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合集三篇)

暑假溺水家长一封信(精选3篇)

暑假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家长:

你好!

在20xx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令人十分痛心。根据这一情况,现学校再次要求家长朋友们对自己的子女在游泳安全上不大意,严格要求您的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不在无监护人或其他成人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4、在上学与放学途中不到河边、池塘、沟渠等水面戏水玩耍;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学会科学合理的应急、求助、报警方法,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不提倡随意下水营救落水人,可呼叫周围成人营救。

尊敬的家长您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在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必须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暑假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夏雨季节,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周末放假后、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清远市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敬请广大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有关工作,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我们的学生平安而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暑假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各位家长:

溺水死亡已经成为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今年以来,我市南沙、番禺、天河、从化等地均发生了学生溺亡事故,令人痛心。尤其是近期,随着天气逐渐炎热,未成年人到河流、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而引发的溺亡事件将会继续呈现高发态势。

5月7日下午,万豪儒林小学、化龙镇大博学校等6名学生相约到南村雅居乐花园观景湖玩耍,其中2名学生相互追逐、打闹、拉扯时不慎落水溺亡。6月10日上午,湛江市徐闻县下洋镇中心小学3名学生结伴到上湖村水塘游泳,不慎溺水死亡;下午,揭阳市空港经济区新华中学10多名高三毕业生结伴到风门古径景区南陇水库游泳,其中4名学生不慎溺水死亡。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刻不容缓,区教育局冯润胜局长提出要求:“各教育指导中心、各学校务必严格落实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强化值守,责任到人,教育到每一个学生,宣传到每一个家庭。”

各位家长,您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在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同时,要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监护,及时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游泳等行为,共同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衷心祝愿全校同学

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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