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党委请示(精选三篇)

撤销党委请示(精选3篇)

撤销党委请示 篇1

X县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做好村级党组织调整设置工作》(组组[20xx]31号)文件要求,对党员数量达到或接近100名的村党组织,设置为党委(二级党委)。我乡犁桥村党总支,现有党员81名,下设六个党支部,按照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经犁桥村党员大会充分酝酿,并经乡党委审核,拟撤销犁桥村党总支,成立犁桥村党委(二级党委),党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同时设纪委,设纪委书记1人,委员2人。妥否,请示复。

中共西联乡委员会

20xx年12月2日

撤销党委请示 篇2

X县委组织部:

金湖县篷布厂已停产多年,其党支部现仅有1名党员。经研究,拟撤销中共金湖县篷布厂支部委员会,将现有的1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县航运公司党支部。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X年XX月XX日

撤销党委请示 篇3

X市委:

南京南汽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汽发动机公司)原为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汽集团)所属子企业,20xx年12月,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汽集团全面合作后,南汽发动机公司停产,资产由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承接,在岗人员逐年分流到南汽集团所属的南汽东发企业管理服务公司、南京依维柯公司、南汽专用车公司、南汽集团研究院等单位,党员组织关系相应转入所到单位党组织;内退、退休和长病假人员全部安置到南汽集团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党员组织关系也转入该中心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南汽集团党委请示,市国资委党委研究,拟撤销中共南京南汽发动机有限公司委员会。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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