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的通告(精选6篇)
各院系、各单位:
6月1日零时起,申城进入长达三个月的汛期,根据xx市教委和杨浦区20xx年防汛防台会议精神,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要求各院系、各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结合我校防汛防台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xx年防汛防台工作要求如下:
一、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高度,切实重视防汛防台工作
1、防汛防台工作要在思想上和认识上高度重视,决不能麻痹大意、心存侥幸,要充分估计困难、周密考虑措施、细致做好工作。
2、各院系、单位应确定防汛防台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并成立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落实好汛台期间抢险救护队伍和物资的准备。汛期和台风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处理防汛防台期间的突发事件。
3、根据学校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要制定和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做好人员队伍安排。各校区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校区防汛防台工作会,统筹安排落实校区防汛防台工作。(请各单位及时将今年变动的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名单、联系电话上报各自校区防汛防台值班室或总务处校园管理办公室OA账号:总务处校园管理办公室管理员一)。
二、按照学校防汛防台会议精神迅速开展自查和巡查工作
各院系、单位在使用或管辖范围内,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不留死角。
(一)加强对危房、简屋的自查
各单位应对所属或使用的房屋(特别是老旧、危房)进行检查和维修,对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分管部门,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二)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
有基建、修建任务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有关防汛防台安全协议;施工泥浆不准排入下水道,下水道要及时疏通和清扫。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对脚手架、吊车等进行加固,对施工用电进行安全检查。
(三)加强对教室、实验室、宿舍、地下室、危险品仓库的管理
1、各单位应落实安全责任人,负责在下班时切断电源、煤气等,防止隐患。
2、各单位要在下班时,特别在台风期间,关好门窗,防止门窗玻璃损坏伤人。
3、各单位要检查和加固窗外的空调等悬挂物,防止高空悬挂物掉落伤人。
4、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实验室及危险品仓库进行防涝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5、要开展重点部位的防汛防台工作。注意各类地下空间的防雨水倒灌、渗水和防触电工作,要提前落实有关预防措施。
(四)加强对公共设施安全检查
1、对污水管道、大楼平顶明沟、落水管等进行彻底疏通。
2、对各校区内生活水泵房、变电站进行检修。
3、对食堂及锅炉房进行安全检查。
4、校内及周边建筑物上设有户外广告的单位,应对广告牌进行加固,并对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清理检查年久失修、弃置不用的广告牌、墙面标志等设施。
5、保卫处负责对全校的消防安全设施、避雷设施等进行检查。重点做好对九十年代以前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
6、各责任部门按工作范围对室外电视天线、路灯、高压线、空调室外机组、玻璃、大树老树、新栽(移植)树木等室外设施进行防倒塌、坠落检查和加固,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7、汛期要加强对锅炉房、配电间、图书馆、机房、水电煤管线、通讯信息管线、地下车库、人防工事等部位的实时监控,防止发生事故。
三、密切关注汛期气象预报动态,认真做好汛情信息报送和强化值班制度
安排各校区办公室值班人员在汛台期间负责浏览或收听气象预报,及时、准确地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处理防汛防台有关事宜,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汇报。在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后,各单位、校区的值班人员要迅速到位、严阵以待,及时与校区防汛防台值班室保持联系,一旦发生险情,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到第一线指挥抢险救灾。
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将定期检查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xx大学防汛防台领导小组
20xx年6月9日
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会议精神和学院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就做好20xx年学院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防台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汛期可能出现的强降水、洪涝、台风、雷电、高温等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高度重视汛期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杜绝各种麻痹、松懈和侥幸思想,要进行专题部署专门检查,全面落实防汛岗位责任。
二、落实应急预案,明确特别措施
各单位要根据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总体要求和学院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明确毕业生离校、学生军训和暑期留校以及开学报到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落实汛期安全风险评估、应急保障、校内积水排除、建筑工地安全等关键环节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防汛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专人防汛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预警后领导进岗到位制度和领导汛期外出请假制度。
三、联勤联动,强化安全。
台风期间,留校师生尽量停留在室内,如需外出,应尽量避开低洼地、水淹地。 注意关闭门窗,避免狂风、暴雨侵袭室内家具和电器,注意用电安全,必要时切断电源。清理各类高空构筑物,勿将杂物、花盆等堆放在阳台,避免高空坠物。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质,加强地下车库、锅炉房泵房、危险品仓库、图书馆等低洼区域的排水工作,防止受淹及漏电事故的发生。基建部门要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必要时暂停施工,相关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预警出现后,校内停止一切室内外集体活动。
学院防汛防台办公室
20xx年6月24日
受冷暖空气共同影响,预计24-25日我市将有一次明显降雨天气过程。据河北省气象台预报,全省大部地区有雷雨,其中,承德南部、唐山北部、保定、廊坊、石家庄中北部、沧州大部、北部等地有大到暴雨,个别地点有大暴雨。据xx市气象台预报,本次降雨过程雨量分布不均,可伴有雷电、短时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预计降雨量20-40毫米,局部50-80毫米。
7月23日夜间:多云有分散性阵雨或雷雨;24日白天:多云转阴有雷阵雨;24日夜间:阴有中雨;25日: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26日:阴转多云。
