过渡,现将工作交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内容 1、工作交接:需详细说明已完工作、正在处理的工作和后续工作安排,具体包括各项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工作计划、相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必要时须另附具体工作交接清单。 2、财务款项交接:离岗前须结清个人借款、差旅费及未清账务。 3、资产交接:离岗前须将个人领用、借用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其它资产移交至资产管理部门。 4、文件资料交接:离岗前将已经办结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对于正在处理中的文件、资料和档案列明目录进行交接。

二、交接流程 离岗前须按照《员工工作交接表》(见附件)要求填写工作交接情况,履行、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将其交至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行政介绍信至新单位(部门)报到。

三、有关要求 1、各公司部门负责人需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安排工作 交接事宜,同时作为工作交接的监交人,负责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协调。 2、离岗人员对原单位在岗期间的工作负责,根据原单位工作需要,随时接受对其在岗期间未明事项的询问,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员工工作交接表》

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一月六日

工作交接通告 篇3

各位教职工:

第六轮岗位聘任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为保持岗位工作的规范和连续性,请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教职工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 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原则上应在6月24日前完成工作交接,并到岗工作。确有特殊原因,需延后到岗的,应向新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商定具体到岗时间。

二、工作交接内容可参考如下:

1.本岗位所涉及的各类规章制度;

2.本岗具体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交接时未完成需要继续完成的工作,对本岗位工作的建议;

3.本岗位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

4.本人所保管的文件资料、工作档案、电脑文档等;

5.其他应移交或说明的内容。

人事处

x年6月16日

工作交接通告 篇4

学院各部门:

我院新一轮中层干部即将走进新的岗位,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现将如何做好交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接内容

1.工作交接。主要包括正在办理、急需办理的工作情况。

2.部门帐目合同交接。主要包括经济活动情况、票据帐目、合同订单和其他的重要财务资料。

3.资产交接。包括各类以公款购买的资产。

4.文件资料交接。主要包括上级文件,本部门的资料(含影像资料)。

5.印章戳记交接。

二、移交工作的具体要求

1.移交手续原则上应在x年7月20日前办结。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移交的,需报学院纪检监察室。

2.中层干部应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移交表》(表格在纪检监察室网页上下载,可另附页)。

3.学院纪检监察室参与监督移交工作,移交工作完成后,交接各方应在移交表上签名,移交表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和纪检监察室各留一份。

特此通告。

纪检监察室

x年七月九日

工作交接通告 篇5

学院各部门:

我院新一轮中层干部即将走进新的岗位,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现将如何做好交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内容

1.工作交接。主要包括正在办理、急需办理的工作情况。

2.部门帐目合同交接。主要包括经济活动情况、票据帐目、合同订单和其他的重要财务资料。

3.资产交接。包括各类以公款购买的资产。

4.文件资料交接。主要包括上级文件,本部门的资料(含影像资料)。

5.印章戳记交接。

二、移交工作的具体要求

1.移交手续原则上应在20xx年7月20日前办结。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移交的,需报学院纪检监察室。

2.中层干部应根据要求,认真填写《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移交表》(表格在纪检监察室网页上下载,可另附页)。

3.学院纪检监察室参与监督移交工作,移交工作完成后,交接各方应在移交表上签名,移交表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和纪检监察室各留一份。

特此通知。

纪检监察室

年七月九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