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勤通告(精选三篇)

人事考勤通告(精选3篇)

人事考勤通告 篇1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局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工作,重点对违反上班纪律、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展访查,特别对是否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以及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我局上半年的考勤和各项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局纪检监察室将我局上半年考勤及各类督查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根据指纹考勤及领导值月纪录分析,我局上下班纪律总体情况较好,绝大多数干部职工能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作风端正。但个别干部职工仍然存在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违反效能建设的现象。

二、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1、个别同志旷工现象突出。特别是原在编不在岗人员中几位返岗同志,在返岗初期旷工、怠工现象较其他同志突出。

2、迟到现象仍然普遍。上半年,全局累计迟到173人次,基层中队较机关科室更突出些。

3、擅自离岗和早退情况时有发生。在几次领导值月督查中发现,下午早退和临时外出未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请假等现象较为普遍。

三、处理意见

1、根据《乐清市环保局行政效能督查暂行办法》(乐环〔20xx〕77号)文件的规定,因陈茂才、周浩、陈凯、郑仕行、周漫等五位同志,在20xx上半年迟到、旷工情况突出的,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一次。

2、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迟到、旷工及擅自离岗情况突出的人员,开展谈话谈心,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向分管领导、联片领导汇报。

3、局纪检监察室要及时对此次统计中出现的迟到、旷工及擅自离岗情况突出的人员开展诫勉谈话,加大纠治力度,切实治庸治懒、转变工作作风。

4、人事宣教科要将考勤统计结果运用到全员考绩工作中去。

附件: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上半年人员迟到旷工情况统计表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人事考勤通告 篇2

近日发现公司存在代打卡现象,为了完善公司考勤制度,给大家营造一个较为公正的考勤环境,避免给各位员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公司全体员工从即日起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公司考勤制度如下:

一、作息时间:

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中午12:00-13:00休息,下午上班时间为13:00-17:30。

二、打卡规定:

1、职工每日上下班时, 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

2、如因卡机失灵或员工出差,无法打卡,以签到方式考勤,并经行政部考勤人员确认。

3、规定时间忘打卡者,不得重打卡,应填写忘打卡证明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行政部处理,忘打卡证明单必须于发现之日的第二天内进行补填写,超出规定时间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4、员工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时,需写明外出记录(即外出时间、地点、事由)。

5、请假:员工请假需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请假情况报给行政部。

三、关于代打卡情况

行政部将不定期对大家的出勤打卡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代打卡情况按下以原则处理:

1、发现代打卡者,将对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各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天数将在该员工当月(计薪月)的出勤总天数中扣除1天;

2、未发现代打卡者,将对被代打卡者按旷工2天处理,旷工天数将在该员工当月(计薪月)的出勤总天数中扣除2天。

四、关于上班中途外出情况

员工在上班(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期间,

不得擅自离岗处理私事,若有急事需离岗处理,须按公司请假相关制度执行。若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自离岗,按事假双倍扣薪 。

每日午休时间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对于午休前早走或者午休后晚归者按迟到/早退相关规定处理 。

请全体员工给予配合。

特此通知!

行政部

二○xx年一月二十六日

人事考勤通告 篇3

公司各部门:

因近期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时间存在纪律松散现象,对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时间

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9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 考勤执行范围

公司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 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行政部备查。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两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10元,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20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乐捐当天工资)。一周之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七次以上的,予以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当事人乐捐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

门—-行政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

a) 员工到行政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 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请假单》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2小时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 批假权限:

a) 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 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

c) 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行政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行政部备案。

注:1.以上内容,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乐捐款项不计于公司财政收入,月底经由行政部统计,组织安排活动,作为活动经费,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承担(金额视情况而定)。

四、本通知自20xx年9月9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相互转告,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xx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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