入汛以来我市降雨较常年偏多近1倍,目前上游水库正在泄洪,我市境内河道水位上涨,防汛行洪形势十分严峻。市防汛指挥部提醒各地和广大群众:
一是加强河道堤防巡查。傍河村庄实行24小时巡堤,时刻关注危险地段,备足沙袋、木桩等抢险物料,确保堤防不决口。
二是加强城市内涝防范,提前做好排水设施准备、管道清理、危险地段警示、交通疏导管理等工作,重点加强地道桥、低洼地区、地下车库、地下仓库、住宅地下室的排水防御。
三是积极投身抗洪抢险。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自觉配合县、乡、村的抗洪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要服从安排,抢修堤埝,防范洪水侵袭村庄和农田。
四是注意人身安全。广大群众不要到河道内从事各类活动,更不要下水游泳。要关心留守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避免洪灾造成人员伤亡。
xx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xx年7月23日
今年汛期已至,我县近期持续出现强降雨和雷电天气,为了切实做好城区防汛抢险工作,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注天气预报,提高自身预警和防范能力。
二、留心防汛预警警报。防汛预警警报分为:四级(一般)、三级(较大)、二级(重大)、一级(特大)。三级预警警报鸣笛“短音”、二级预警警报鸣“警笛音”、一级预警警报鸣笛“长音”。
三、禁止在排洪渠源头或行洪渠道上和沿街堆放垃圾杂物、建筑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等有碍防汛抢险的物品。一经发现,限期清理,超过期限未清理的我局将视为无主物品,强制处理。
四、严禁向排洪渠、雨水井等排洪设施内倾倒生活垃圾、剩菜剩饭及其它易堵塞的杂物,违者我局按相关市政条例进行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五、严禁用纸片、布匹、塑料袋等物品覆盖雨水井、截流槽。一经发现,依据相关市政管理条例严厉处罚。
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污水接入排洪渠道或更改排洪管线,更不得穿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各类管线设施。一经发现,依据相关市政条例严厉处罚。
七、城区范围内划定的停车位停泊车辆不得覆压街道雨水井,以免影响排水泄洪,对停泊在雨水井上的车辆,我局将强制拖离。
八、毗邻城市排水防洪设施的建设工程,确需在排水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临时施工作业的,必须经市政管理所和城市管理局批准,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确保排洪设施不受损坏。
九、沿街单位、门店及居民住户需提前自行备足沙袋等防汛物资,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十、预防雷电大风灾害。打雷刮大风时,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到电线杆、大树下、变压器、涵洞内、大桥下、临时搭建物下、易倒塌的高墙边等不安全的.地方避雨或停留在危旧房屋内,防止雷电大风对我们造成伤害。
十一、汛情发生后,按照生命至上的原则,立即向高处转移;各居民小区、社区要迅速成立各类青年突击队,主动参与清淤疏通工作。
特此通告
x县城市管理局
xx年6月12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精神,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6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镇开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高温季节和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夏季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尤为重要。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深刻认识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结合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方案科学、措施到位。要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更有效,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全面抓好高温季节和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防强降雨、大风对有毒、有害物质和遇水、高温、潮湿、雷电等易发生事故或发生化学反应物质的妥善保管、保存,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严禁违章操作。加强***、液氨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隐患排查,严防泄露中毒事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雷击事故发生;建筑施工企业要把防暑降温作为重点,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幼儿园和校车安全管理,迅速对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和安全隐患排查;对于整改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所)要立即停办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坚决取缔"黑校车";水利部门要加强对防洪堤坝的监测,加强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防范洪涝引起的决堤垮坝事故;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坚决停业整顿;供电部门要加强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其他行业都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强化责任,确保平安度夏和度汛。
三、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及时解决处理好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燃气、烟花爆竹、电力、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进行停产停业整顿,隐患不消除,不得生产经营。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四、强化值守,严格纪律,全力保障生产、生活、工作系统信息畅通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值班制度。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强化值班工作。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情况,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及时、畅通。领导要靠前指挥,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传递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准确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对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
