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近期员工上班迟到现象比较严重,且经公司多次通报警示后,仍有部分员工置若罔闻。为严肃公司纪律,杜绝随意违纪现象,现规范相关事宜如下:
1、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的罚款50元;超过半小时(含)的,罚款50元,并扣半天工资;超过2小时(含)不足1天的,按旷工1天处理,罚款100元,并扣1天工资。
2、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监管部负责对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12-11
XX公司各部、各班队:
为了执行XX公司的劳动纪律,在20xx年6月18日上午进行公司内部检查,发现有部分员工不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存在早退现象。为避免以后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现对下列违纪人员进行安装分公司内部警告批评,希望各部、各班队严格抓好劳动纪律,抓好职务履行情况的督查,如发现还有个别员工不遵守劳动纪律,将给予严肃处理。
XX公司 行政
年6月19日
为规范公司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迟到、早退的管理,以下为公司现有并再执行的员工考勤规范及惩罚制度:
一、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销售员周六轮流值班,调班需提前一天向人事部提交调班申请,批准后方可调班,无申请单按原安排值班,没有到岗按旷工处理)。
二、在规定时间内迟到10分钟者算迟到,5分钟以上算早退;迟到一个小时以上算半天矿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人事部请假并告知原因。
三、迟到10分钟以上、早退5分钟以上,扣10元;30分钟以上扣20元;1小时以上算旷工半天,扣除半天工资;3小时以上算旷工一天,扣除一天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公司予以开除处理。以上规定即日实行。
X有限公司
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