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处罚通告(合集3篇)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精选3篇)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 篇1

3月25日(第四周星期四),副校长刘炼率行政办成员,对全校各办公室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卫生好的部门

高一年级部办公室、艺术学校初中部办公室、行政办、教育处、保卫处、后勤处、艺术学校副校长办公室、艺术学校教学处、艺术学校教育处、艺术学校教研处、科学馆办公室

二、环境卫生较好的部门

教学处、高二年级部部分办公室、艺术部三楼教师办公室

三、环境卫生差的部门

高三年级部办公室、艺术部高三年级部办公室

存在的主要问题:

办公室环境卫生无人管理,环境卫生意识不到位,有的教师环境卫生习惯不好。主要表现在:一是乱丢果皮、纸屑和烟蒂等。如:高三五楼南面教师办公室,满地狼藉。二是办公桌物品堆放凌乱,不随时清检,桌面灰尘满面。如:高三办公室、艺术学校高三办公室、高二个别办公室等。三是办公室乱堆杂物、废旧物品不能按时清理回收,垃圾任意堆积。四是部分空余办公桌无人管理,成了环境卫生死角。

年月日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 篇2

公司全体员工:

为给大家提供一个干净整洁、清爽、明亮的办公环境以及给客户一种信任感,请公司各位员工及管理阶层领导,各自负责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垃圾袋里的垃圾不隔夜、办公桌面保持整洁有序;大众区域由清洁阿姨打扫(如:厕所、地板、窗户、洗手台等);请大家时刻保持整洁、有条理、有秩序。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每位员工的辛勤工作、为了未来辉煌的公司发展目标,请大家严格自律!

特此通知

x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xx年4月18日

环境卫生处罚通告 篇3

为切实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的通告》精神,根据《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洁净、畅通、安宁、文明、和谐”为目标,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我局将对城区范围内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3000元罚款。

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1000元罚款。

三、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设置和悬挂户外广告或横(条)幅的,限期改正,处5000—20xx0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

五、随地倾倒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20xx0——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六、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擅自收集、运输和消纳建筑垃圾的,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七、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处200元罚款;机动车擅自在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的,造成路面损坏的,责令赔偿,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处500- 1000元的罚款。

八、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处500—20xx元罚款;擅自占用绿地,责令恢复绿地原状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九、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未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按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十、其它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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