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调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请示【通用4篇】

申请调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请示(精选4篇)

申请调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请示 篇1

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渝价[20xx]408号文)的精神,20xx年7月及以后投产的水电机组应按分档上网电价标准执行。我协会会员单位重庆市万州区速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是20xx年7及以后投产的,现向贵委请示,要求按渝价[20xx]408号文件的规定,对这10家小水电站的上网电价,在现有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再上调0.01元/kW·h。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附:万州区20xx年7月及以后投产水电站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万州区小水电协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申请调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请示 篇2

市政府:

为了切实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和推动供销工作快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工作大局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会议讲话要求,现呈请将我单位20xx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中第九项考核指标的目标任务调整为:“完成全市33个重点镇供销综合超市建设任务”,分值不变;分解指标调整为:“完成全市33个重点镇供销综合超市建设”;具体评价要点为:“新建、改建33个重点镇供销综合超市”。因为第九项指标调整为“完成全市33个重点镇供销综合超市建设”,项目总量减少了,故申请将第八项考核指标的目标任务调整为“完成延安市城乡统筹33个重点镇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任务”,分解指标调整为“完成延安市城乡统筹33个重点镇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评价要点调整为“筹集、争取延安市城乡统筹33个重点镇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资金11777万元,(其中,中省补助1000万元,市财政投资1000万元,自筹9777万元)”。

特此请示,请批示。

申请调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请示 篇3

县岗责办: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xx〕55号)精神,我省从今年起取消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影响我局20xx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两项内容:

1、取消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后,原考核“四上”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无法统计,建议取消。

2、取消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后,不在开展统计从业资格执法检查工作,相应原从事统计人员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计违法行为不再存在,建议减少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件数2件。

特此请示,请批复。

申请调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请示 篇4

宁都县供电有限公司:

小布镇位于宁都县西北部,距县城63公里,总面积152.57平方公里,辖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17112人,镇政府现有干部职工70人。我镇原有干部职工办公生活住房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是全县干部职工办公生活住房条件较差的乡镇。为改善干部职工办公住房条件和营造良好的群众办事环境,我镇于20xx年3月份开始动工新建干部职工办公住房大楼, 于20xx年1月份竣工并投入使用。

我镇现有干部职工办公住房大楼设计六层,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一楼为便民服务大厅,其余五层为干部职工住房。由于我镇距县城较远,且本地干部较多,因此有较多的干部职工家属居住,用电量较大,鉴于我镇是边远山区乡镇,且财力困难,为确保干部职工办公住房大楼正常用电,现恳请贵公司调整我镇干部职工住房大楼用电电价。

特此请示!

小布镇人民政府

20xx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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