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板报、画廊、宣传资料等各类媒体,结合夏季灾害多、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用气、用电、生产、消防和生活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稳定,现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汛期将至,强降雨、洪水、大风、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高温、高湿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影响较大,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预警,及早部署,按照本通告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抓好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重点区域、单位场所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切实整治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区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及危旧房改造方面的安全工作,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高空作业等,发现隐患及时治理消除,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督促施工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天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在大风、连续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在恶劣天气结束恢复施工之前,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存在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同时,加强对危旧房的日常排查与监控,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隐患治理与改造。
(二)市交管局分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监测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落石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封路处理,及时消除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动态监控值守,根据雨情按预案要求减速慢行或封锁线路,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及时消除隐患。决不能强行冒险行驶。
(三)区安监局:一是负责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企业的汛期安全检查,督促危化企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设施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监控,落实防止超温、超压的措施;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确保各项设施完好有效。在雷雨天气情况下,要停止露天作业,工作人员要进入建筑物内,防止发生人员遭雷击事故;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三是危险化学品仓库存放总量应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不得超量储存,对储存场所要进行通风、防水、防漏、防潮措施检查;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应确保液位超限报警装置完好;对罐区和储罐围堰、易积水的生产区域、生产设备设施、储存库房应采取防洪围挡措施,并准备必要的排水设施。
(四)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方面的安全工作,做好景区安全防护工作。要切实加强防洪涝灾害、泥石流、滑坡等工作,遇暴雨或连续降雨天气,要加强对景区的监测,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的区域进行封闭,禁止游客进入。水上旅游景区在水位上涨、水流加急以及大风暴雨天气不能保证安全时,游船要停运,漂流项目要停业。督促要求旅行社在组(接)团之前,根据天气预报制定详细的行程安全方案;在途经危险路段或游览水上项目时,导游要提醒游客注意安全,随时清点游客人数,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区城管局:负责渣土消纳场所领域方面的安全工作,加强渣土场、消纳场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治理方案及时进行治理。同时,督促户外广告企业对其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检测、加固和维护等自查,对户外广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或阴雨天气发生漏电伤人事故,对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要督促各社区(镇)加强违法建设行为管控工作。
(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要求特种设备安装维护,企业要加强日常维护,特别是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七)区国土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领域的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与监测,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危险区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治理,对一时不能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划定警戒区域、设立告示牌。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危险点,要明确人员实施24小时巡查监测,落实好预警预报、群防群测、搬迁避让、应急处置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八)区教育局:负责校园安全方面的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的安全整治,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并开展有针对性地校园汛期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九)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公共场所、大型商场的安全监管,并做好应急预案。
(十)区生态文明局:负责辖区森林防火有关工作。
(十一)区铁路护路办:负责加强铁路沿线的巡查监护,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上报。
(十二)各社区(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危旧房排查与日常监测、生产隐患、地质灾害隐患、电力设施的.检查维护、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完善预案,加强值守
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汛期各类自然灾害的各项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生灾害事故能够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力、有序、安全有效地开展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要加强汛期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对相关信息的分析研判,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以上突发事件、重大灾情险情,要立即请示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及时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工作。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和抢险不及时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