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脏治乱的通告汇总三篇

关于整脏治乱通告(通用3篇)

关于整脏治乱的通告 篇1

三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对“整脏治乱”等各项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整脏治乱”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扎实推进全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乡20xx年八月二十八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世勇同志任组长,党政后勤工作组人员为成员的三元乡“整脏治乱”工作督查组,对各村、乡直各单位“整脏治乱”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并发出督查通报,并按乡的有关规定追究所涉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和进行经济处罚。为此,特通知你单位切实加强“整脏治乱”工作,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以“整脏治乱”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特此通知

二0xx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整脏治乱的通告 篇2

“整脏治乱”工作各成员单位:

为扭转我县“整脏治乱”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后的局面,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以优良的整治成果迎接全省第三、四季度考核,按照8月30日“整脏治乱”工作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县“整脏治乱”工作,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独山县“整脏治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二、集中整治时间

20xx年9月3日——9月30日

三、集中整治内容

围绕8月30日“整脏治乱”工作会总体要求,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县城环境卫生、经营秩序、交通秩序、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管理等五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1、整治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掉头、车主酒后驾车、不按规定让行、通行,以及车辆占用公交站点等违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2、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出租车乱停乱放、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城市公交车、出租车随意上下客,出租车拒载、乱收费等违章行为。

责任单位:交通局

3、联合整治机动车辆在人行道、广场乱停乱放、占道维修等影响街道交通秩序的行为。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文明停车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大造舆论声势,在交警大队开设交通知识培训班,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交通知识培训。增强广大群众遵守和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

1、建筑工地出入口要建有冲洗台,出入车辆一律进行冲洗;建筑垃圾及渣土要日产日清,建筑材料要在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2、建立施工场地控制扬尘、噪音、杜绝乱排污水垃圾和渣土沿路抛洒现象的专项治理办法,落实施工现场专职保洁员制度,负责工地内场保洁和“门前三包”,解决工地扰民和污染城市问题。

3、城镇道路开挖要围挡施工,及时进行回填修复。

牵头单位:县整治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环保局、县城镇化建设指挥部、独山经济开发区、独山工业园区。

(三)经营秩序专项整治

1、县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县工商局抽调2人、卫生食药监局抽调2人、城关镇抽调1人配合,采取宣传教育——督促整改——强制清理或处罚的方式,强化治理力度,对越门经营、流动经营、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小广告牌占道等违规行为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集中整治。

2、由国资公司牵头,加快水果批发市场建设,重点解决公园路“脏、乱、差”问题。

(四)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县城管综合执法局要认真履行牵总负责和统筹监管的职责,县工商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城关镇要协调配合,督促沿街商铺和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各部门要加强对占道上下货物、占道经营、饮食摊点乱丢乱倒等引起的“脏、乱、差”问题的整治力度。

3、清理主次干道沿线的野广告和破损的户外广告,加强对县城门头广告的管理,统一规格。

4、及时更换损坏的果皮箱,加强对垃圾收集箱和果皮箱周边的保洁力度,及时清扫人行道砖块、碎石等垃圾,及时清运垃圾和清洗垃圾收集箱和果皮箱。

5、强化对县城绿化的管理,及时更换县城花箱内的花,对环东路绿化带进行全面修剪,清除环东路隔离带及城区绿化带杂草。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和食药监局、林业局、城关镇

(五)网吧、电玩室等娱乐场所专项整治

1、县各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共享监管信息,加强协调配合,紧密协作,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2、加大对网吧、电玩室等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规范娱乐场所设立和经营的准入程序。

3、开展专项联合行动,对县城网吧、电玩室等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入内、各类标牌标识设立、消防设施设置及消防通道疏通和是否涉赌、涉毒、涉黄、无证照经营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娱乐场所,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要加大对“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跟踪报道综合整治工作信息,引导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和参与到整治工作中。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避免出现部门工作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重大成效。

(三)强化督查整改。县整治办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曝光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部门在综合整治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多宣传教育,尽量避免矛盾激化,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县整治办汇报,以便及时上报相关领导研究处理。实行“每周一报”制度,在综合整治月期间,请各责任单位在每周五5点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整治办。

xx县“整脏治乱”办公室

20xx年9月3日

关于整脏治乱的通告 篇3

为着力解决当前城区卫生与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以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省级“文明县城”复查验收和石阡县首届苔茶文化旅游节的举办,根据《石阡县卫生与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石党办发〔20xx〕131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脏治乱”集中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1、住户(商铺)“门前三包”不到位、建筑工地未围栏施工等违法或不文明行为。

2、整治违法停车、违法超车、违法调头、压双实线、闯红灯、带泥上路、占用公交站点、公交车不进站点停靠、行人横过公路不走斑马线、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货运(工程)车辆超载或遗撒载运物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农贸市场划行规市、占道经营、乱收费、业主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管理混乱等现象。

4、整治城区各类内容不规范、不文明、不健康及陈旧、破损或悬挂不规范的各类宣传标语、广告牌、门面招牌等。

5、整治城区公厕、大街大道、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小区院落等区域的环境卫生。

6、整治医疗、商业零售、公交、出租汽车、车站、银行、邮政、电信、税务、保险等窗口服务部门环境卫生差、服务设施不全、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

7、整治商业零售、饮食摊点、流动商贩等无证经营、证照不全、产品质量不合格、随意提高或哄抬物价等现象。

三、相关要求

1、参加“整脏治乱”集中专项行动的各成员单位及干部职工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紧张有序地投入专项行动中,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暴力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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