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的通告(通用8篇)
全体员工:
为了保证公司货运物品运输畅通无阻和承载货物的安全,防止电梯在操作过程中事故发生,请公司员工务必做好以下几点:
1、货运电梯严禁载人,如被发现将处罚人民币300元钱;
2、严禁货运超载,本电梯上限载货重量≤250KG;
3、请不要随便乱动电梯行程按钮,以免电梯在运行出现故章;
4、电梯在运载中,如发现有异常声音、较大振动和冲击时,要立刻停机通知专业人员检查,查明原因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5、要按照《电梯操作规程》操作。
全体员工:
xx镇定于20xx年7月10日—7月25日在全镇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建和谐”为主题的“慈善月”和认捐慈善专项基金活动。为了配合这次捐款活动,更好地推动我镇慈善事业的发展,希能尽一份绵薄之力,主动奉献爱心,积极捐款。
一、捐款时间:20xx年7月22日—7月23日
二、捐款地点:请将捐款交到办公室,并做好登记
三、捐赠原则:坚持自愿,鼓励奉献,每人不少于××元
希积极参与,奉献自己的爱心。
x小区全体业主:
目前,小区内4栋1号电梯,7栋3号电梯因故障停运,经电梯维护方检修,需更换部分零部件及设备。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启动维修基金并扣除相应检修费用即可。但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开发商并未缴纳小区维修基金致相关监管账户,导致无资金可落实,无法及时恢复电梯运行,给业主生活出行造成极大不便。
本着对业主负责的出发点,经业主委员会与新天地佳惠物业公司先后多次的沟通与协商,基于资金及可用电梯基数量,新天地佳惠物业公司已同意先行垫资修复4栋1号电梯,并将于近期检修后恢复使用。
另一方面,7栋3号电梯的资金落实仍有待商榷,业主委员会也将持续关注。
特此通告。
全体员工:
兹有自x年xx月进入公司以来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业绩突出,依据公司人事晋升制度,经公司管理层协商决议,即日起由晋升为一职,分别负责市场一部的日常管理事务和人员培训工作。
希望能在日后工作中继续发挥自身才干,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带领部门成员共同奋进,再创佳绩!各部门同事应以为榜样,在本职岗位上不断提高自我素质和能力,超越自我,公司将一如既往的为每一位员工广阔的发展空间。
以上晋升自年10月25日立即生效!
特此通告!
各部门:
1月27日,大板车间胶补线上残留的AB胶自燃引起了小范围火灾。险情发生后,在岗位工作的员工们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大家充分展示了在前期消防安全培训中掌握的“四个能力”及“一畅三懂三会”的精髓,在们的.现场指导下,员工们携带着灭火筒、湿毛巾、水桶等工具积极扑救,不畏艰险,英勇灭火。最后,火势在大家齐心协力下被迅速扑灭。
这次的火灾事件,让我们深刻意识到车间存在的安全隐患,我们不但要向救火的同事学习,发扬不怕艰苦、不畏艰险、勇于奉献的,而且要把安全意识放在首位,把安全培训形成常态化,在急难险重的紧要关头,为公司和员工的安全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参加火灾抢救的保安队奖励现金20xx元,予以通报表扬;对张卫文、杨伟、张冰、李松江、黄仁航、戴志伟、王玉石、贾仁继奖励现金1000元/人,予以通报表扬。
特此通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了给教职员工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在学校的关心支持下,各部门通力合作,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筹备,学校教工工作餐厅计划于9月6日开业(试运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餐时间
从9月6日(周日)起,两校区教工餐厅就餐时间均为每天中午11:00—13:00,寒暑假、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停业。
二、就餐地点
大兴校区臻园(新食堂)三层(原西侧食堂三层不再开放),西城校区食堂二层。
三、就餐和收费形式
采用自助餐形式,教职工本人持一卡通付费。就餐过程中,请按需取用,避免浪费。
我们真诚欢迎教职工对餐厅的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学校各部门:
近期发现学校少数教研室聘请教师离岗、复岗均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校领导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给学校正常的人事、教学、财务管理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为此,现就加强聘请人员管理申明以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1、经学校批准的聘请人员,何时到岗,所在部门负责人须书面通报办公室,办公室以书面通报的时间为准执行其相应的待遇。
2、聘请人员因事离岗,除因履行相应请假手续外,离岗达半个月以上的,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报办公室,以便办公室相应调整其待遇。
3、人员解聘,所在部门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4、各部门未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聘请人员手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扣发部门负责人当月奖金及职务津贴,并予通报批评。
艺术学校
20xx年*月**日
尊敬的小区业主您好:
年关将至,是偷盗类案件高发阶段,为防止小偷对电瓶车和电瓶车电瓶的偷盗情况。在此我们希望大家提高对自己爱车的防范意识。夜间请将电瓶车移到室内摆放,电瓶车摆放在室外时,请将电瓶车锁在固定物上,并增加电瓶部位的防盗锁。希望业主提高防范意识,共同建设和谐环境。
管理处
xx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