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经营范围请示范文汇编三篇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请示范文(精选3篇)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请示范文 篇1

惠州市商务局:

惠州普德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惠城经贸资字[1995]118号”文批准成立。因公司发展需要,申请经营范围变更为:从事各类洗涤产品、金属表面处理产品以及相关原材料(非危险品)、清洗设备及器材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经我局研究,拟同意该申请,现将有关材料随文上报,请批示。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请示范文 篇2

国家林业局:

上杭国家级森林公园于20xx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20xx年11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改变经营范围,总面积由4672.59公顷增加到4894.92公顷,现由西普陀景区(面积3874.72 hm2)、摩陀寨景区(面积419.33 hm2)、步云红豆杉生态园(面积81.8 hm2)、马鞍山景区(面积519.07hm2)组成。

海西高速公路网古武线永定至上杭段是海峡西岸经济区高速公路规划网“三纵八横三环三十三联”的“第八横”,《福建省人民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xx〕110号)将其确定为20xx年开工项目,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通知》(财金〔20xx〕109号)将本项目列为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是省市20xx年重点建设项目。20xx年10月16日,福建省发改委以闽发改网交通〔20xx〕180号文批复了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以专题会议纪要〔20xx〕4号下发了初步设计审查纪要。古武高速永定至上杭段全长约57公里,总投资约55亿元,途经我县稔田、庐丰、临城、湖洋等乡镇。经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比选审查,项目路线必须经过上杭国家森林公园的摩陀寨景区,全程约3公里,需林地面积约20.98公顷。经我局组织技术人员现场调查,高速公路途经的国家森林公园林地位于摩陀寨景区北向外围,林分以马尾松人工中幼林为主,林分质量较差,郁闭度在0.2左右(详见林班小班一览表)。考虑到摩陀寨景区的整体性,我局拟将涉及高速公路建设的部分林地174.02公顷调出景区范围,调出部分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7′25〞~116°28′51〞,北纬24°58′6〞~24°59′25〞,调整后,摩陀寨景区由419.33hm2缩小到245.31hm2。

为保持上杭国家级森林公园的风景资源质量,我局拟将西普陀景区周边的水源涵养林182.34公顷划入国家森林公园范围,与西普陀景区连为一体。拟新增林地主要为天然阔叶树林分,小部分以杉、松为主的针叶树种(详见林班小班一览表)。常绿阔叶树种以槠栲类占据优势,现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闽楠、花榈木、香樟、建柏等,省级重点保护植物福建青冈、沉水樟、黄樟、刨花楠、红润楠、福建山樱花等以及大量的野生观赏植物和药用植物。野生动物有3个纲22个目50个科163个种,形成森林生态良好、功能结构合理、林相景观优美的生态风景。

上杭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经过初步调查,拟减少的森林公园林地范围从地理区位上、景观资源和主要景观特色上分析,不影响摩陀寨景区的生物多样性、景观完整性和风景资源质量,不降低公园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等级标准,也不会影响原来的总体规划功能分区、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建设布局安排。同时,古武高速建成后,高速公路沿线将实施景观林改造提升工程,可有效改变目前以马尾松为主的林分状况;在离森林公园不到5km处设置了互通出口,既缩短了与“5A级”红古田景区和福建土楼景区距离,也非常有利于吸引本省厦漳泉沿海、广东梅州、江西赣州等地游客到森林公园旅游,带动旅游产业发展。拟新增的林地与西普陀景区连为一体,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和发展,风景资源质量等级高,具备风景旅游开发和利用条件。经营范围改变后,上杭国家森林公园总面积由4894.92公顷增加到4903.24公顷,名称不变。我局将根据规定修订整体规划。

妥否,请研究示复。

上杭县林业局

20xx年5月20日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请示范文 篇3

海宁市商务局:

我镇浙江晨丰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6月,是由浙江晨丰灯头有限公司和魏一骥共同投资组建。现为扩大业务量,经研究决定,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经营范围由原来的电光源、照明器具及配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变更为电光源、照明器具及配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有色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

特此请示

盐官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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