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广东文化强省建设和惠州文化建设,广东省音乐家协会、惠州市委宣传部、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于20xx年12月—20xx年6月期间,面向全国开展“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弘扬广东优秀传统音乐文化,尤其是挖掘惠州文化相关资源,发扬惠州籍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家青主(廖尚果)探索建立现代音乐体系精神,推出一批弘扬中国梦、充满时代精神和岭南音乐风格的原创音乐作品。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器乐作品:作品须融汇广东音乐元素和体现鲜明的岭南音乐风格特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时长10分钟以内。
(二)声乐作品:
1、讴歌主旋律歌曲:歌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讴歌时代精神、描绘中国梦,旋律能体现广东音乐曲风。时长5分钟以内。
2、为苏东坡诗词谱曲歌曲:歌词为苏东坡诗词(由曲作者自选),曲为作者新创。旋律能体现广东音乐曲风,充分体现苏东坡诗词意境,词曲艺术风格和谐统一。时长5分钟以内。
二、参评要求
(一)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
(二)参评作品为20xx年9月1日以来新创作的器乐曲和歌曲。
(三)参评作品需提供完整的曲谱和演唱录音(可以是小样)。
(四)参评作品需未正式出版发行,未在省级以上官方常设各类评选和比赛活动中获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五)参评作品自送交之日起,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作品具有非商业的宣传推广使用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宣传推介)以及以主办方作为报送单位参评上级官方音乐类评选和比赛活动的优先使用权。
(六)器乐类和声乐类作品每位作者各限投2首。
三、报送要求
(一)纸质文本报送要求:请登陆活动网络发布平台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惠州文化”下载并填写《“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登记表》和《“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入围作品使用授权书》,连同电脑打印的用纸规格为A4尺寸的曲谱6份(其中1份署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及音频光盘1张以邮寄方式报送。请在邮寄资料上注明“‘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参赛作品”字样。所有参评材料,恕不退还。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行政中心4号楼负1楼惠州市文艺创作室,收件人:“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2890298,联系人:唐亚玲,邮编:516003。
(二)电子文档报送要求:登记表、授权书、曲谱和音频资料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注明“‘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参评作品”字样。
(三)参评作品截止时间为20xx年3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共设30首入围作品,其中包括器乐作品10首,讴歌主旋律歌曲作品10首,为苏东坡诗词谱曲作品10首,每件作品各奖励2万元(均为税前)。
(二)30首入围作品经过媒体推介后,再由相关机构在每类作品(器乐作品、讴歌主旋律歌曲、为苏东坡诗词谱曲歌曲)中推选出金、银、铜奖各1名,并颁发奖品。
五、评选办法
(一)活动组委会成立“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专家评审委员会,聘请音乐界知名专家担任评委。
(二)由评委通过打分初选和合议终选两种方式评选出优胜作品。
六、推介方式
(一)由活动组委会负责在“惠州文化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活动情况和评选结果。
(二)对30首优秀入围作品进行挂网、出版、发行、展演、展播。
(三)6月下旬举行颁奖晚会,对优秀作品进行嘉奖。
七、咨询服务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惠州市文广新局)为参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服务联络处:惠州市文艺创作室;咨询服务接待人:贾慧敏; 电话:0752—2890298;邮箱:。
该项活动在“中国音乐家协会网”、“中华演出网”、“广东省文化厅官网”、“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网”、“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微信平台”、“惠州市音乐家协会网”、“南方网”、 “今日惠州网”、“西子网”同步发布,请关注。
“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组委会
20xx年12月1日
为进一步提升xx城市形象,反映城市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提升xx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xx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x年6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二、征集要求
(一)形象宣传语要求:
1.宣传语能反映独特的历史文化韵味,优美灵秀的自然生态,展现当代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
2.要求文字简洁、规范,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记忆,易于推广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3.征集作品要求在20字左右,并配以一定的文字说明。
(二)形象标识(Logo)要求:
1.标识能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和丰富历史文化内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3.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
4.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
5.作品需附3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
三、征集方式
1.网络征集,活动官方邮箱:
2.信件邮寄
中共xx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外宣科
3.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4.作者请同时提交《报名表》,注明机构名称或真实姓名、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投稿时注明“宣传语”或者“标识”字样。
四、作品评选
中共xx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在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评选、审定后,最终确定奖励等次。
一等奖:
形象宣传语1名,奖金6000元,并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Logo)1名,奖金6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
形象宣传语2名,奖金各3000元,并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Logo)2名,奖金各3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
形象宣传语5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Logo)5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
形象宣传语10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Logo)10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证书。
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布。
五、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xx市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中共xx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x年4月13日
x新区新城影视发展有限公司是经xx新区新城管委会批准成立的国有影视企业,公司依托新城雄沉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致力于影视作品的投资创作和影视文化的传承发展。为提升影视发展有限公司知名度,打造影视品牌,扩大新城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影视公司LOGO及广告宣传语征集活动,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一、投稿要求
(一)影视公司LOGO
1.符合影视定位,能展现新城独特文化资源和文化魅力,有充足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具有较高辨识度及记忆力。
2.创意新颖,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贴切,健康向上,有较强的思想性和时代感。
3.通用性强,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
4.必须是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益。
5.使用电脑软件绘图,并附上矢量图和所用字体,同时需附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简明阐述作品的构思、立意。
6.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不能含有暴力、淫秽、反社会等不良元素。
(二)影视公司广告宣传语
1.符合影视定位,能展现新城独特文化资源和文化魅力,有充足的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具有较高辨识度及记忆力。
2.文字精练,主题突出,简洁明快,寓意深刻。
3.通用性强,适用于在新闻媒体、户外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
4. 必须是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益。
5.广告语的长度应控制在16个字以内,同时需附500字以内的解释说明,简明阐述作品的构思、立意。
6.应征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不能含有暴力、淫秽、反社会等不良元素。
二、活动时间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x年5月31日止。
三、奖项设置
(一)活动将评选出“影视LOGO设计方案”和“影视公司广告宣传语”入围作品各5项,并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当选logo设计方案和当选广告宣传语各1项。其中,当选logo设计方案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其它4项入围logo设计方案奖励人民币1000元;当选广告宣传语奖励人民币5000元,其它4项入围广告宣传语奖励人民币500元。(所有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
(二)以上获选及入围作品还将同时获得活动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公众媒体公布。
四、作品提交
(一)每个投稿人每类作品投稿方案不超过2个。
(二)LOGO应征作品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600*800,应征作品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提供所用字体。
(三)投稿作品应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四)投稿作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报名渠道
请登陆“xx省xx新区新城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微动”获取等更多信息。
五、特别声明
(一)参选作品须为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权利。一经发现存在相关违规行为,活动组织者将取消投稿作品的参选资格,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及给活动主办方、承办方造成的损失将由投稿方承担。
(二)因邮件发送延误或其他非主办者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品一经采用,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将作为唯一权利方对作品依法拥有包括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
(四)参选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先收到的作品为准。
(五)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凡参与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