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女儿魏晴晴,已合法登记,经双方家长协商,兹定于20xx年10月5日在家中举行婚礼,并举办婚宴。
本人家族大,亲戚多,本着“厉行节约,婚事简办”的原则。
本人承诺,在婚礼之中,绝不铺张浪费,绝不借机敛财,绝不公物私用,一切合理合法。
请领导批准,并监督。
请示人:魏杰
20xx年9月30日
※※领导:
我的女儿※※,已合法登记结婚,经双方家长协商,兹定于※月※日在※※※※※举行婚礼,并举办婚宴。本着“厉行节约、婚事简办”的原则,共举办※桌宴席。其中,双方家长※席,帮忙人员※席,亲朋好友※席。
本人承诺,在婚礼之中,绝不铺张浪费,绝不借机敛财,绝不公物私用,一切合礼合法。不向单位教职工以及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帖、请柬和进行各种通知;不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送的礼品、礼金;不动用公车,婚礼车辆限制在5台以内,不影响交通秩序。
请领导批准,并监督。
请示人单位:※
请示人姓名:※
请示日期:※年※月※日
尊敬的椿木营乡纪委领导:
吾儿朱毅,已合法登记结婚,经双方家长协商,兹定于20xx年4月6日在椿木营举行婚礼,并举办婚宴。
本着“厉行节约、婚事简办”的原则,共举办19桌宴席。其中,双方家长4席,帮忙人员2席,远亲13席。
本人承诺,在婚礼之中,绝不铺张浪费,绝不借机敛财,绝不公物私用,一切合理合法。
请领导批准,并监督。
请示人:朱永柏
请示日期:20xx.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